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出發前(6)

2024/03/0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如果閣下是很聰明,或是有過經驗,就請去看別的文章,不要在這裏浪費寶貴的時間。我現在很討厭那些鍵盤俠,批擊不只,還用很難聽的話表達。如果真這麼有料,又不見這些人寫篇文章出來教導一下世人?很多人都沒經驗,是第一次,踩了坑當然不開心。

網文、網民其中一個功用是把自己的經驗分享出去,而不是去罵人。

當然他們不愛寫也無可厚非,但不要自顧自地扮演正義朋友。不愛看便滾吧,又沒有人迫他們看。)

首先總額是以整個旅程計算的,以我這例子就是總數兩個月。跟電話、上網費一樣,是月付,但一停用便是以整個合約來計算。

所以無論如何,入住前一取消,即要付一個月。因為首30天是不退款的,除非是入住前30天取消。

而據我的印象和理解,11月15日和過後(並非因為入住了,所以字眼令人很不懂)的30晚是不退款的,即是說假設我11月17日有事要離開了,是由17日往後的30晚都不會退款,而這30晚後,餘下不足30天,舉例說餘下兩星期,都不會獲退款。

即是說,只要過了11月15日下午2時,兩個月的住宿費都不會退款。我覺得第二條基本上是廢的,除非住三個月。至於11月17日之內取消會不會有退款,我不知道。我覺得保險些當沒有。

條款就是這樣理解了,詳情當然以客服解釋為準。

 

接下來便是說我的感受,不想看、喜歡罵人、怕負能量的請移玉步。我有很多精彩小說,世界上也有很多好文章,不用停留在這兒。

首先,因為這真的是我的第一次。

我覺得Airbnb這些條文寫得挺差勁,很不明不白。如果能加些例子就好了。

其實日期根本沒關係,除非真的住起碼三個月。他們這樣,好像以月份來看,第一月的情況是這樣,第二個月則是這樣,實情則不是這樣。這樣除掉「頭30晚、尾30晚」,跟第幾個月根本沒關係。如果只用文字表達,加日期很是疑惑,真令人以為是以月份為單位。

我一直都覺得,文字和語言是用來溝通的,只是單方面認為自己表達得很好是毫無意思的。難道只是寫給自己看嗎?對方不明白的話就等於垃圾。我很怕那些在「自high」的人,還以為是別人有問題,其實是自以為是,不去改進。

當我看著那張收據時,看到第二月未收的租金叫「退款refund」,因為只付過第一月的租金,也不知道是以全個預訂期來計算,滿以為付過的錢會退回來—不付又怎麼退?

我覺得真的很混淆。

而令我最最最不滿的是付了錢才知道「真相」。之前也說過,我是付了錢才知道有額外收費;我現在在住的這家也是,付了錢,房東傳來住宿規則和明細才提「可能會有噪音」!我幾乎粗口也出來!我這次「出走」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家的環境變得很吵!

雖然說做生意的都會隱惡揚善,但我真有種中伏的感覺。誠信不重要嗎?我相信沒有人喜歡光顧這種人和地方,也不喜歡這樣被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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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自由,香港網絡作家。我愛看和寫故事,題材多樣,風格清新。我在討論區連載,也在網上出版書籍。我用文字創造不同世界,帶讀者感受故事中的情感和經歷。我希望作品能快樂和啟發讀者,也期待讀者的意見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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