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教詭屋》:繞過宗教,打出自由意志的安全牌(圖片/車庫娛樂)
《異教詭屋》(Heretic)是 A24 出品的恐怖片,由《噤界》編劇搭檔史考特.貝克(Scott Beck)和布萊恩.伍茲(Bryan Woods)執導,休.葛蘭(Hugh Grant)與兩位新秀演員蘇菲.柴契爾(Sophie Thatcher)、克洛伊.伊絲特(Chloe East)領銜主演。
故事敘述摩門教傳教士巴恩斯姊妹、帕克斯頓姊妹誤闖神秘男子里德先生的宅邸。里德先生表面知書達禮,卻設下了層層試煉,強迫兩人直面信仰與恐懼。兩人必須設法逃離,否則將永遠被囚禁在宅邸。
里德先生聰明、紳士、有原則,再加上休.葛蘭的強大氣場,「乍看」是近年恐怖片罕見的智慧型反派,不以肢體暴力威嚇。相反,里德先生最大的武器是言語、精神暴力。
煤氣燈效應(Gaslighting)一詞源自 1938 年的舞台劇本《煤氣燈下》(Gas Light),指加害者不斷質疑受害者的認知,動搖對方的判斷力,進而控制。取得信任、扭曲現實、責怪受害者、操控心智。里德先生深諳此道,以溫文儒雅的形象出場:秀出滿是標籤的宗教經典,樹立了「學者」的權威。
帕克斯頓姊妹渴望向他學習,敏感宗教議題來往間,謊言同時發生——里德先生是否有同住的妻子,正在為客人精心準備晚餐?巴恩斯姊妹率先發現藍莓香薰的誤導,殊不知種下懷疑,反而是里德先生的詭計。
里德先生製造矛盾,誘使兩人「選擇」留下。他親切強調「你們隨時可以離開」,但是門鎖早已定時拴上、能夠逃離此處的「後門」卻是可疑的地下室。與此同時,里德不停灌輸兩位傳教士,宗教的「迭代」(Iteration)即為「抄襲」,援引大富翁的歷史及電台司令的〈Creep〉為例證,稱摩門教義是掠奪的結果。兩位傳教士自然無法即時辯駁——沒有人能在高壓下談論宗教人類學,以及文化迭代的正當性,機敏如巴恩斯姊妹的反駁蒼白無力。
「選擇」的假象浮現。里德先生給了傳教士兩扇門,分別代表「相信」與「不相信」,表面上給予誠實表明信仰、離開宅邸的自由。巴恩斯姊妹明白,無論哪一扇門都是一樣的,不久後便在地下室的推理較勁殞命。
至此,相信有一部分觀眾(包括我)感到失望:里德先生終究跟所有恐怖片反派一樣,得靠肢體暴力來虐待主角啊。緊接著,我們又會發現,里德先生不是什麼優雅的愉快犯,而是「為了證明我是對的,所以我要來幹大事」,大費周章改造宅邸、設計先知復活詭計、不斷誘騙傳教士入屋,那種經典中二病。
劇情千迴百轉,還是回到了經典恐怖片公式。其實,這挺有趣的。一方面因為演員是迷人的休.葛蘭,另一方面是《異教詭屋》成功誘騙了觀眾:
我們真的在談宗教嗎?
我不會將《異教詭屋》貼上宗教恐怖的標籤,因為自始至終,里德先生談的都是「自由意志」。里德先生不斷以「眼見為憑,才能相信」(理性/信念)瓦解「沒有證據,但我選擇相信」(感性/信仰)。兩種「相信」沒有可比性,皆為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面向。倖存的「英雄」帕克斯頓姊妹早已籠罩在煤氣燈之下,觀眾又怎能立即發現里德先生避重就輕、巧妙偷換概念?
