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問答 (73)《金剛經》的三句義與禪門料簡 (五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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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之三、「無住」而「生心」(續)

「無住」之意,非橫向滅除認知現象、而是縱向殄滅心識作用之邊際、直下如桶底脱,已如前節所述。

《金剛經》關於「生心」之段落,計有: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鳩摩羅什翻譯版,第十分)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第十四分)

前節言、第十四分梵文原文:bodhisattvena mahāsattvena sarva-saṃjñā vivarjayitvā anuttarāyāṃ samyaksaṃbodhau cittam utpādayitavyam,意為:菩薩應在一切想被徹底捨離、完全擺脫後、生起無上正等正覺的心。

此即《金剛經》本身、對「無住、而生心」之詮釋。

前曾言及:「阿賴耶識可設想為由一層層的織布構成,織布之網罟相當於業結、即無明作用,眾生受困於織布、為無明作用拘執、不得自在;修行者以一念知見之心、穿越最底層織布 (無始無明)、透見虛空,業、即失其依附基礎,稱為『不住』,此時,瀰滿虛空之佛光照澍熙澤阿賴耶識,將其『徹底轉變』(parāvarteta) 為大圓鏡智,其後,雖有作為、不再造新業,而過去業結亦失拘束力,是為解脫。」

可知:最底層織布 — 無始無明,即「住」之邊際,而當超越一切認知現象 (包括其生滅)、及其機制與框架之住著,將彼等從被拘執囚囿於心識作用之區隅的狀態中㘞然解脫,從而與瀰滿宇宙的佛性光明交相輝映時,即名該境地為「無住」。

在《維摩詰經》、則表為:「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立一切法」者、即「生心」也。

《維摩詰所說經》觀眾生品第七、云:「⋯ 又問:『虛妄分別、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本。』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僧肇《注維摩詰經》卷六、云:「什曰:法無自性、緣感而起,當其未起、莫知所寄,莫知所寄、故無所住,無所住故、則非有無,非有無、而為有無之本,無住、則窮其原、更無所出,故曰『無本』,無本、而為物之本,故言『立一切法』也。肇曰:⋯ 一切法、從眾緣會、而成體,緣未會、則法無寄,無寄、則無住,無住、則無法,以無法為本,故能立一切法也。」

以「緣會」、為「住」,「緣未會」、為「無住」,實不出循環之圈圚。

慧遠《維摩義記》卷三、云:「⋯『又問:虛妄、孰為本』者,轉問妄本。『答曰:顛倒想為本』者,明:妄分別、七識心體、而為本也。⋯『又問:倒想、孰為本』者,轉問倒本。『無住本』者,明:前倒想、八識真心、而為本也。⋯『又問:無住、孰為本』者,轉問真本。『答曰:無住、則無本』者,明:真體常、更無依託、所以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明:從真心、建立一切虛妄法也。⋯」

以「前七識妄想」、為「住」,「第八識真心」、為「無住」,謬言也,亦不出輪迴。

智顗《維摩經玄疏》卷二、云:「一、明所觀境者,⋯ 智障者、依阿黎耶識,識、即是無明住地,無明住地、即是生死根本,故,此經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本者、即是無始無明,更無別惑所依住也。

二、明修觀心者,⋯ 空、無住之本、一切法也,若爾,豈全同地論師、計『真如法性』生一切法,豈全同攝大乘師、計『黎耶識』生一切法也?」

以「觀境之智障」、為「住」,「阿黎耶識 (誤為等同無始無明住地)」、為「無住」,亦同地論師慧遠之謬。

後段、云「空、無住之本、一切法」者,經文既曰:「無住、則無本」,則更有何「無住之本」可言哉?蓋「無住本」之意,指此「無住」、為餘法之「本」也,豈是於「無住」外、另立一「本」名曰「空」、而謂為「無住之本」耶?羅什注云:「非有無、而為有無之本,無住、則窮其原、更無所出,故曰『無本』」,益證:「無住」即為「本」也。

彼於《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三、云:「⋯ 次,淨名答:以『無住、為本』,無住、即是無始無明,為顛倒有愛無色界之本也,所以然者,若斷顛倒想有愛無色界盡,猶有無明住地惑在,二乘、通教菩薩所不能斷。《攝大乘論》說:『阿棃耶識、是一切眾生生死煩惱世間之根本』,故,彼論云:『是識、無始時、一切之所依』也,此無明、更無所依,故言『無本』,即是『無始無明、其力最大,佛菩提智之所能斷』也。

⋯ 次,淨名答『無住、則無本』者,正言:無明、依法性,法性、即是無明,無明、法性、無二無別,豈得性還依性?當知:無明、無本,故,十住菩薩、見終、不見其始,諸佛如來、方乃見終見始;若觀眾生入空、至無住,此則徹底窮源、至中道極理,既言『無住、無本』,即是眾生如虗空之佛性也。

上來,明三諦皆空,又,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即是:若世間一切法、出世間一切法、有為一切法、無為一切法、皆從無住本而立,所以然者,若『迷』無住,是則三界六道、紛然而有,是為立世間一切法,若『解』此無住、即是無始無明,則返本還源、發真成聖,故有四種出世間聖法也,故知『因無住本、立一切法』也。」

上既言:「此無明、更無所依」,後又云:「無明、依法性」,豈非欲以攏統含糊之語、遮掩理路之不通乎?

若以為,彼乃以三諦圓融之「假」、與「空」融會為「中」釋之,果如此,則何「假」不可與「空」融會?而獨需以「無明、無本」、「無明、法性、無二無別」融會耶?蓋,若一切法皆無本、皆是法性,則無應斷之物,僅有所謂「迷、解」之別耳,而上言「若斷顛倒想有愛無色界盡,猶有無明住地惑在,二乘、通教菩薩所不能斷」者,亦不啻剩語也。

月霞顯珠《維摩詰經講義錄》、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此中有真、有妄:『真無住』者,法性徧滿法界,故無住處,如《般若經》云:『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即真無住也;『妄無住』者,真如不守自性,即不住真性、而有無明,於是,則三細六麤、五意六染、相隨而有,即妄無住也,此『從無住、立一切法』者,即妄法也。」

從「妄無住」、至立一切法、皆是妄法,果其然者,則真如之「真」、又應立足何處耶?若辯稱:真如、屬「真無住」,所生一切法、屬「妄無住」,真如本身、既徧滿法界,則一切法之「妄」、又應立足何處耶?

故知:分「真無住」、及「妄無住」,亦謬也。

以上各註皆不明:「顛倒想」者,即第八阿賴耶識,顛倒想之「因」者,覆蓋彼之「藏識究竟邊際」— 即應被殄滅之第九菴摩羅識也,因而,《楞伽經》文:「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是名『相滅』,⋯ 而自真相實不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一段,即「無住」之註腳;一般見解以為:菴摩羅識、乃轉依之果、名曰「真如」,觀上引《楞伽經》經文,可知:真如、實應為彼滅後之轉八識成四智 (自真相識)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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