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們是秘密
(琳的視角)
我們開始偷偷在一起之後,好像什麼都變了,又好像什麼都沒變。
我還是每天上課、補習、寫作業。
只是多了一個習慣:等他的訊息。
他訊息不多,但很固定。
早安、晚安,有時候附上一張他在外面拍的街景照,或是便利商店角落睡著的貓。
我會把那些照片一張一張存進手機裡,開了一個資料夾,名字叫「♡」。
每次看到他的自拍,我都會忍不住笑,然後截圖,再偷偷設定成背景。
我開始幻想,如果他是我男朋友,會不會也會在走廊牽我手?
會不會在校門口等我下課?
但每次我提到「我們算不算在一起」這句話,他都會笑著摸我頭:
「我們就當成,是只有我們知道的事,好不好?」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戀愛,但那時的我,以為只要夠喜歡,就可以等。
我們的第一次接吻,不是在夜景山上,也不是在哪個浪漫餐廳。
是某個深夜,我偷偷溜出家門,他載我去了他朋友的攝影棚。
他說那裡這幾天沒人,臨時要拍一組燈測照,想順便帶我一起去看看。
攝影棚裡只開了一盞小燈,他放著音樂,一邊整理器材,一邊問我最近過得好不好。
我坐在地毯上看他動來動去,覺得那一刻他特別像一個認真又帥氣的大人。
然後他走過來,蹲下,問我:「妳知道我今天為什麼帶妳來嗎?」
我搖頭,他看著我,眼神比平常還深了一點。
「因為我一直很想,好好親妳一次。」
接著他就低頭親下來了,不是碰臉頰,不是輕輕一秒,而是那種真正意義上的、
讓我心跳快到來不及逃跑的吻。
我不知道怎麼回應,只是傻傻地讓他吻我,
直到他停下來,額頭貼著我,輕聲說:「妳可以拒絕我。」
我說不出話,只是搖了搖頭。
他笑了一下,又吻了我一次,然後手滑進我衣服裡。
那一刻,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我們在那個攝影棚裡過夜。
地毯很軟,空調不強,但他的擁抱很熱。
我第一次赤裸地躺在一個男人身邊,看著他睡著的樣子,竟然不覺得害怕。
只覺得
這個世界上,終於有一個人,是我願意交出一切去換來的。
後來的日子,我像是被施了魔法。
一有空就想見他,一聽到他的名字就會笑。
我開始學著撒嬌,學著躲避別人的問話,學著怎麼愛一個不能公開的人。
但我的脾氣也開始來了。
他忙的時候沒回訊,我會一口氣打十通電話。
他忘記回我早安時,我會一句話都不說就消失一整天。
我會在他面前鬧脾氣、耍小性子,然後又在深夜忍不住主動道歉。
他有時候會哄我:「我知道妳還小,會不安。」
但更多時候,他會嘆口氣,揉揉我頭髮:
「琳,我不是來當妳爸的,我喜歡的是妳漂亮、可愛的樣子,不是這樣無理取鬧。」
我愣了一下。
他總是在提醒我,他喜歡的是「樣子」。
不是我的胡鬧、不是我的嫉妒、不是我的不安。
某一晚,我想見他。
他說工作完太累,想直接回家休息。
我還是搭了車去他家樓下,傳訊息給他。
他下來了,穿著睡衣,臉上沒有笑。
我抱住他,他沒有回抱,只是問我:「妳幹嘛來?」
我說:「我想你啊。」
他沉默幾秒,說:「妳這樣真的太像小孩了。」
我忽然很想哭。
不是因為被罵,而是那一刻我終於明白,他喜歡的從來不是我這個人。
他喜歡的是漂亮的小女孩,是不吵不鬧、聽話又青春的樣子。
我問他:「那你一開始接近我,是不是就知道我會愛上你?」
他沒說話,只是揉了揉我頭髮:「琳,妳真的很漂亮。」
那天他還是帶我上樓,但我們什麼都沒做。
我只是躺在他的床上,側著身體,看著他背對著我睡著。
我從他那裡,學會了什麼是性愛,也學會了什麼是孤獨。
這段不能被發現的戀愛,像偷吃了一口太甜的糖。
