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友兩天前對於是否要進行整合(信貸已核准)還是維持現況繼續繳款提出疑問:
“上週申請信貸,剛收到通知已核准,想詢問大家意見~
目前名下貸款
1.信貸 40萬 84期已繳 34 期 正常無遲繳 餘額33萬
2.融資機車 60期已繳 22 期 正常無遲繳 餘額 20上下
3.融資機車 60期已繳 27 期 正常無遲繳 餘額 20上下
4.學貸 餘額8萬
會選擇 整合成一筆嗎?
這次申請的額度是剛好夠整合成一筆!
還是不要申請直接繳到最後?
月付款 目前是 2萬7
如果整合成一筆 有機會 少於 2萬
會因為繳的期數長,不動嗎?”
由於該網友並沒提到核貸數據包括額度、利率、攤還年期與開辦費等數據,只約略清楚核准額度『應該足夠還清信貸於融資兩筆(學貸應該不會還也不必還)』。
原則上該網友具備一優勢:『三筆貸款都已繳款超過一定時期、都過綁約期,相對餘額所剩不算多』~確實有利於負債整合;對現況初步分析如下:
一、據悉、機車融資貸款攤還年限規定36期~60期内(平均核准攤還期數約36~48期為多),以該網友兩筆融資都分60期攤還、餘額仍還有20萬左右,回推該網友當初機車貸款申請金額應該都是30萬為主(一筆繳22期餘額約21.6萬/一筆繳27期餘額約19.3萬,利率均以15.85%計算)。
二、續上、由於兩筆機車貸款利率都不低,網友兩筆各繳22、27期,利息已繳約76,129元、89,813元;待繳期數乍看下還有38、33期仍多,但實際待繳利息卻剩下約60,146元、與46,463元。上述數據所代表之含意:『網友繳兩筆機車貸款利息最重的時間已過去,接續雖然仍有不少利息要繳、但每繳一期所沖回的本金也逐月增加。』
三、再計算信貸已繳34期、餘額33萬,回推借款本金40萬、當初核准利率相對也不低;初步計算利息應已繳納約15.8萬、剩餘待繳10.8萬,可看到所剩利息也不及前34期來得多了。
兩筆機車貸款餘額約40、加上信貸餘額33,總計大約73萬;假設分七年攤還、利率以7%計算,月付金約1.1萬(整合內容暫不納學貸入内),相較於網友表示目前月付金約2.7萬,確實有達到整合降低月付金的實質效益。
回到網友的困擾:『還是不要申請、直接繳到最後?
』
以上述73萬數據分析、假設這七年利率都不變、總繳利息約為195,472元;相對兩筆機車貸款待繳利息、信貸待繳利息合計約214,609元,省下約19,137元~惟實際情況可能是:
*尚未加上『銀行信貸開辦費』,開辦費用越高則省下的金額越少(開辦費若9仟元、就只省下萬元餘)
*利率若高於我假設的7%、那整合上恐怕更無實際效益(利率8%、總繳利息=225,733元)
我建議網友的應變方式:
1.因應整合可能省不了多少利息,可以縮短還款期限為五年
2.若仍堅持七年攤還,就最好能將整合後省下的月付金強制存起來、待存到一筆大金額後進行大額還款降低本金,利息也會隨本金減少而少繳
0985-666-807/Line:jerry.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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