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必然是 主的親自臨在:既不是為了「記念」或象徵 上主,也不只是精神的臨在——而是 耶穌真真正正的實際在聖餐中。聖餐是主 耶穌身體與鮮血的真實臨在,絕不是象徵。 那些主張聖餐只是為了記念主 耶穌的人輕忽 上帝的教導,不把 耶穌的話當作一回事。因為我們的 主曾親自說過:「我的肉實在是可吃的,我的血實在是可喝的。若吃我的肉、喝我的血,這個人就在我當中,我也在他當中了。」(《約翰福音傳》6章55~56節) 上帝所說的話不能是假的(《以賽亞書》55章11節),既然說可以吃就是真的可以吃,誰若不吃 耶穌的肉和血或以為這只是譬喻, 耶穌就不在他當中。 所以我們知道聖餐是必需要有的,并且絕不是任何記念或象徵,那為什麼說精神的臨在也是錯的呢?因為往大了說,那些主張餅與酒沒有實際成為 耶穌身子與寶血的人也是異端——他們不信肉身復活。 根據《使徒信經》:「我信……肉身復活并且永生。」我們盼望的根基在 耶穌已經戰勝死亡,并且我們也因著信德而與 耶穌分享這分勝利(參《教會》教義憲章第48號)。肉身復活并不是毫無根據的指望, 耶穌復活後多馬摸到的傷口(《約翰福音傳》20章24~29節)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今日榮耀的 基督依然帶著受傷的身軀。 既然肉身復活是真實可信的,聖餐中的餅與酒自然就不能是精神上的——因為這暗示 耶穌沒有肉體,而是成為 耶穌真實的身體供我們享用,好讓我們與 怹同在。至於餅與酒是否仍具餅與酒的本質就都是次要的了,我不欲與天主教會產生極大的分歧。 血就是生命(《創世記》9章4節),在聖餐中我們實際享用了 主的身子和鮮血,就是在享用 基督的生命;這是 上帝恩典的彰顯,好讓我們能據此贖罪(《利未記》17章11節)。同時,聖餐也讓我們參與了對 上帝的獻祭,因為我們所吃的是那一次而永久獻祭的小羊的血(《使徒保羅達希伯來人書》9章12節),讓我們因著 耶穌得到祭司的職分,把身子獻了當作活祭(《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12章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