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配偶發生外遇並生子,受害配偶可能向配偶或外遇第三者:請求精神慰撫金/侵權損害賠償,法院計算賠償金額時,不只看「你覺得多少合理」,而是會綜合事實、外遇證據與法律要件來衡量。以下用台灣實務角度整理 7 個法院常考量的要素,並補上實務提醒與行動清單。

法律基礎:侵權行為賠償(簡要)
在台灣,侵害人格權或造成精神損害的賠償,多以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為依據;精神慰撫金屬於損害賠償的範疇,須具備不法行為、損害、過失(或故意)及因果關係等要件。
7 項法院常考量因素(含說明)
- 侵害情節的嚴重程度(惡劣性)
- 法院會看外遇的公開程度、是否有持續同居、是否有重大背叛或羞辱行為等;情節越惡劣,賠償越可能提高。
- 證據的明確性與說服力
- 可採納之證據(通訊紀錄、旅館消費單、轉帳紀錄、照片、第三方作證等)會直接影響法院對侵權事實的認定與金額衡量;違法蒐證雖有時被民庭採用,但可能引發刑責風險並反過來影響案件。
- 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受害後果)
- 法官會衡量原告受精神痛苦、名譽受損、家庭關係破裂等具體影響,嚴重的精神創傷常被視為提高賠償的理由。
- 被告(配偶或第三者)的身份與行為角色
- 若第三者為親友、同事或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積極介入,法院可能因此加重責任與判賠;被告的態度(是否認錯、是否公開道歉)也會被考量。
- 雙方的社經地位與經濟能力
- 當事人社會地位、收入差距與賠償實行可能性(能否執行判決)都會影響法院裁量。法院傾向兼顧實際可執行性與補償公平。
- 是否有子女(含外遇子)與扶養責任問題
- 若事件產生外遇子,法院同時會涉及親子關係確認與扶養義務(親子鑑定程序與鑑定結果會成為重要事實基礎),這會影響整體救濟方案的內容與金額分配。
- 過去類似判決之實務行情與地域差異
- 實務上,無特殊加重情節的精神慰撫金常見區間(不同法院/不同案情會有落差),法院會參考類案裁判與社會通念來衡量。實務揭示若無重大情節,常見判賠範圍有其行情可供預期。1
法院實務提醒(怎麼準備與估算)
- 蒐證要合法且有鏈條性:保留原始檔(通訊原檔、交易紀錄、發票、醫療或行蹤證明),並記錄取得日期與來源;違法蒐證(如侵入、破解帳號)雖可能短期有用,但會帶來刑責風險並削弱整體策略。
- 親子鑑定要走合法程序:若要確認是否為外遇子,優先透過合格醫療機構鑑定或由法院命令採檢;鑑定結果會影響扶養與賠償的內容。
- 理性評估訴訟成本與期望:實務上若無重大惡劣情節,法院判賠金額有其常見區間;提訴前請與律師估算勝訴機率、律師費、裁判費與證據取得成本。範例估算(僅供參考)
- 實務討論顯示:在無特殊加重情節下,精神慰撫金常見落在數十萬元新台幣區間(依法院與案情不同會上下浮動)—具體數字需依上述 7 項因素綜合判斷。切記:數字僅供參考,非保證。
外遇生子:結論與下一步
外遇生子案件牽涉親子、扶養與人格權等複雜法律事務,法院在衡量賠償時會以事實與證據為核心,按上面 7 項因素綜合裁量。若你要進一步:
- 把現有證據(通訊、交易、行蹤、鑑定報告)整理成「時間線 + 證據目錄」。
- 與專業家事/侵權律師面談,評估可行的求償範圍與訴訟風險。
- 在律師建議下,必要時進行合規的親子鑑定或協商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