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桂冠詩人達菲(Carol Ann Duffy, 1955-)是出生於蘇格蘭的詩人和劇作家,曼徹斯特城市大學的教授,2009年被選為英國桂冠詩人,是英國第一位蘇格蘭地區出生、也是英國三百多年來第一位女性的桂冠詩人。15歲還在念高中的時候就開始發表詩作,1974年畢業於利物浦大學獲得哲學學士,1996年開始在曼徹斯特城市大學任教,2009年獲頒Heriot-Watt大學榮譽博士學位,2015年成為英國學術院的榮譽院士。她的詩探討自己和人類的日常生活以及愛情、記憶、語言等等的可能性和想像,並且在其中找到生命的安慰和歸屬。她是雙性戀者,16歲開始和男性情人同居十年,其後又和女性詩人Jackie Kay有15年的親密關係,這期間她又和另外一位男性詩人Peter Benson生下一個女兒。達菲的寫作生涯獲獎無數,幾乎囊括了各種重要的文學獎。她出版了二十多本詩集,1999年出版的《世界之妻》共有30首詩,取材自神話故事、童話、電影、聖經等等,以女性主義的立場改寫原始故事或者人物,隔年被改編成戲劇,巡迴英國與世界各地演出。2015年她的詩歌全集(Collected Poems)由英國的皮卡多(Picador)出版公司出版,厚達598頁。
達菲的詩在臺灣先有陳育虹翻譯的《痴迷》(2010年寶瓶文化出版),後有陳黎和張芬齡的譯本《世界之妻》(2017年寶瓶文化出版)。臺灣對西方的當代詩歌介紹和翻譯的不多,兩本翻譯對逹菲的詩都有推廣介紹之功。陳黎和張芬齡《世界之妻》翻譯大體上精確,但偶爾也有失手的地方。以下就筆者所見,舉出一些可以商榷的翻譯,就教於方家。英文的原文根據《達菲詩歌全集》(Collected Poems, London: Picador, 2019),引文括號之後標註兩個阿拉伯數字,前者為原文頁碼,後者為中譯本頁碼。
〈希律王后〉“Queen Herod” 這首詩以女性主義的立場描寫希律王統治之下母親的故事,但是原來誕生在伯利恆的耶穌變成了女嬰。按《新約聖經》希律王出現在〈馬太福音〉中,他是猶太地區的統治者,東方三博士告訴希律王,在伯利恆誕生的一位嬰兒耶穌會成為君王,希律只希望自己當王,所以命令幕僚長把伯利恆和附近地區所有的嬰孩都殺死。天使告訴耶穌之父約瑟要帶妻子瑪利亞和耶穌到埃及去,希律不會到那裡找耶穌,約瑟照著做了;希律王去世以後,約瑟把耶穌和馬利亞帶回到拿撒勒。
這首詩的第一段最後一句“till bitter dawn”(233,23)中譯本翻譯成「直到苦痛的黎明到來」,問題是這一段談的是三位皇后帶著滿載的禮物來到了希律國王的宮殿,換取水果、上好的酒肉,享受音樂和舞蹈,最後大家都睡著了,只有希律王后和三位皇后直到黎明前都是醒著的,完全沒有談到苦痛之事。這一段一開始就說樹上結著冰Ice in the trees,最後一句是呼應該第一句,因此這一句也許可以翻譯成「直到嚴寒的黎明到來」,bitter 在英文中有嚴寒的意思,所謂的bitter cold。
Queen Herod第六段的前兩行,“And splayed that night/below Herod’s fusty bulk”(235,26),中譯本翻譯成「在希律王笨重軀體下方/呈八字形張開的那晚」,fusty是陳舊的、腐敗的,完全沒有笨重的意思。
〈梅杜莎〉(Medusa, 265-6,79-81)這一首,有問題的翻譯出現在原書的266頁“with a shield for a heart /and a sword for a tongue”,陳、張中譯為:「帶著上了盾的心/以及利如劍的舌」,如果我們了解梅杜莎的故事,就知道這兩句詩中的意象舌頭、盾和劍,在梅杜莎的故事中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因此要準確的翻譯這兩句,就必需了解梅杜莎的神話,我們先來看看梅杜莎在希臘羅馬神話中的傳說。
在荷馬(Homer,前9-8世紀)在《伊利亞特》(Iliad)和《奧德賽》(Odyssey)中,梅杜莎最早是三個戈爾貢(Gorgons)之一,被描繪成一個地底妖怪。赫西俄德(Hesiod,前8-7世紀)的《神譜》(Theology)梅杜莎則為吐舌、豬齒、頭纏毒蛇的女妖。到了歐里庇得斯(Euripides,前480 - 406)的雅典傳統戲劇裡,和奧維德(Ovid,前43—17年)《變形記》(Metamorphoses)中,出現了關鍵的盾和劍。梅杜莎原是個美麗少女,發誓守貞護衛女神密涅瓦(Minerva,即希臘神話的雅典娜)的神殿,但海神波塞頓(Poseidon)為梅杜莎的一頭金髮所誘惑,在密涅瓦的神殿中強行與之交合,失去貞操,因此密涅瓦將梅杜莎的金髮變成了一條條毒蛇,趕出神殿。梅杜莎具有神力,只要被她看上一眼,立刻就會化成石頭。宙斯的兒子珀爾修斯(Perseus)因被塞里福斯島國王波呂德克特斯要求他獻上梅杜莎的頭當作禮物,於是向密涅瓦借來閃亮的盾牌,可以看清梅杜莎而不被變成石頭,向赫爾墨斯(Hermes)借來利劍,割下她的頭顱,然後珀爾修斯把它交給密涅瓦,密涅瓦把梅杜莎的頭顱鑲在她的盾牌中央。詩人阿波羅多洛斯(Apollodorus,約前180-120)的《書庫》(Bibliotheca)記載大致上和《變形記》相同。
