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知名科技網紅**「電腦王阿達」與另一位網紅「瘋先生」**因涉嫌教學下載與使用盜版影視APP,遭刑事局以違反著作權法送辦。對此,「電腦王阿達」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強調媒體報導誇大,並表示稍後將發表正式聲明。
刑事局今年4月接獲檢舉,指稱兩位知名網紅在其網站及YouTube頻道上,教學如何下載與使用非法侵權APP,如「多選一」、「形狀找不同」等。這些APP侵害多國電影、戲劇、動漫、綜藝等著作權,涉案內容市值超過6億元。
經過數月蒐證,警方查扣兩人合計刊登的53篇侵權教學文章:「瘋先生」32篇、瀏覽人次44萬,「電腦王阿達」21篇、瀏覽人次10.9萬,總瀏覽量高達55萬次。警方在9月至10月間,分別持搜索票前往台中、台南、新竹等地查緝,將涉案人員帶回偵訊。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文章詳細教學如何透過盜版APP免費觀看大量影視內容,受影響的作品包含數百部國內外電影、劇集與紀錄片,範圍涵蓋台灣及多國權利人。案件牽涉金額龐大,令權利人蒙受重大損失。
經蒐證完備後,檢警將主嫌及兩位網紅移送地檢署偵辦。「瘋先生」遭命以1萬元交保,「電腦王阿達」及另一涉案人則獲無保請回。
對於媒體報導的侵權指控,「電腦王阿達」於今天下午1點在臉書發文,表示目前案件細節不便多說,但強調媒體過度誇大事件,稍後將會發表正式聲明。他也向支持的粉絲表達感謝,不少網友留言力挺,稱其為「清白的阿達」。
這起案件為網路創作者與觀眾敲響警鐘:
未來,隨著數位著作權法規範日益完善,對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將持續加強,網紅與平台管理者需更加謹慎,避免陷入法律糾紛。
目前,案件仍在偵辦中,後續發展如何,社會大眾將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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