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頭。
一個很普通的上班族,在一間大公司裡面,靠著準時打卡、準時下班,勉強證明自己還活著。
我沒有什麼夢想。
也沒有什麼「一定要成功給誰看」的志向。我只想安安穩穩過一輩子,最好不要出什麼大事,薪水能養老婆小孩,這樣就夠了。
聽起來很沒出息對吧?
我也是這樣覺得。
但我人生中,有幾件真正讓我後悔的事情,
不是沒買某支股票,不是選錯工作,甚至不是年輕時沒多拼一點。
而是——
我在國小二年級的以候,沒有再跟一個女生說話。
她叫做"杏"
那時候,我們很好。
是真的很好。
會一起聊天、一起笑,講一些現在想起來根本毫無邏輯的小事。
例如我跟她說,我們家蚊子很多,所以我爸媽在牆壁旁邊放了一整排電蚊香。
一整排喔。
像軍隊列隊那樣。
這件事現在想起來就很白癡。
因為根本不是真的。我只是隨便亂掰的。
但杏嘉聽完,笑得很開心。
那種笑,不是禮貌的笑,是「你怎麼那麼蠢」但又覺得很有趣的那種笑。
我還跟她說我做過很多搞笑的事。
大多數也都是亂講的。但她每次都會聽,然後笑。
現在回頭看,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發現——
原來講話給某一個人聽,是一件會讓人心裡發熱的事情。
然後,事情就壞掉了。
因為同學開始開玩笑。
說我們是男女朋友。
很幼稚。
很低能。但對一個國小低年級的小男生來說,那是世界末日。
我開始覺得尷尬。
開始覺得大家都在看我。開始覺得如果我再跟她講話,就會被笑一輩子。
於是,我做了一件現在想起來,非常愚蠢的事。
我疏遠她。
不是吵架。
不是翻臉。就是那種——看到她,卻假裝沒看到。想講話,卻把嘴巴閉起來。
我把自己搞得很尷尬。
也把她晾在那裡。
後來到了國中、高中,我們還是會遇到。
每一次遇到,我都告訴自己:「這次一定要打招呼。」
然後下一秒,我就逃走了。
我真的很會逃。
國中的時候,我寫了一封信給她。
我在信裡跟她說,我很想突破這個尷尬。
她回信給我。
內容大概是:「OK啊,其實沒什麼。」
是我自己,把事情搞得太嚴重。
她很正常。
只有我一個人,戴著不存在的偶像包袱,把自己綁成一個啞巴。
現在想起來,我真的會想笑。
也會想哭。
因為那不是什麼愛情。
那是一個好朋友。一個我因為「怕別人怎麼看我」,就親手弄丟的好朋友。
現在的我,有老婆,有一個五歲的兒子。
我看著他,有時候會突然想到小時候的自己。
那個因為一句玩笑,就把一段關係關掉的小男孩。
所以我很希望,他以後可以大大方方地講話。
可以不那麼在意別人的眼光。可以不要像我一樣,長大之後,才發現有些遺憾,是沒有存檔點的。
而現在,我做了一件以前不敢做的事。
我打算去找她。
不是告白。不是要幹嘛。
只是想跟她說話。
聊天。像當年那樣。
這不是什麼浪漫的行動。
這是一個中年男子,試著把自己人生裡一個卡住的地方,輕輕推開。
我不知道結果會怎樣。
也不知道她還記不記得我。
但我知道,如果我再不做一次,
這個遺憾,會跟著我一輩子。
而我已經不想再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