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存在著許多行之有年,但仔細思考起來不太合理的事物,就像考試作文。
無可否認,考試作文有著無可取代的好處,否則也不會行之有年了。
以升學考試篩選人才的目標來看,考試作文盡量做到客觀和量化;
就培養學生能力的目標來看,訓練學生寫考試作文,起碼能培養他們基礎的論述與表達,還有正確解讀題目的能力。
(在教育普及,幾乎人人識字的現代社會,沒有閱讀能力才叫新型態文盲。)
但我仍舊認為,考試作文與真實情境下寫作的落差,導致很多人在求學階段就扼殺了對於寫作的興趣,也沒有真正認識到寫作所帶來的好處。
真實生活中的寫作和考試作文最大的落差是什麼?我認為主要在這兩點:
真實寫作不但允許修改,更應該說修改是必要的功夫,就像作家王文華所說:
「我不行雲流水,我不是在寫,我在重寫。」
海明威說:
「初稿是屎。」
寫完文章後最基礎的功夫便是自己看一遍,思考有哪些文句需要調整,段落與段落之間如何組織。然而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能夠寫完一篇文章已經很厲害了,哪有什麼時間再修改呢?
至於為了寫作而查資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知識型或論文型的寫作不必多說,許多小說家在創作前也需要經過詳盡的田野調查,中國知名作家馬伯庸在寫歷史小說前需閱讀大量文獻,吳明益在後記中也提到,寫《海風酒店》前他訪談了多少做原住民研究的學者,讀了多少相關論文。
所以練習寫作,其實也是在訓練閱讀能力,為了特定寫作主題而進行的閱讀,十分考驗一個人查找資料以及歸納的能力。
如果今天有人猛烈地搖著你的肩膀,逼問你:
「你怎麼可以沒感覺?」
你會不會覺得這個人莫名其妙?然而這在寫作教學現場幾乎天天發生。
抒情、感性類寫作的開端應該發自內心,但考試作文常常出了一堆讓學生無感的題目,再逼迫他們必須有「感覺」,盡快交出五百字心得。
舉例來說,「死亡」是很多國高中生這輩子還沒經歷過的,如果出這種作文題目,只能得到兩種結果,一是混的學生寫不出來,乾脆擺爛,二是認真的學生勉強寫了一篇,卻是矯情造作、文字空洞。
如果硬要出這種作文題目,至少也要經過引導,至少讓學生先藉由他人的經驗引發感觸,再來談寫作。
就如我在這篇提到:
「寫作的本質:反映著一個人對於生活的所有感受與見解。」
寫作的好處可以分成對自己和他人的。
考試作文因為題目、時間和場域限制,再加上必須顧及閱卷評審老師的口味,往往無法暢所欲言。走出了考場,真正的人生考驗才開始,脫離考試作文,真正的寫作也才會發生。
我理想中的寫作教育,順序應該是這樣的:
寫作的目標應該由學生自己賦予,例如:表達自己的情感、宣揚特定主題、分享知識及觀點、說服他人等等。為寫而寫,或是被逼著寫沒什麼意義。
好的文字是有共同性的,適當的寫作技巧教學能避免掉很多彎路。
很誠實地說,如果不是升學考試越來越注重作文,我也不會有那麼多教寫作的機會,但仍舊希望寫作帶來的不只是考試分數而已,寫作能回歸生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