里德先生不是無神論者。他說,宗教是人神關係,而後不斷催促兩位傳教士尋找「真正且唯一的宗教」。當帕克斯頓姊妹被擊潰,承認答案是「控制」,也就證明了里德先生的狂妄:「我是神」。人類有無自由意志,又是否能透過創造和控制成神?《異教詭屋》質疑的自由意志,不是「上帝的骰子」云云,反而更接近百年來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以降,科幻恐怖的哲學論辯。
《異教詭屋》是一部成功的商業電影,劇本並未真正挑釁(狹義的)宗教。不少觀眾以為它是冒犯的(我也不否認,這是一部宗教剝削電影),竊喜宗教狂看完後會大受打擊,但有更多信仰虔誠的觀眾心平氣和,在這些影評底下留言:Not really。
煤氣燈效應才是《異教詭屋》最大的恐怖,宗教只是反派實施詭計的外衣,不會冒犯到觀眾的宗教信仰。就算冒犯,在 2020 年代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事。即使如此,電影還是貫徹了保守路線,以模稜兩可的結局開啟一道安全門,讓動搖的觀眾好好喘口氣。
影評人沈怡昕評論《異教詭屋》為 A24 式「高級恐怖片」(elevated horror)的濫觴。先不論濫觴是否適合用於此處,與另一間製片暨發行商布倫屋(Blumhouse)比起來,A24 挑選的恐怖片確實更為「菁英」。好比羅伯.艾格斯的《女巫》、《燈塔》,以及阿里.艾斯特的《宿怨》、《仲夏魘》,皆是 A24 所發行(及製作)的作品。
認為《異教詭屋》是仿 A24「高級恐怖片」的流水線電影,未免太不公平:將一部電影的定位寄放於發行商的「品牌」,而不是導演的「意圖」,只因《異教詭屋》披上宗教思辯的外衣卻未達成真正完成論證,難以在影評人擅自設定的「藝術/商業」光譜找到位置。影評人的先入為主,不是 A24 或《異教詭屋》的失敗。
《異教詭屋》並沒有,也未試著突破恐怖片的敘事傳統,與一般優秀的宗教恐怖片沒有兩樣,只是多了 A24 的品牌包袱而被擅加期待。也許魅力無窮的反派里德,以及對白驅動(dialogue driven)的敘事給了跳脫公式的預期,實際上他的行為(以及電影本身的意圖)遠不及另一部同期的翻拍恐怖片《邪惡勿語》挑釁觀眾。電影中途就會發現,里德是個沒有原則的反派,風度不如《五星饗魘》的主廚,就像巴恩斯姐妹所說,選擇哪一扇門都是殊途同歸。電影的後繼無力及模稜兩可,無非是為了商業,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如前述所言,《異教詭屋》並不是挑釁、動搖觀眾的宗教恐怖,而是一部不冒犯任何宗教的商業電影,但這種保守毫不影響本片有趣之處。因此,在《異教詭屋》身上尋求「高級恐怖片」(這還是影界冠上的名詞)的影子,好像搞錯了什麼。
尤其,A24 代表的是一種放任導演為所欲為的自由,就像《月光下的藍色男孩》導演貝瑞.詹金斯(Barry Jenkins)抗拒業界人士把「A24 電影」當作流派——預設其發行之電影必須達到某種「標準」,並且有共同點作為「標記」,與 A24 私人化的理念背道而馳。所以,真要批評 A24 的轉型和妥協,也有更好的選擇:同樣為 A24 製作的砍殺片《天黑請斃命》,以及台灣尚未代理的黑色喜劇《Y2K》,皆看不見 A24 自豪的導演風格。
A24 可以是一種品味,但不該成為一種期待。《異教詭屋》不需要創造出什麼,或者像《仲夏魘》般堆滿符號及嘗試,光是成功「自圓其說」騙過絕大多數觀眾、完成 70 年代以降刑房電影(Grindhouse films)的公式:「一群年輕人誤入陷阱,大逃殺過後『最後的女孩』(Final Girl)智取逃出生天」,就已經功德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