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作品:《如果不曾見過太陽》、《認罪之罪》,故事中存在著某些類似的元素。都是關於傷痛,無法癒合、不想癒合的傷痛,即便在完美的復仇後,也無法獲得絲毫救贖。究竟,他人(又或者根本是自己)所造成的傷痛,有沒有可能獲得原諒?又該如何原諒?
在觀看這兩部劇集時,腦海中不斷浮現自己生命中的兩個畫面:年少時期,談判分手時,對方哭跪著說不願意,可否再試一次?以及為人父母後,自己跪哭在另一半面前乞求原諒。就如同《如果不曾見過太陽》中每一個加害者在面臨死亡之際脫口而出的「對不起」,在聽者耳裡,這三個字究竟有沒有一絲一毫的重量?年少時的我看到曾經愛過的一方竟以如此卑微的手段,不顧及任何尊嚴的說著對不起,當時的我生不出任何悲憫或愧疚之情,內心排山倒海的不屑翻湧而出。成年後,自己那突如其來的一跪,口中的對不起是真心的懺悔嗎?心知肚明,那不過是反過來狹持對方的手段罷了!好像雙膝一落地,對方就掉落陷阱,一個名為「不通情達理」、「吹毛求疵」、「斤斤計較」的陷阱。「對不起」失去了悔意,反而成為一項指控,控訴對方不知放手、不懂釋懷。
如果「對不起」失去了道歉的意涵,又該如何「原諒」呢?從小我們總是被教導做錯事要說對不起,被說對不起的一方要握手言和。潛藏在這些規範底下的從來都不是真心的對不起與心甘情願的原諒。為人父母後,自覺應該改變這種膚淺的規範,因此開始跟孩子說:說「對不起」不只是(或雖然是)流於形式的道歉,是為了讓對方感受到被尊重。「對不起」的意義更加逃逸了,不再是反求諸己,更像是一種「送禮」。收禮物的一方,禮物收下了,但「心意」呢?人們總說「禮輕情意重」,禮物是輕是重,端看收禮者對於這份禮物的期待吧!如果造成「對不起」的原因是無底的傷痛,如何以「原諒」修補傷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修補的永遠都不是傷口,只不過是心中的那股憤怒。憤怒就算止息了,原諒的回禮也不會送達。所以李壬耀(《如果不曾見過太陽》)就算復仇了,還是選擇伏法,就像他說的:「我從來就不是無辜的」。比起《黑暗榮耀》中的文同垠(雖然在完成復仇大計後也曾選擇自我了結,但最終還是以觀眾期待的方式活下),我反而覺得李壬耀似乎更貼近現實。
傷痛有多深,原諒就愈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