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來是交了第二個男朋友,是我弟的夜校學長,長相不行,身高不行,但因為他是天蠍座。(我真的對天蠍座的男生很有迷思,可是我人生真要算星座,我是被水瓶座迷到快死。)
獅子座和天蠍座怎麼可能合的來~天敵,不過,我就是單純很喜歡天蠍座的男生。(創作歌曲:好奇心)這種愛恁皺罵第一次見識到,什麼叫做有氣不能喘,回家十五分鐘,電話打到CALL機都爆了,我家已經接到十幾通電話問我到家沒。(我沒有手機,全家都有,就我沒有,以前沒什麼朋友用不到。)我媽一樣很生氣,她說我是不是在耍她,之前那個差二十歲,這次這個小我一歲。(媽,你和爸差13歲妳怎麼都沒問題啊?)這個家裡是有小事業的,獨子,他爸媽很喜歡我(本人超有老人緣。)
他絕對可以讓你感受到滿滿被愛,但是那種愛,是很窒息的,恨不得二十四小時緊盯著妳,我好歹在我媽底下還有個自由,我很想收回我喜歡天蠍座男生的那句話,一定是少女漫畫影響我,但不對,我遇見的幾個朋友,都很好,只不過我們無緣罷了。
這人超級摳門,我這個人出去是自己吃的自己付,我本身很愛寫聖誕節卡片給朋友,一次我就在算我要買幾張,他就走過來跟我說,妳不要買太多,我怕錢不夠。我回他一句,誰要你出錢了,我自己的東西我本來自己買。
有一個我最受不了的是,我想去遊樂園。
以前久久一次能跟爸爸出去玩時,爸爸都會帶我們去坐旋轉木馬和摩天輪,但因為我是路痴,所以想請他帶我去。結果他說:他沒那種命。
我覺得我的標準,在女生來說是很低很低的那種,後來最主要是,連路上的男生看我一眼,他都要去打人。
我真是心累~我到底是不是要先打昏他?
後來因為我媽又打我,而且他在現場,我媽那次要拿剪刀刺我,他奪下我媽手中的剪刀時,還故意的把自己的手劃傷,要我跟他走。(這種在劇裡我應該要說:帶我走,我不想在這種鬼地方了。)
我媽連有外人在,打我也沒在客氣的。
他弄了一個假象,雖然我媽一定會刺我,但是他奪刀就奪刀,為什麼要故意把自己弄流血。 我看到這一切,我沒說話,他以為我沒看見。我是不滿我母親,但你想要我跟你走,用這種手段行嗎~我想逃離,分手分不掉,在我面前自殘(這個人連我有恐懼症都感覺不到,我更不可能跟你在一起。)
離職了工作,到了台中市區又提出分手,那同時因為我媽又打我,我長大了,不是乖乖被打的份了,我會閃我會躲,我媽在她出手打我,我不會還擊我會閃,常常衣服都是被她撕破的,為什麼我要一直過這樣的人生,我有工作了,我一氣之下,和孝要搬出去外面,結果被我爸接到大媽家住。
事情沒完,他找到我爸的電話打來給我,無視大媽和我的身份尷尬,分手分不到,次次用生命威脅我,要死給我看。
我一次真的受不了了,我說:「要死你去死一死,不要再出現我眼前。」
便生氣的掛了電話。
這不是我家耶~我大媽就已經和我們水深火熱,我因為爸爸的拜託懇求才跟他回大媽家住的,你明知道我的家庭複雜,還一直騷擾,電話每一通都是大媽叫我接的。
說出那段話我就後悔了,如果他真的死了怎麼辦?我就成了殺人兇手。
他果然沒再出現我面前了,他沒消息,到底是不是死了,我不敢去問
那時候,我媽﹑大媽的事情,已經整個滲透到我的人生,我的風暴越來越大。
後來我跟孝說:被愛是幸福的,前提是,你也很愛他,他也尊重你。
不過我還是要說,天蠍座在我心中還是迷人的,他是個案,有的會突變。
