如果一個人只寫自己的事,可能會被素昧平生的人看穿。多年前某次,還在拉奇蒙特的時候,她曾小心批評麥克的一首詩,說它太“含蓄”。他沉默不語踱步了一會兒,然後他說“對,可能是真的,太含蓄不是好事;我明白,但你也不想在百貨公司櫥窗裡脫褲子吧,是不是?”沒錯。露西現在從這篇新手小說裡看明白了,她一而再再而三達成的,只不過是在百貨公司櫥窗裡脫褲子,無論她再怎麼希望或努力要做好。
很久以前的筆記簿。抄錄的這段內容,來自一本小說(忘了記下書名)。書中人物露西去上創意寫作課,卻怎麼寫都不得要領,她的丈夫麥克是位還未成名的詩人,兩個人相愛卻暗自較勁才華,他們的婚姻關係就在各種文學討論裡逐漸崩毀。
已經想不太起來為什麼要抄下這段話?「太含蓄」vs.「在百貨櫥窗裡脫褲子」。太含蓄或許不是好事,因爲小說家的本事就是「揭露」,但,揭露並不等於公然袒露。
我們之所以需要小說,主要還是來自人性基本的需求,第一個是在混亂中找出理路,當小說家掀開事物表面,露出內在的肌理,將散亂無序的狀態,抽絲剝繭,追查線索,拼湊出謎底,像個偵探,逼視,質疑,不循常規思索,找出或拼出最後的圖案時,那種滿足的感覺帶來一種意義的充盈,就算答案最後指向無意義或荒繆,也是一種解答。
第二個是人性有互相了解內心世界的需求。人的意識複雜難解,心靈或豐富或荒蕪,記憶偶或浮現逝水年華的片段,小說像個顯影劑,從黑暗模糊裡逐漸凸顯真相,透過痛苦表達希望與救贖。
如今我想起來,大江健三郎透過葉片上的雨滴,這種透明的映射,找到成為一個小說家所必須擁有的眼睛。他發現雨滴當中的另一個世界:包圍著山谷的整片森林。
森林就是語言文字。語言文字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僅僅是書寫下來,事實本身便會有秩序地發生變化。
也許寫小說的最高境界,是和光同塵,以一己脆弱之身,同感他人的所有失落。昨天晚上讀到柳美里的「JR上野站公園口」,掩卷嘆息,想到我曾走過上野公園西鄉隆盛像旁邊,那株美麗的銀杏樹的落果,居然揀拾成袋,洗淨褪皮後換錢,能讓住在紙箱裡的男人理一次髮。
小說家就是這樣一種存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