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啟事:本文內容之人、事、時、地、物皆和「現實地球世界」無關。文章內容可能涉及性、犯罪、暴力、爭議性議題。
令人想像不到的事件,或許你我周遭正在發生,因此吾人不可不慎,必須時時心存警惕。
每一則事件,背後皆有一個發人省思的故事。「社會秘密事件的觀眾您好,我是主持人蜜咪。」一名女主持人開始介紹。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小說創作的工作,對於這些作者而言,保護著作權是很重要的,今天就要向各位觀眾介紹一下著作權的概念。
著作權法的設計是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創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不需要去申請登記或註冊才擁有權利。
著作權是屬於私權,所以最好保留創作過程、發行及其它和權利有關資料,來證明自身的權利,如果發生私權爭執的時候,由法院依據權利人提出之事證加以認定。
為了讓著作財產權人之權益和社會公益間能取得平衡,著作權法有規定合理使用的情形,在特定限制條件下,讓使用者可以不用事先取得授權,例如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目的之重製,或做為報導、評論、教學等正當目的之引用,或非營利活動中之使用等。
在網路上如果發現自己的著作權被侵害,因為侵害人隨時可以移除或修改網頁,即使權利人有下載侵害者的網頁,但是侵害者也不一定會承認。
所以權利人可以直接向地檢署、警察機關、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提出告訴。若擔心警察單位搜證期間被告會移除網頁,也可以先下載存取被告的網頁,或是找民間公證人公證該網頁。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製版權者,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希望大家都能尊重他人創作心血的結晶,遵守著作權規定。
「接下來請大家觀看事件情節。」女主持人說。
事件情節:
阿秀是一名網路小說家,她在網路上發表了不少自己寫的小說。
她有一個心願,很希望自己的小說能夠IP化,拍成連續劇或電影。
阿秀喜歡寫有關於仙俠與言情類型的作品,在她的作品當中,她最滿意的是一部叫做『靈仙魔之愛』的小說。
這部小說的內容,是關於一位男仙人和女魔頭的故事,兩人一仙一魔,原本誓不兩立,在不斷爭鬥的過程中,萌發了愛意,最後談起戀愛來。
這一天,阿秀上去了一個叫做『TOTO新創』的小說平台網站,她有在那裡發表小說作品。
阿秀把自己的作品靈仙魔之愛的最後幾回細讀了一遍,越看越覺得滿意。
她接著看了小說的閱讀次數,卻忍不住搖了搖頭。
小說離連載完結已經兩年了,閱讀次數還是很少。
「為什麼我寫得這麼好,看的人卻不多呢?這樣真的可能會有IP化的機會嗎?」阿秀心想。
但是阿秀非常有恆心,她持續努力創作小說,繼續連載新的作品。
有一天,阿秀的好朋友欣欣,傳了訊息給阿秀。
「阿秀,我最近在追一個率拿國的古裝劇,超好看的,妳一定也要去看看。」欣欣說。
欣欣很喜歡追劇,她常會介紹一些好看的戲劇給阿秀。
阿秀依照欣欣給的連結,前去觀看那部戲劇。
這部戲劇叫做『寶仙魔之戀』,內容是描述仙人和魔女相戀的故事。
阿秀看了幾集的內容後大吃一驚,不禁傻眼。
她發現這部『寶仙魔之戀』裡面的世界架構、角色、劇情,都和她寫的小說『靈仙魔之愛』一樣,只是劇名、人名有改過,其它內容幾乎都一樣。
「怎麼會這樣?我明明就沒有授權給他們拍攝戲劇啊?」阿秀感到驚訝。
阿秀發現影片上並沒有標明故事來源和出處,她上網查詢,看到該劇在率拿國十分受歡迎,製作該劇的湖東衛視收益不少。
阿秀的作品終於IP化了,但卻完全不是她想要的,她越想越覺得生氣和不甘心。
「我在網路上免費連載,連一毛錢也沒賺到,他們拿我的作品去用,賺到這麼多錢,我是不是該向他們求償呢?」阿秀心想。
阿秀覺得很氣憤,不過因為率拿國是屬於外國,她不知道該如何向對方求償。
阿秀將自己的情形PO上網求助,有熱心的網友回覆,因為率拿國盜版的風氣猖獗,本國人都不一定能夠打贏官司獲得賠償,更何況是外國人。
網友還指出,依照阿秀的情形,因為該戲劇的劇名、人名都有改過,更加不易舉證抄襲行為,加上和率拿國沒有邦交與司法互助機制,要跨海到率拿國打官司並不容易,可能要花費大筆的律師費,但是能夠勝訴獲得賠償的機會很低。
阿秀看了網友的回覆,雖然覺得非常不甘願,但似乎也沒有辦法。
在阿秀發表小說作品的幾個網站裡,其中有一個網站,據傳在那裡發表的作品,常常會被PO到率拿國的盜版小說網站上。
「我再也不要在那個網站發表了。」阿秀心裡懊悔地想。
女主持人鞠躬說:「謝謝您的收看,社會秘密事件,下回見。」

(AI繪圖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