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 the wall》的黑膠唱片。這張專輯內好些歌曲我很是喜歡,MJ作的曲真是非常好聽。
病態社會(4)
在沒看清真相的情況下,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其中一條反擊影片(我一共看了3條)一開始便指出,名人非常容易成為被提告的目標。Will Smith一年被提告15次,每個月都要請律師!
我吃驚(也慶幸)原來不只MJ!
雖然我明白和贊成每個公民都有提告權,但像MJ這些,出來隨便講幾句便來索償 — 當中還全是謊話,這樣的社會沒問題嗎?社會的資源可不是無限,也有比這些更重要的事。
此二人這宗被駁回過,但理由只是「不能告過了身的人」。我很失望,應該用「此申索無聊」。
名人也是人,該隨便被告嗎?到自己也成為名人的時候,想不想毫無私隱、一年接15宗官司?
社會變成了這樣,我們是不是該思考和反省一下,為什麼我們喜歡看名人的八卦?為什麼我們容許傳媒這麼脫線?為什麼傳媒的責任不是說真相?為什麼隨隨隨便便也可以提告索償?
我很不想支持這類影片和風氣,但強烈建議要看的話,該連同反擊影片一起看。正如《Living with Michael Jackson》和大反擊。看完可以選擇相信哪一方,但不要人云亦云,不知道內容便胡說八道。大家想在這種社會生活嗎?
還有一點我覺得很值得提,就是反擊影片說MJ的信託基金曾經提供很低息的貸款給詹士一家買房子。後來MJ不用他們還。
詹士把這件事扭曲成因為1993年的小童案,他幫忙過MJ,所以MJ買給他們。後來有人翻出文件指出首先是他們沒有如期還款,1997年時MJ便覺得算了,不用他們還;而案件早在1994年結束了,並非因感謝而送贈。
我一聽到這件事便覺得MJ人真的超好!
我們老是聽到MJ慈善做了多少這方面的好,但我完全沒想到他對身邊的人也這麼好。老實說,我們有誰會借錢給沒血緣關係的人買房子?有人可能說MJ那麼富有也不在意那點錢,但我覺得不是錢的問題。富有的人非常多,但有幾多人會這樣?我媽常提巴菲特的女兒問老爸拿三萬美金裝修,被一口拒絕!
其實一說到錢,很多人再親也沒情講。別說買房子,就算是借來醫病,很多人都會拒絕。我記得看過歌手王傑的一個訪問,他說以前未成名時真的窮到要死,有次女兒發燒很危急,唯有硬著頭皮向一位朋友借幾百元。那朋友聽到他來借錢臉色便相當難看,最後丟 — 是用「丟」錢來打發他。他心裏即使難受也要彎下身來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