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那種無論培養什麼興趣,第一個念頭就是「這能不能變現?」的思維。我並沒有打算否定金錢的重要性,畢竟額外的收入確實能讓人有更多選擇的自由,甚至有機會在職涯上拓展出更多可能性。
我質疑的是為什麼「興趣」這件事,非得在「收益」的框架下才被視為有價值?
這幾年,「變現」成了創作者文化裡最主流的詞彙。任何愛好都得有產出、有觀眾、有算法青睞;無論你是寫字、畫畫、錄 podcast、拍影片,都逃不過靈魂拷問「這能賺錢嗎?」於是,興趣的起點逐漸被扭曲。人不再是單純地想記錄、想表達,而是先去思考受眾在哪裡、內容要如何包裝、什麼樣的話題能吸引眼球。當興趣被置於流量機制裡,它便失去了原本那種純粹的自由。
或許理想的情況會是:我們做自己真心喜歡的事,剛好也有人願意為此付費。那是一種自然而然的雙贏局面——熱情帶來價值,價值帶來回報。但現實卻常常走向令人失望的方向。當變現成為目標,創作者的目標就從「表達自我」轉向「取悅他人」。在這樣的系統下,創作者不得不開始以流量數據衡量自身的作品,以點閱率定義價值。那份原本為了滿足內在的熱情,最終會屈服於點擊率與演算法。
自我懷疑:我為何而寫、為何而錄?
我在方格子上嘗試在專欄寫作,也有經營自己的 podcast。一開始,這是我整理思緒、分享觀點的方式;但有時候我也會懷疑自己的動機,我在做這些事情時,真的是出於喜歡,還是出於期待?我有時候會期待讀者留言出現、更多聆聽數、更多關注。甚至會有希望能靠這些作品帶來某種實際的回報的想法。
這樣的自我矛盾感會讓我開始自我懷疑。如果我開始有「別人會不會喜歡我這樣講」、「這主題會不會比較多人點進來」,或許我已經開始偏離自己的初衷了。我希望從專欄與podcast中記錄下自己的學習與反思;但當我太在意觀眾的反應,那些真誠的想法會被我自己先過濾掉,只留下「我自以為會受歡迎的版本」。
錄 podcast 也是如此。當初只是想分享生活與觀察,但久而久之,錄音前我會開始思考「這集的主題夠不夠吸引人?會不會聽眾沒興趣?開場該怎麼說才不無聊?」
或許當我們意識到觀眾存在,創作就再也不是「純粹的興趣使然」了。
興趣為什麼會被消耗?
興趣的消耗往往不是突如其來,而是緩慢、幾乎難以察覺的。
起初,我只是想記錄。接著,開始有了固定的輸出節奏每週一篇文章、每週一集節目。當創作成為自己的義務,創作的重心就產生了變化。
對我來說,最明顯的徵兆是:開始強迫自己輸出。
不再是「我今天有個想法想寫下來」,而是「我今天該寫一篇文章了」。當興趣使然的創作變成績效任務,那種原本讓人愉快的思考與表達,會慢慢轉化為壓力。
其次,是迎合大眾期待的焦慮。
寫作平台、社群媒體都有一套回饋機制:點讚、留言、分享、收藏。這些指標像是一面鏡子,不斷映照著「別人怎麼看我」。創作者會在這面鏡子前調整姿態,調整語氣、調整內容,直到成為觀眾期待的樣子。 當我們太在意回饋時,內容就不再屬於自己。
於是更容易為了流量說出自己不想說的話。
許多創作者一開始只是為了曝光而妥協,但隨著訂閱數、流量的提升,他們的「角色」被觀眾定義得越來越清晰,觀眾想看什麼,他們就必須繼續表演。 最終那些原本帶著真誠與熱情的內容創作者,變成了被演算法馴化的內容產出機器。
當知名創作者也無法創作自己喜歡的內容
這樣的現象並不只存在於素人。許多知名創作者、YouTuber、甚至音樂人,也曾經公開提過同樣的困境。
YouTuber PewDiePie 曾在影片中坦承,自己有一段時間對拍片產生厭倦,因為每天都得想出觀眾喜歡的題材、迎合平台的規則。他說:「我不知道我到底還是在創作,還是在維持一個品牌。」
Netflix 的《Black Mirror》創作者 Charlie Brooker 也提到過,當節目成功後,他反而更難自由發揮,因為觀眾對節目的期待成為新的束縛。 甚至一些音樂人如 Taylor Swift 或 Billie Eilish,也都談過在商業壓力下,如何努力保有自己想創作的東西——那種在自我與市場之間拉扯的掙扎,其實是所有創作者都無法逃避的。
或許當觀眾太多、資源太多、期望太多時,反而更難忠於自己。那是一種被「外人的喜愛」困住的感覺,創作者不再是為了表達自己而創作,而是為了不讓別人失望而繼續產出內容。
為什麼明明沒有流量的我,也會有這些想法?
我推測這樣的焦慮根源不在金錢本身,而在於「自我實現」。
現在社會的價值體系已經把「能變現」與「成功」綁在一起。興趣若不能變現,就被視為浪費時間。 我們一直嘗試「產出價值」,卻忽略了人也需要那些無用、純粹、沒有目的的時光。
事實上,很多創造性的想法正是來自於那些看似無意義的探索,像是王牌冤家的靈感來自於想要抹去對前任的記憶的想法。當我們總想要讓一切有回報、有意義,反而會窄化思考的範圍。
興趣應該要是一種自我延伸。但在變現文化下,變成了自我投資。而投資就意味著風險、報酬、期望值,還有機會成本。當做這件事情能產生的價值低於其他事情,就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
這樣的心態,才是真正消耗熱情的毒藥。
結語:興趣使然的自我滿足,是最好的動力
我不反對變現,也不反對讓興趣成為職業。
我只是希望,當我們談變現時,不要忘了興趣的核心是自我滿足。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好奇與探索。寫作、錄音、創作,這些行為的意義,不該取決於回報的多寡,而是它是否讓你在過程中更了解自己、更誠實面對自己。
如果有一天,我依然能在有流量、掌聲的情況下,仍然願意寫、願意講、願意思考那些我感興趣的議題、想要說的話,這樣才是我真正想追求的自由。
或許我們都要學會和那種想被看見的衝動共存,但同時,也要記得守住那份只屬於自己的熱情。
我認為,唯有出於「興趣使然」的創作,才能真正長久。那不只是創作的起點,也是我們在這個過度功利的時代裡,少數仍能保持自我的方式。
文末附上我認為最帥的英雄——興趣使然的英雄 琦玉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