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發現自己被詐騙時,最重要的就是立刻搞清楚錢的去向。詐騙集團通常不會直接把騙到的錢存入他們的帳戶中,而是利用多層次的人頭帳戶進行資金轉移,以避開監控。
一旦你的錢被轉走,通常會經過人頭帳戶與車手操作的步驟:
撥打165並立即報警
首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165專員會立即通知銀行,要求對方帳戶的該筆款項進行「圈存」,這意味著該筆款項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內無法被提領。
利用這段時間,立即前往鄰近的派出所報警。警方會迅速將對方的人頭帳戶設為警示帳戶,進而凍結對方名下的所有帳戶。
銀行協助發還款項
完成165報案並向警方報警後,銀行將核實你是否因詐騙而通報。
如果確認屬實,且帳戶內的款項已成功凍結並未被提領,銀行將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聯絡人頭帳戶的開戶人,要求其將款項退還給你。如果對方不合作,您可以參考本文後面介紹的其他法律手段。
若無法聯絡上開戶人,您可以準備報案三聯單(即「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銀行會要求您簽署切結書,以防止因不實申請導致銀行承受損失。之後,銀行將協助您辦理剩餘款項的發還。
銀行會逐筆核對匯入的款項,並計算出應退還的金額,直到對方帳戶的餘額耗盡為止。
調解請求
如果詐騙已經發生了一段時間,錯過了圈存的時機,仍然可以向警方報案提告。案件移送至地檢署後,檢察官如果決定起訴並將案件送交法院審理,通常在審理過程中會提供調解的機會。被告有時會希望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為成功調解後,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更為寬容,甚至可能有緩刑的機會。
然而,由於人頭帳戶持有人的經濟狀況通常不穩定,建議您可以考慮在律師陪同下進行談判,爭取賠償並商討還款方案。
訴訟請求
如果調解未能成功,或您無意進行調解,則可以在檢察官起訴對方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向法院主張對方應返還您受騙的款項。
有些人可能會疑惑,「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民事訴訟有何不同?是否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事實上,程序上兩者相似,但附帶民事訴訟會在刑事部分判決後,移送至民事庭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民事訴訟的主要區別有以下三點:
由於這兩種訴訟的管轄法院可能不同,庭審地點也可能有所差異,因此如有需要,建議諮詢律師,幫助您選擇最適合的訴訟方式,以方便您出庭應訴。
在尋求「保證追回詐騙款項」的服務時,提供方通常會自稱是某專業律師事務所或金融公司,聲稱擁有特殊管道可以幫助你追回被騙的款項。他們還會提到有專業的駭客,可以追蹤資金的流向,甚至利用特殊程序將錢轉回你的帳戶。
這聽起來確實很吸引人,但如果這種「特殊管道」真的存在,為什麼它只出現在民間的法律事務所,而不是由警方或法院來執行?如果這些手段真的如此有效,為什麼我們從未見過政府機關進行相關的宣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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