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位體體育N教練曾培育出數位奧運國手,在體育界非常有名氣,但卻在去年爆出這位N教練曾對門下女學生小芬(化名)性侵長達5年,從國三一直摧殘到大二,教練恐嚇會影響體壇前途讓小芬不敢聲張,直至長大後才敢提告。
N教練已婚,是北部某國中體育隊的創隊功臣,10多年前指示N教練成立一支單項運動隊伍,且剛開始時該隊只招收女生隊員。該校的運動隊伍在N教練的帶領下成績斐然,「開隊元老」女學生更在奥運奪牌,讓N教練一夕爆紅。
N教練在訓練時十分嚴格,一但學生表現不好他便會大發雷霆,甚至不惜用體罰以換取好表現,學生們對他又敬又畏,嚴師形象卻成了他朝學生伸出狼爪的最佳偽裝。
2010年4月間,N教練帶著小芬和其他女學生到台東參加全中運,而小芬在排名賽時表現不佳,N教練怒不可遏,小芬心懷愧疚,賽後到教練的房間「懺悔」,為了讓教練消氣,小芬只好捨身與他發生關係,並就此開始長達5年的惡夢。此後,N教練約以每週2、3次至每月至少一次的頻率與小芬發生關係,就連去國外比賽都不忘逞慾,小芬為了自己的前途只能默默忍受,直到升大學後才逐漸脫離魔掌。
而小芬過去因心智不成熟,一度認為自己與N教練是「男女朋友」,長大成人才逐漸意識到這段不倫關係並不正常,在考慮良久後,日前提出告訴,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N教練起訴,地院也於3月23日作出判決。
地院認為,被告身為教練,本應克盡職責,提供小芬穩妥成長之訓練環境,盡力照護小芬身心之健全發展,然其竟悖逆倫常,對斯時年幼之小芬為上開犯行,造成小芬身心受創,足以影響被害人健全之人格發展,惡性非輕,衡酌被告犯罪後坦承部分犯行之態度,及其自述碩士畢業之智識程度、目前無業、須扶養母親、經濟狀況小康之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判處2年3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