嘴巴裡留著殘渣,但胃卻開始隱隱作痛。
我不敢告訴別人。
連在夢裡,我都學會閉上嘴。
第十七章|我不會永遠十七歲
(琳的視角)
我們在2015年的情人節認識。
那一年我16歲,他是25歲。
我還沒真正談過戀愛,連初吻都還沒給人。
而他,是個剛闖進商業攝影圈的攝影師,擅長拍光影與人像,作品經常出現在雜誌與廣告裡。
我們的關係從曖昧開始,然後偷偷摸摸地變成戀愛。
不能牽手走在路上,不能出現在彼此的生活圈。
他說:「這段關係不適合被看到。」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妳太年輕,我又不是素人,攝影這行很現實。有人看見我帶著高中生出現在片場,什麼話都能傳出來。」
我咬著唇看他,那天的夕陽很美,照在他鼻樑的陰影上。
我想開口說些什麼,最後只是輕輕說了一句:
「我不會永遠十七歲,我總有一天會長大。」
他低頭點了一下煙,眼神沒看我,只淡淡說了句:
「那至少等到那一天吧,再說。」
我知道,那就是他開始不愛我的證據。
不再試著哄我,也不再用甜言蜜語蓋住現實。
我們的對話越來越像例行公事。
我傳「你在幹嘛?」他說「修圖。」
我問「你今天會想我嗎?」他說「應該吧,拍完太累了。」
他以前會拍貓、拍天、拍隨手路邊風景傳給我,
現在他連拍完我的照片,也懶得再後製。
2016年情人節那天,我等了一整天。
早上我傳了:「早安,情人節快樂。」
中午我又傳:「你今天應該也有空吧?」
一直到晚上八點,手機都沒響。
那天我特地畫了淡妝,穿上去年他送我的毛衣,
一整天沒出門,只為了等一通訊息。
晚上十點半,他終於傳來一句話:
「嗯,好,收到了。」
像是我傳的,只是一份快遞。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好久,手指在螢幕上滑動,回了他一句:
「你為什麼不跟我說情人節快樂?」
他過了一會才回:
「我沒辦法對一個我不愛的人說情人節快樂。」
我看著那句話,覺得胃整個縮起來。
我在房間裡靜靜坐了一會,哭的泣不成聲。
我只是不斷想起我們剛認識的時候,他說過的一句話:「妳是我看過最漂亮的女生。」
我一直以為那是愛的開端。
現在才明白,那只是他的慾望起點。
他喜歡的是那個短髮、漂亮、青春的我,
那個還沒質疑、還沒要求、還沒要他負責的我。
等我開始長大、開始期待被愛、開始想被承認,
他就消失了。
那一整夜我都沒有睡。
我反覆打開訊息框,又一遍一遍刪掉、重寫、再刪掉。
手機亮著光,我的臉照在螢幕上,看起來陌生又蒼白。
我不記得我最後是什麼時候閉上眼睛的,
只是天亮時鬧鐘響了,我還穿著昨天的衣服躺在床上。
隔天我到學校,一樣進教室,一樣上課,
但整節社會課,我的手機藏在桌下的抽屜,指尖一直在打字。
最後我只打了簡單幾句話 但這幾句話所藏的是我這一整年的心酸——
「我沒辦法看著我愛的人愛我愛的那麼痛苦。」
「我喜歡你,但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
按下送出的那一刻,我的眼眶裡全是淚。
那堂課的主題是:「你喜歡你自己嗎?」
老師一個一個地點名問同學。
當輪到我時,我還在偷偷用手機,眼淚快要掉出來。
老師說:「琳,你喜歡你自己嗎?」
我抬頭看著他,用幾乎快要破碎的聲音說:
「我不知道。」
我走出教室,走進廁所,把門關上。
眼淚終於洶湧而出,像是整個身體終於承認了:
我們結束了。
那是一場沒人見證、沒人祝福的戀愛,
也是一場只存在於訊息裡的分手。
但對我來說,那就是初戀的結束。
那一刻,我真的長大了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