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予晴】
那天深夜,窗外正飄著細雨。
她坐在窗台,披著他的外套。周予琛坐在地毯上,背靠著她的腿,聽她念著手裡的繪本。
是他在奶奶家找出來的——她小時候畫的手製故事書。故事裡有一隻狐狸和一隻刺蝟,狐狸總假裝自己不怕冷,刺蝟總假裝自己不會刺傷人。
翻到最後一頁,狐狸說:「如果你願意靠近,我就不逃了。」
刺蝟說:「那我會收起刺,留給你一個擁抱的位置。」
她念完,看著他:「如果是你,我想走進下一頁。」
他緩緩轉身,仰頭看她,眼底有微光:
「那我們就寫新的故事,好嗎?」
「一起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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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後·小巷裡的秘密儀式】
他們沒大張旗鼓、沒有盛裝出席,只有一張林予晴畫的證書、一對手繪戒指盒。
在她的工作室後院,小巷裡的牆面新添了一幅塗鴉:
兩個背影,一起坐在秋千上,頭靠著彼此,腳下落著星星與貓。
她穿著白襯衫與牛仔裙,他一身乾淨的黑襯衫。
證婚人,是林爸爸;見證人,是她母親遞來的兩杯果汁。
「我不會說動聽的誓言,」她看著他,「但我答應你——我會在你恐懼時牽著你,在你沉默時不逼你說話,在你快樂時,第一個笑出聲。」
他眼眶泛紅:「我也答應你——不再把自己藏起來,不讓你一個人面對世界的時候孤單到懷疑自己。」
他們交換的不是華麗戒指,而是彼此繪著對方名字的小指環。戴上時,風剛好吹過,像世界也在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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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予晴・內心旁白】
我曾經以為,愛情是童話,要轟轟烈烈。
但後來我才懂,真正能走進婚姻的,不是王子,也不是騎士,
而是那個在你崩潰時遞你熱水的人,在你失眠時陪你數星星的人,
是那個,願意為你收起過往傷痕,學著成為大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