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一峰怎麼每次造謠抹黑水面型光電又是你啊,胡扯一大堆結果連數據都錯的!
事實查核|「綠委阻擋水上種電環評修法」的說法,真相是什麼?
蘇一峰發文指稱「綠委阻擋修法、不讓水上種電納入環評、只為圖利業者」,甚至聲稱「光電一度賣9.59元、台電每年因此虧損上千億」。這些說法混合真偽,需要釐清具體事實。一、關於「水上種電需要環評」的事實 目前法規現況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環境部公告,並非所有水面型太陽光電案場都免環評。目前規定如下:人工水庫、水源蓄水池上設置光電設備,若規模達一定標準或位於敏感區域,仍需進行環評或初步環境評估。對於小面積、非敏感區或已開發水域,若預估環境衝擊有限,可由主管機關(如水利署、環境部)進行審查,視情況免評。 重點是已經有審查與監管機制存在,並非「完全沒有環評」。
二、關於「藍白立委通過修法、綠委阻擋」的背景2024年底,立法院確實討論了「水域型光電環評門檻」相關修法,焦點是是否將所有水面光電納入強制環評程序。事實上:多數委員(含藍綠)主張應區分水庫與魚塭、水圳等不同環境,根據生態敏感程度採彈性管理。綠營委員並非反對「環評」本身,而是認為應避免讓小規模案場因繁瑣審查而拖延能源轉型。 因此不存在「綠委全面阻擋環評」的情況,而是對「範圍與條件」有不同見解。
三、關於「光電一度9.59元」與「台電虧損千億」的查核 光電售價
台灣早期(約2010年前後),政府為推廣再生能源,採取高躉購費率制度(Feed-in Tariff, FIT),確實曾有每度電9元以上的案例。但該制度早已調降。目前躉購價(2025年)約為每度3~4元上下,依案場規模與型態而異。 與國外比較
不同國家的發電成本、補貼模式與電價結構不同,無法直接以「他國1.5元」作為公平比較基準。
台電財務狀況:
台電長期虧損主因為整體電價政策、燃料成本波動與政策補貼,並非單純來自光電收購。 把「台電虧損」全歸咎於再生能源,是錯誤的因果連結。
四、關於「子公司包案」與「圖利業者」的說法這類指控目前沒有公開證據顯示有不法或特定政黨介入分配案場利益。再生能源產業中確實存在部分投資分包情況,但這屬於市場機制問題,應由監管與公開資訊透明化來防杜,而非以政黨為唯一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