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說21天可以改變一個習慣,今天是分手的第21天,為何想起他心臟還是這麼痛,空氣一樣稀薄,總是要花力氣大口呼吸才能感覺自己還活著,每個晚上一定要讓自己精疲力盡才能入睡,或者是做著被拋棄的惡夢在自己的哭喊聲中驚醒,明明知道他不是個良人,明明知道不能有期待,但總是還是有幻想他會回來,每當自己有這個想法都會狠狠的罵自己犯賤。
最後他跟我說的話是「我想了很久,我對你的愛是家人的愛,不是伴侶的愛,我不想以後出軌對不起你,對不起我必須這麼做,別再傷害自己,會傷害自己的人也會傷害別人。」往好的方向想,一次殺了我比凌遲更仁慈,你扮演了你覺得自己是對感情負責任的人才做出這個決定,但你經由權衡利弊準備多日單方面的宣佈打擊了毫無心理準備的我,原來口口聲聲寶貝,期待我們未來的孩子到來,別擔心我們會在一起很久很久的那個人,只是個演員。而我就是個太入戲的配角。
最傻的是我翻看著十幾年前他寫給我的離別情書,在惋惜他不能好好照顧我的難過不捨,在他心中的我有多麼好,那十幾年之後我們的相遇為何只有我一個人在努力經營這得來不易的緣份,這曾經失而復得的幸福,而你又是那個選擇再次離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