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8/04/0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良藥」與「毒藥」的觀點問題

最近拿到了一張鵝黃色的「外僑登記證 - 永久居留」, 我取得了在菲律賓生活的正式身分。
這也代表我的「連根拔起」專案告一段落,我正式在這個千島之國安家落戶了。
之前在香港工作,整整花了7年的時間才拿到永久居民身分證。這中間要搜集7年的繳稅記錄,感覺是付出勞力與青春等價交換而來的。這次辦的是依親的移民簽證,入境之後不到兩個月,就拿到了永久居留的身分;速度快得令人不敢置信。
比較香港與菲律賓兩地處理依親移民簽證的方式,可以看出兩國不同的政策態度。

香港  - 7年的等待

在香港居留超過180天的人才需要申請身分證。
在香港申請「依親簽證」只需要繳交一張表格,附加扶養人的財務資料,連面談都不需要,4~6個星期之後,就可以領到依親簽證。香港沒有特別為外籍人士設計外僑登記證,而叫「香港身分證」,領到香港的依親簽證之後,就可以去出入境事務處辦理身分證,不需要身體檢查。「香港居民」需要連續在港7年,才能換領「永久居民身分證」。

菲律賓 - 先難後易

申請菲律賓依親簽證需要繳交公證過的「無犯罪紀錄」、「體檢紀錄」等等,要求的資料比較繁瑣。辦理「外僑登記證 (ACR I-card)」必須先到馬尼拉的檢疫處體檢,有檢疫處的簽章才能到出入境管理局辦「外僑登記證」。如果是在菲律賓入境之後才申請依親簽證( (13(a) ),第一年是「暫時居留(Probationary Resident)」,第二年就可以換成「永久居留」。我因為是在境外申請依親簽證,所以直接領到了「永久居留」外僑登記證。
在菲律賓,居留超過59天的人就需要申請外僑登記證。

出入境管制

這是兩地最不同的地方。
香港是自由港,出入境不需要繳稅,外籍人士也不需要向政府報到。
政府不管你一年進出幾次,只要按時繳所得稅就可以;就像旅館一樣,大門敞開,只要交了住宿費就可以拿房卡自由進出。
在菲律賓,每一個離境的人(不管是國民、還是外籍人士)都要繳旅行稅,拿外僑登記證的人另外還要申請離境證明(ECC Emigration Clearance Certificate);沒有拿到離境證明的外僑是不能出境的。此外,拿外僑登記證的人每年年初要向移民局報到一次。 
政府的的態度有點像在管青春期的女兒 - 出門要通報、早晚要請安。當然,菲律賓的這個制度,也讓外籍人士為當地經濟作出了相當的貢獻,因為所有跟政府的文件申請,都需要繳交費用。

「毒藥」VS 「良藥」

菲律賓的這個出入境管制方式,對經常出國的人當然是荷包損失慘重;也是外僑最常抱怨的課題。
我倒覺得,每個國家的制度設計有其不同的背景考量。
香港2017年的GDP是3341億美金,有736萬人口。菲律賓2017年的GDP是3211億美金,有1.04億人口。
菲律賓的GDP比香港略少,但人口是香港的14倍;而且幅員廣大,有超過7000座島嶼。要養這樣多人,還得投入很多的資源在基礎建設上,當然需要廣徵財源。
出境旅行稅對大部分的菲律賓人並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根據統計,2015年共有超過500萬菲律賓人出國旅遊,佔總人口5%不到。而離境清關費用只對外籍人士有影響,當地人是完全無感的。
外籍人士抱怨的措施,從在地人的角度來說卻是增加國家財源的好政策。
我之前從個人角度來評斷,認為這是「毒藥」,但卻從來沒想過,我們這些外籍人士只是「少數份子」,我們使用了這個國家例如公共交通工具等許多基礎設施;對於當地人來說,向外籍人士收取的離境清關費用是理所當然的「良藥」。
「毒藥」與「良藥」的定義很多時候是個人觀點問題。
感謝鵝黃色卡片帶給我一份踏實感,以及新的觀察角度。期許自己能少幾分偏見,多幾分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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