我們家紹將是天蠍座的(這些情節,我部份都有寫到2007年半自傳的小說:玩笑下隱藏的愛,只是女主到最後是被媽媽用菜刀殺死了,我有時在想,是不是就死了就好呢?可惜書的女主放棄了自己,但我沒有。) 玩笑下隱藏的愛 (電子書點我)

這次因為是我一氣之下離開的,所以去台中市區工作我要做什麼,我可以自己決定,我終於沒有媽媽這個掛件。
我已經出社會了。(有人曾問我,為什麼不跑,其實我覺得後來我想想,是不知道要跑。)
正常人的思維是知道可以逃離,但我那時沒想到。以前旻孝的個性是懦弱的,她自身難保,沒辦法保護我,我強她一點,但我為了保護她,最後都是責罰我在擔。
我媽有時會故意打我妹,引我出聲,再來打我。
(真的很無聊,我有試過,我出聲和不出聲幫我妹,到最後,都是我被打。)
我詞曲創作人呀,所以一開始工作我的確是想找跟音樂有有關係的,我找了幾家,但在我去之前沒多久,一問守衛都被警察抄了~ 一堆詐騙,打著音樂的名目,所以我是有找音樂相關的,算是幸運吧。
當時很多工作都像直銷一樣,他們慫恿我們找親戚朋友下手,但我這個人,如果有好東西,我寧願自己買來送朋友,就算朋友要買,我也一律是進價多少,我賣多少,我和孝因為生長環境的關係,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從不會找親友,我有朋友跟我說我這想法不對,但是我就是覺得賺朋友的錢怪怪的,而你要賣才有錢,我不做可以吧。
銀貂氣血循環機﹑股票,我不能看數字的,很反感,他們都會說一句,你不理財,財不理你,不理就不理啊~難怪我都不會富有這樣。
最後我任職這個公司是賣生前契約的,我買了,我會買是因為當時,我還在受心理病的痛苦,我常常想要解決自己,但是,我又想到,如果我真的走了,家裡會要一筆喪葬費用,我怕造成家裡的開銷,所以我就用刷卡的方式,分期買了生前契約。
在這裡認識了第三個男朋友,不多談了,直接跳下一段,我和大媽之間。
關於我大媽那裡。其實我跟她只見過一次面。
爸爸帶我們到大媽家,說真心話吧,我還真希望她會喜歡我們。
我媽她從來都跟我們說:「她不想去破壞人家的家庭。」(但妳已經是了。)
我爸爸也是共罪,但老實說,他真的是我看過有兩個老婆,還過的很慘的男人了,我實在不忍心再苛責他。齊人之福不是福。
那一次我爸只差沒跪下來求我們,讓他照顧而已,我考慮的是,大媽的心裡會不會受傷,雖然不是我的介入,可是我們身上揹著原罪,那是無可抹滅的。
大媽開的門,一臉笑意,我爸爸跟她介紹,她對我們說:「媽媽都嘛是愛自己的孩子的,妳媽媽一定是OOXXOOXX……」
爸爸看大媽慈母般他放心了,他說出門去拿東西時,門一關,哇~是川劇變臉嗎?眼前的慈母翻了篇。
「妳媽那個X女人,搶了我老公,毀了我的家庭……」
以下大概是大家能想到的。
我在那一剎那間,我的腦海浮現了我媽媽在我面前哭泣的樣子,那個國小,那個鞦韆,我心中還是會護短的,我媽做錯了事,但我不想這個人這樣罵她。
她在我爸面前笑臉迎人,在我和孝的面前原形畢露,爸爸你看的,和我們看到的,是不同的人。
人住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我好想離開,但我一走,我爸爸那老淚縱橫,我好像走或不走,都不對。
這個人生題目好難,我沒有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