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健身房完,剛好是打烊的時候,
隨興地問了健身房的櫃員
「時薪的話幾小時都可以喔」
我很仔細地在想每日工作六小時的事。
每天差兩小時,有差很多嗎?
有,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不用再弄到黃昏那令動物昏昏欲睡的意象才下班,
有足夠的時間做心境上的緩衝,迎接夜幕降臨。
如果是8點上班的話,
六個小時就是兩點下班、七個小時就是三點下班……8個小時就是4點下班;
等等…我現在已經從8小時變成7小時了,其實感覺也還不錯。
嗯,7小時好像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9點上班的話,就是3點下班;
按:我覺得把午休當成休息是欺騙的手法,人就還在工作場域,是如何能好好休息?
何況臺灣的自甘奴性,有些行政職還沒有休息時段(臺灣人到底是經歷了什麼集體創傷以致於如此甘之如飴地自戕?)
再冷靜地思考該怎麼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