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為我沒有回去簽一份文件,無非就是你老調重彈的“八項規定”,違反就要任單位處置,因為我是守水塘的崗位,離單位比較遠,而且跟我關係並不大,所以我就找人代簽了,沒想到就這樣就被扣錢了,說我違反規定,而且一扣就用了最嚴厲的那一條,扣了我500塊(大約70美元),我的月薪只有3000多塊(大約520美元),這樣一扣我這個月工資就少了六分之一,後面我試圖去找他扣我錢的依據,他們以不參加學習為由來處罰我。我沒有在文件上簽名,卻已不參加學習的理由來處理我,這並不是我不接受規則,而是我認為這是一次人為的主觀處罰。
作為一個打工人,我默認接受的規則和制度,但是這種帶有打擊性的處罰面前,我覺得是不公平的,因為處罰者是不會告訴你嚴懲你的真實原因,只能自己去分析和思考。我能想到的只有兩個可能性。一個是前主管背後教唆現主管,因為主管級是體制內員工,他們是同一階級,他們通常會相互勾連,因為以後說不定可以有利用的價值,所以對他們來說,損害非編制員工的利益是他們可以完全默許的無風險契約,既然前主管說建議嚴懲,那就自然從重處罰,因為這種事以往都是採用教育提醒,這次卻給了我扣500元工資。還有一個可能性是有個女同事之前有過嫌隙,她看到我終於犯了錯以為抓到了把柄,就在現主管面前添油加醋,現主管自然不會在意一個守水塘的員工,往重裡處罰。
這兩種可能性比較高,雖然我一直都是佛系工作,但是這種事對我來說無疑是又澆了盆冷水。本來加入中國維穩公司是存在一定的工作熱情的,因為當今中國的就業環境和我的工作經驗,能進入維穩公司對我來說已經算是一個中等簽,儘管工資偏低,至少工作不會太卷。可是今年一整年發生的事情,我知道不論在中國哪裡工作,就算在中國體制內其實也是一樣的,你的熱情會被一些人打破甚至澆滅,你進入體制單位上班,但是你只是一個合同工,就確定了你的階級,你就只是做一些沒人願意做的工作。如果你不站隊你不內卷,如果你想要一個好一點的工作崗位或環境哪就是無稽之談,否則你就必須逢迎拍馬或者用錢賄賂,當然賄賂在公司裡是禁忌,誰會承認工作是需要買呢?大家都會換一種說法,用錢去打通關係買一個好一點的崗位。當這篇是我2025年最後一篇筆記之時,也是我2025年被扣的最後一筆錢,給我今年操蛋的工作狠狠地扇了一記耳光。也許有人會權我離開,但現在的中國何嘗不是一個大染缸,你離開了再進一個私企,被欺壓的底層邏輯還是不會變,因為中國的權威專制制度自上而下就是如此,螻蟻根本不可能翻身,也不配翻身。所以我暫時不會辭職,雖然這本身就不是一次自主選擇,但我要待在這個拳擊台上,目前我被打倒在地,傷痕累累,但我還在拳擊台上,我就還沒輸,你也就還沒贏,我並不是追求人與人鬥其樂融融,時而要伺機反擊,告訴你,我們是平等的,你的行為必須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