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1
漢朝官職演變
了解三國史之前我們先來聊聊漢朝官職的演變,秦代開始設立丞相制度,到了西漢初年實施丞相問責制,文武百官大小事情都找丞相,優點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皇帝的權利,丞相可以實行自己的抱負,缺點就是權力過大,西漢前期基本上是只設一個丞相 。“漢高帝 即位 ,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國 ,孝惠 、高後置左右 丞相,文帝二年覆置一丞相”(卷7,《百官公卿表》)。西漢 前期 ,只有三個人擔任過相國 ,即漢高祖和漢惠帝時代的蕭何 、曹參 、呂產 ,此為丞相問責制,由於丞相與皇帝之間一直處於權利之間的衝突,到了漢文帝時丞相權利逐漸減少,漢成帝時,何武建 言 :“今末俗之弊 ,政事繁多 ,丞相之才不能及古 ,而 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宜建三公官, 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三 公官即大司空 、大司馬 、丞相 ,丞相官名照舊 。哀帝 元壽二年 ,丞相“更名大司徒 ”。
東漢光武帝即位時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27年後才改大司馬為太尉,並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稱司徒,司空,例如袁紹家族四世三公就是指此。
第一世 袁安 擔任過司空、司徒
第二世 袁敞 擔任過司空
第三世 袁湯 擔任過司空、司徒、太尉
第四世 袁通 擔任過司空
袁隗 擔任過司徒

另外為了擴及皇權,漢光武帝避免臣下專權,防王莽之禍,三公的權利被架空僅為虛職,轉爲尚書令掌權,後又有錄尚書事,《後漢書卷七十六陳忠傳》:「漢典舊事,丞相所請,靡有不聽,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陵遲以來,其漸久已。」東漢末以及三國時期的三公如果未能搭配錄尚書事,那就僅僅是高級吉祥物罷了。以下介紹三公的職責。
太尉主要是掌管國家軍事,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後漢書‧百官志》,尉這個字的演變過程如圖

《說文》:“尉,从上案下也。从 又,持火以尉申繒也。”尉的最初字體右邊是一隻手,下面是一團火,左邊則為容器,以手持火類似現今的熨斗,尉也是熨的古字,青銅時期出土的熨斗

後來尉演變成官職,有撫平鎮服之意,因此太尉亦即以軍隊治平戰事。太尉轄下統領:太常、光祿勳、衛尉。
司徒主要掌管教化、禮儀,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後漢書·百官志一》
司的象形文字如圖

因此有掌管的意思,例如管理法律的機構為司法機關。
徒字的象形如圖

本意是步行,後來延伸為步行之人,亦即人,例如師徒、歹徒、教徒……等,因此司徒就是掌管人民的官職。司徒轄下統領:太僕、廷尉、大鴻臚。
再來看看司空,負責掌管水利、營建工程,漢朝本無此官,漢成帝時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後漢書·百官志一》
司空轄下統領:宗正、大司農、少府。
東漢三公九卿如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