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過許多網友個案,債務產生背景都各有其原因;其中也不乏剛開始為家人而舉債,之後由於負擔越來越重、導致繳款困難進而再向銀行申請信貸以債養債,且這類型女性網友比例遠高於男性(就我接觸諮商過)。
遇到整體情況包括工作收入與債務數據還在可控範圍內,通常可以協助將高額支出負擔降低。但一定也會遇到超越我個人能力所及的特殊情況,評估短期內銀行整合信貸若不可為,也會給予當事人其它方向的思考;本次討論就以近期遇到的個案來剖析。

該網友9月初諮詢時表示“想要詢問整合信貸的問題,可是我才剛辦了一筆信貸。”
就我曾任銀行審查的認知,銀行非常不喜『短期內有貸款核准、之後又要找銀行辦整合信貸』的客群,代表當事人缺乏貸款規劃與理財觀念,這類型客群多半債務數據與風險也都很高(原因:貸款剛核但額度不足、才會再找其它銀行增貸)。
網友進一步表示“是8月核貸的、送了K銀跟C銀,K銀行原本是要送債務整合結果沒有過,轉而接受C銀行的貸款、是家裡急用額度6萬。”8月核貸額度僅6萬、與我上述分析的『額度不夠』就不謀而合;
網友接續說明“我目前C銀行有三筆貸款,其中一筆剛過一年;還有手機貸款與機車貸款。信用卡目前都是滿額、繳最低,總共3張共8萬卡款。”
債務分佈數據如下:
*C銀行信貸:貸款餘額471,112元/剩71期/月付10,162元
*C銀行信貸:貸款餘額18,822元/剩78期/月付3,828元
*C銀行信貸:貸款餘額59,597元/剩83期/月付1,141元
*C銀行信用卡:23,606
*U銀行信用卡:27,793
*F銀行信用卡:29,478
*裕x融資車貸:餘額249,040元/剩23期/月付11,320元
*樂x期手機貸:餘額34,272元/剩14期/月付2,448元
*xx世紀手機貸:餘額137,025元/剩21期/月付6,525元
*仲x車貸:餘額80,274元/剩22期/月付2,361元
工作收入:共兩份工作、收入約5萬5左右。白天資本額20萬超商年資8年、有勞健保投保薪資最低11,000、無薪轉;晚上兼差速食店年資3年、有勞保投保薪資30,300元、有薪轉。
對個案的分析意見:
1、8月核准信貸6萬、近期增貸列為各銀行內部評分負面減項,且這筆近增6萬卻沒還三張卡款(我當然相信且瞭解『家用』,但銀行審查卻不會諒解)、信用擴張高風險族群~銀行自然不喜。
2、三張信用卡據網友所述『目前都是滿額繳最低』,推測三卡的信用額度應該都在3萬内;三卡總信用額度9萬、卡額度動用比89.8%,已屬高動用比且只繳最低應繳金額,代表網友事實上無一次償還卡款能力。
3、銀行無擔保債務總共63萬餘,融資借款總餘額約50萬,若要整合所有債務總金額初估至少須113~115萬;事實上該網友宣稱收入5.5萬,但白天工作領現、勞保投保薪資1.1萬應為『部份工時』,各銀行均不會認列白天工作的財力。以晚上兼職薪資以勞保投保薪資30,300元計算,恐怕只能用『杯水車薪』形容。
4、或有網友質疑:為何不以兼職工作財力先整合三筆信貸與三卡欠款餘額(3萬*22倍=66萬、還銀行63萬餘是足夠的)?我只能說『算當然是很簡單,而事實上銀行卻不以為然。』
首先上述第一點已明確提到『6萬近增』銀行不喜,且增貸現金又沒立即去還卡款,等於債滾債的信用擴張;短時間還要說服其它銀行提供66萬去還名下債務?我想版上銀行業務如此多,誰敢保證自家授信願意核給(保證會被婉拒的比例應該才是最多)?
5、其次、許多銀行已主動(或被動)會去查詢監理單位動保設定資訊,以該網友動保設定資訊一筆車貸月付金以11,320元計,與銀行債務每個月至少要繳2.5萬,兩部分合計已達到3.6萬支出,拿兼職投保薪資30,300元算、恐怕只是讓銀行多一個婉拒的原因罷了!何況很多銀行對於『兼職薪資計算是打折去認定』。
總結:我建議該網友應主動變更自己的申辦狀態、譬如『將白天工作從超商更換成一般公司行號、且可以提供勞保與薪轉為佳』;因為銀行對於一般『加盟超商』且職務為『營業員(流動性高)』的內部評分本就不高,單憑晚上兼職速食店工作、要去說服銀行整合目前債務幾乎是天方夜譚。
我可以瞭解一個人要放棄目前工作與收入環境並不容易,尤其該網友超商年資還長達8年之譜;若真的無法變更就業環境、就必須嘗試去說服加盟業主,勞保從只投保11,000元改為正常投保基本28,590元(若能與實際薪資連動當然更好),同時照實申報薪資並提供薪轉帳戶,累積六個月、同時等待近期增貸影響降到最低,屆時再重新規劃申請整合信貸事宜。
最終我很直接的與該網友告知『現階段要申請債務整合的成功機率是非常低的』;她接續問“ 那有可能降低月付金嗎?很想把兩條各要繳1萬多(裕x車貸、第一筆信貸)的一次還掉。”
我意見是:融資車貸業者不會接受個別協商;而銀行信貸、也會因為『剛核貸6萬』~短期內也難申請降低月付金(銀行不會接受剛核一筆現金、卻又同意個別協商降低月付金)。
換句話說、該網友若無法提供其它擔保品(我指是親屬名下的不動產)作為整合的工具,現階段確實只能維持現狀繼續繳款。假設該網友未來不幸繳不出來也借不到新的貸款支付,或許前置協商亦是可考慮的方向之一;將銀行這60多萬轉為更長的攤還期,藉此將銀行端的月付先降低,讓自己經濟負擔減輕、同時也無法再多增加額外的債務。
PS:我個人不鼓勵輕易放棄信用、僅就事論事;協商~只在於人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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