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做居服幫人是件有福報的工作,
我也多少會聽到有人對我說這工作在積陰德。
這些聽起來好像沒錯,我認為並非一定如此。
是否積德或是累積福報,
行為絕對不是主要因素,
起心動念才是積德福報的主要佔比。
我心存盡責做好工作,準時上下班,
對個案卻沒有一種心情感動,或是有大愛的感覺,
或也沒有動機想讓個案讓他更好或更理想,
只是平順做完等領薪水,
那跟剃髮,領法號,心想念經就叫修行,
取得三寶參加法會就叫得道,受洗就得到天堂入門票,
選個幫助人的工作卻心想動機放在取得陰德,
這些也許只能得到少量。
只有起心動念,我要他更好,
我看到個案進步而感動,
我真心害怕個案受傷而作準備和預防,
而非為了應付督導和家屬,符合法規這種最低底線的工作,
這樣才是真正能發出你想做善的意念,達到最大佔比的累積陰德。
一個人判對判錯,取決於你的行為,叫做人世間的法律。
一個人判善判惡,取決於你的心念,叫做靈性的展現,也是修行。
回到主題,上一篇,
人生第一次碰了同性生殖器後,
過沒一星期,服務另一個巴金森氏症末期患者,
為了清潔尿管終於摸了第二個男的生殖器,
摸完後第一個想法...哇!我居然碰到第二個人了,
而且還在心裡數次反覆想著我居然碰第二個了,
會有這些反應,都來自於我一剛開始不想做居服的障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