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倫先生喜歡賞鳥,他覺得賞鳥是人生最棒的事之一。
每天他都會在家附近散步,帶著望遠鏡觀看天空,跟不喜歡人離牠們太近的鳥。
每當他看到一隻鳥,就會在他的賞鳥圖鑑中比對細節,
一切描述都符合,心裡覺得暖洋洋的。
這天他散步時,翻看了個灌木叢,通常他是不會這麼做的,
路過的那時那刻他覺得灌木叢底下會有什麼。
他看到一隻鳥躺在那裡,一隻猛禽。
但他找到的和想像中的大不同,賞鳥圖鑑中也沒有的記載。
有腿有腳,看起來就像人的,腳上還有小小的腳趾頭和趾甲,趾甲裡還有一點點泥土。
華倫找到的是看起來像人類的小孩,只是身上沒有穿衣服,而是長著羽毛。
在該長著手臂的地方,則長著真正的翅膀。
有一瞬間,華倫以為那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天使,
但他知道不是,天使有手臂,翅膀長在背上。
這是一隻鳥,有著小女孩形狀。
華倫把她抱起來,他左右張望,呼喚:這個是誰的?
沒有回應。這樣啊,那我要把她帶走了。然後,他就帶著這鳥孩子回家了。
華倫喊太太提娜來看這被遺棄的鳥孩子,提娜把她抱在懷裡,
認定這是需要牛奶和幾片水果的棄嬰,決定照顧她,還不能讓別人知道。
要是翅膀遭人發現的話,人們就會開始八卦了。
華倫和太太提娜開始撫養有翅膀的女孩,給她取名鳥鳥,
鳥鳥不會發啊的音,改叫她妮妮。
但他們很擔心,女孩沒有手,要怎麼學爬、怎麼吃飯呢?
華倫和提娜還是一一克服了困難,想盡各種方法讓妮妮學會進食,
也坐進娃娃車裡,用披風遮掩住翅膀,外人就不大容易發現翅膀。
然而,只會發出咿咿聲音的妮妮要怎麼學說話?
提娜問:「為什麼就不能是一個正常的孩子呢?」
華倫告訴她:「有翅膀可以做很多事,飛翔在天空,或是遞送東西。」
雖然這有翅膀像鳥又像人的小女孩,華倫夫妻兩人一樣愛她,接受她做自己,
除了愛吃花生醬三明治外,也吃蚯蚓蜘蛛蟲,自由的飛來飛去。
有天提娜帶妮妮去逛百貨公司,上廁所時,妮妮從打開的窗戶飛走。
華倫知道,沒辦法阻止鳥飛走的,鳥就是這樣,有一天,牠們會飛走。
但是,提娜還來不及和妮妮說再見,還想教她煮白煮蛋、一起唱歌。
在華倫的開導下,提娜接受了妮妮就是會飛走,在永遠分離之前,
她想要和她說再見,不是要妮妮留下來,而是讓自己接受離別這事。
於是,夫妻兩人,出發找尋妮妮。
妮妮一直離提娜不遠,她先遇到寂寞的女孩羅蒂,
兩人結伴離家冒險途中,碰到以為她要跳樓而想要拯救她的救援隊員。
在旅館休息時,遇到害怕幽靈的男孩,
還有害怕新事物但又想要挑戰自我的年輕人,樹林中想要把妮妮打下來的獵人。
這些人之中,有人想要留下妮妮,有人害怕和妮妮相遇,有人想要傷害妮妮,
也有人覺得遇見妮妮真是太好了。
而妮妮在和這些人相遇互動的過程中,也有所成長、改變。
她給了這些人一些東西,也從他們身上獲得一些東西,有好有壞。
看完《想飛的孩子》後,我們在飛的時候可以少一點恐懼,多一份開心,
當我們目送別人飛走時,給予祝福。
想飛的孩子
作者:尤可.范.李文
原文作者:Joke van Leeuwen
譯者:林蔚昀
繪者:尤可.范.李文
出版社:小麥田
出版日期: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