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就法官跟檢察官要合夥弄死他
法官與檢察官不理會被告律師多次提醒與抗議,藉口直接審理,規避數位證據標準,隨身硬碟勘驗程序荒謬至極,不走專業數位鑑識程序,由庭務員直接將隨身硬碟插入法庭電腦,現場以檔案總管開啟查閱,整個操作過程毫無保全機制,違背《刑事訴訟法》第 166 條。
If flowers bloom, butterflies will come YT 頻道
- 受命法官:許芳瑜
- 檢察官:黃琬珺、廖彥鈞
關於都委會一切依法公開透明,沒有委員被列為被告,卻告柯文哲按照都委會決議執行違法,今日黃國昌、張啟楷的受訪發言:
不禮貌鄉民團 YT 頻道今日開庭相關庭訊字卡
字卡來源:民眾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