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2日指出:民眾自境外郵寄之醫療產品,包括 OK 繃、液體 OK 繃、棉棒、衛生套、衛生棉條、日拋隱形眼鏡、矯正鏡片和醫用口罩等,均需依照衛福部規定之數量辦理。
關務長張世棟表示,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25 條規定,進口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後才能輸入。違反者將依同法第 62 條規定,處以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張關務長說,民眾進口的醫療器材如為個人使用,且符合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附表所列項目和數量,則無需申請輸入許可。該器材包括 OK 繃60 個/片、液体 OK 繃4 條、罐、瓶、支、棉棒200 支、衛生套60 個、衛生棉條120 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 60 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 2 種不同度數為限、矯正鏡片1 副和醫用口罩250 個/片。但每人每半年只能免證輸入 1 次。
張關務長並且呼籲民眾在網購醫療器材前,務必注意醫療器材的種類和限額是否符合免證規定,其相關規定和申請輸入許可的途徑,皆可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署官網查詢。(記者曾金萬/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