二十世紀法國女性主義作家埃萊娜•西蘇(Hélène Cixous, 1937-)便藉著梅杜莎的形象來表現女性的力量,埃萊娜•西蘇〈梅杜莎的笑聲〉(Le Rire de la Méduse)寫於1975年,2006年英國牛津大學出版社發行了這本書的英文版,埃萊娜•西蘇在自序〈玫瑰刺效應〉裡說:「梅杜莎才一伸出她所有的舌頭,男人們就逃走了。他們以為那些舌頭是蛇……可是後來男人又折回來,硬邦邦的寶劍落下,也不看看她在幹嘛,就把這不幸的女妖給我斬了。」
明顯的,達菲這兩行詩中的盾和劍就是珀爾修斯用以殺死梅杜莎的武器,原文“with a shield for a heart /and a sword for a tongue”中的for,當介係詞用的時候有為了什麼目的的意思,因此shield for a heart /and a sword for a tongue,應該翻譯成「為了取她的心而帶著盾/為了割她的舌而帶了劍」,心是一個人生命所繫,取其心即索其命,長舌是梅杜莎形象的一個特徵,她的長舌頭,讓男人們害怕,所以才要割下他的舌頭。陳、張中譯為「帶著上了盾的心/以及利如劍的舌」,並不恰當。
“The Devil’s Wife”(271,86)第五節Appeal第八行 If from ear to ear my throat,中譯本直接硬譯成「如果從耳朵到耳朵我的喉嚨」,完全不知所云,其實這一節前面七行談的都是魔鬼之妻如果被以什麼方式殺死,這一行也不例外,用散文表示的話應該寫成: If my throat was cut from ear to ear,throat was cut from ear to ear是一句常見的英文,意思是喉嚨整個被割斷,因此這句應該翻譯成「假如我的喉嚨整個被割斷」。
〈賽絲〉(Circe, 272,88) 寫的是希臘神話中的女神的故事,當奧德賽在特洛伊戰爭獲勝以後,在海上漂流十年,來到了艾尤島,島上女神賽絲邀請船員到島上飽餐一頓,她在食物中摻入藥水,讓船員全部變成了豬。這首詩第一段第三、四行“under my thumb, the bristling, salty skin of their backs/in my nostrils, their yobby, porky colognes”,中譯本翻譯成「在我拇指下方,它們背上短而硬、帶鹹味的皮膚/在我鼻孔這裡,它們粗暴男、豬肉味的古龍水」,其實原文這兩句是倒裝句,順讀應該是“the bristling, salty skin of their backs, under my thumb, / their yobby, porky colognes, in my nostrils.” 另外,under my thumb是一個片語,意思是在我支配下、完全歸我,不應該翻譯成在我拇指下方,尤其前文才說道「所有的豬都是我的」。因此這兩句應該翻譯成「它們背上短而硬、帶鹹味的皮,完全在我支配下/它們粗獷的、豬肉味的古龍水,在我鼻孔這裡」。
〈拉撒若〉(Lazarus, 274-5,91-3)第一段第三行、四行“howled, shrieked, clawed/at the burial stones till my hand bleed”中譯本這兩句翻譯成「哀嚎、尖叫、扒抓/墳上石丘直到雙手流血」,burial stones 不能譯成「墳上石丘」,丘在中文指小山,石丘就是石山。Lazarus是聖經中的猶太人,耶穌的門徒與好友,在新約《約翰福音》第11章有說11章中記載,他病死後埋葬在一個洞穴中,四天之後耶穌吩咐他從墳墓中出來,因而奇跡似的復活。《新約•約翰福音》記載: The grave of Lazarus was“a cave and a stone lay on it.”拉撒若的墳墓上為什麼要放小石頭呢? 原來這是猶太人葬禮的習俗,在猶太人的宗教戒律(mitzvah)中,參加葬禮的時候,習慣禮成後在墳墓上放一塊小石頭,表達對死者的尊敬和思念,猶太人不放花,因為花會死亡,但石頭是永恆的。達菲在這一句詩中使用《新約•約翰福音》拉撒若和猶太人葬禮的典故,burial stones 應該翻譯成「葬禮小石堆」才對。
〈野獸太太〉“Mrs. Beast” 第四段最後兩行“a head-to-head between Frau Yellow Dward and Bearded’s Bride/ was over the biggest pot I’d seen in my life.” (297,132) 中譯本翻譯成「黃矮人的夫人和蓄鬍娘子進行兩人對決/為了我此生所見的最巨額賭注」,雖然精準但是不合中文的語法,似乎可以改成「黃矮人的夫人和蓄鬍娘子/為了我此生所見的最巨額賭注,進行對決」,前面已經點出兩個人之間的賭局,因此「兩人對決」中的兩人可以省略。另外原文中的pot,是指撲克牌賭博一局之中所有的賭注或者籌碼;in one’s puff是罕見的片語,英語為母語的人都不見得懂,James Joyce 在他的小說 Ulysses 中有一句話,You never saw the like of it in all your born puff。puff 是一個人的呼吸,in one’s puff等於in one’s life,意思是在某人的一生中,這裡似乎可以加個註說明。
譯事難為,譯詩更難,法國著名作家、思想家莫里斯•布朗蕭(1907—2003)說過:翻譯一開始就是創造性的,更新了原來作品。翻譯要從不同的角度讓不同心靈得到照明,不可能複製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