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原始」既無是非也無對錯。 “原始人”只有做與不做、想做或不想做、能做或不能做;不存在「是非對錯」。 是非對錯起始於「他人」。有了「他人」於是人們開始有了是非對錯;而自己對於別人也是「他人」所以也需要「是非與對錯」。 有了「他人」;「是非對錯」便有了。人生開始有了勉勵與壓抑、規範與約束、道德與“真理” ..。 律法、規矩、條例、準則、制度、優劣、正反 .. 只要是人訂的,出自於人的,一切就不會是「對」的,不會是「永恆的對」;而「好」與「壞」也取決於「人」的喜惡與標準。 人能制定,就能置換,能承認就能否認,能列出就能刪除。 一切因人而異,也因人而議。 這些都是「他人」為保護自己維護利益所設下的道理、規矩與遊戲規則,然而於別人的「他人」的自己同樣也是。 「人之原始」既無是非也無對錯,這世界也是,喔不!一直都是。 「他人」消失,是非對錯也就不存在;沒有他人「自己」不需要是非對錯。 凌駕他人便凌駕是非對錯,絕對力量也就絕對是非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