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寫字習慣用黑色,文具店裡玲琅滿目的品牌幾乎都打著同樣訴求的產品。
我喜歡書寫,遇到慣用的品牌、型號會一次買個十幾隻,買足買滿,怕的是斷貨之後無以為繼。
以前不知道,記憶的方式與個人屬性有著關聯性,從小準備考試或是背英文單字時,一定要自己動手寫下數次,方才記得住。女兒是屬於聽覺型人格,透過聽覺系統對記憶的掌握度較強。
那我又是屬於何種類型?
好像也不重要了,這種年紀就算吃了小叮噹的記憶吐司,我一樣什麼都記不住。
但是書寫過程的確帶給我某種不知何來的安定力量,上課時、個案研究時作筆記自不待言,開會時記下同仁報告重點,方便決策與跟催,都透過書寫完成,極少於數位平台上完成。
很純粹、老派,很類比的做法。
一直以為只有我才會這麼幹,前東家大大小小的會,在一旁悄悄地觀察,大家都會帶上一本大賣場最常賣的、黃色底紙的拍紙簿,偶而才記下幾筆,而極大部分都在少爺講平時,才開始奮筆疾書,讓我心生羨慕年輕的腦與政治敏感度的確比較稱頭。
至於坐在一旁的少爺通常就滑他的手機,偶爾抬頭看看簡報,極少見他有作筆記的習慣。
直到上個月與某大集團的副董事長面試。那一日他只提著一只托特包走進會議室,從托特包中取出拍紙簿與一隻原子筆,黑色,以及我的履歷。他一邊提出問題,一邊看著我回答,一邊振筆疾書。
原定一個小時的面試足足延長到兩個半小時。
我一邊汗流浹背地回答長官的質問,一邊看著他在拍紙簿上行雲流水地足足記下了三個半頁的筆記。一位領導著年營業額接近1,500億的集團副董事長這種做法,令人驚艷。
待得攻守交換,換我問問題,長官回答,我打開自己帶的筆記本,取出鋼筆,用自己最熟悉的方式記下要點。
長官看著我的筆記本,因為筆記裡貼了許多圖表、數字,鼓鼓的像是剛吃飽的青蛙,在我運筆同時,用餘光看到長官從桌子的另一面,看著我書寫的內容。
CEO送我下樓的時候,我告訴他,副董事長是我記憶所及中這麼高階的主管還勤於筆記的。CEO笑了笑:
「這是他的習慣。」
筆具的偏好改變了,開始習慣用鋼筆。Faber-Castell成吉思汗系列,FE筆尖,黑墨色。較之前常用的鋼珠筆,多了線條的粗細與快速書寫後會產生的飛白。
雖然在短期大量書寫時,手指負擔往往超出想像,比如期中考、期末考,動輒頁寫個五六頁的申論題。
Old school,不在於體面或特立獨行,就是情感上的小布爾喬亞,放不開,甩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