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比特幣趴了,ICO成為下一個泡沫?ICO監理模式建議及一封給韭菜族的善意提醒信

    幣圈最近讓大家嚇傻了,所有加密貨幣的市值總額自4月26日以來首次跌破4000億美元,並且在一週內下跌15.97%。截至撰寫時,合併市場價值達到3,850億美元,並可能出現進一步下跌,有人認為是種「頭肩頂崩潰模式」下跌。雖然壞消息多,但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思考的時間,讓我們理性的回頭來想一想,我們到底在做什麼?還有ICO仍是個大寶藏嗎?
    圖片來源:截自coindesk 2018 Q1 季度報告

    可怕的事,ICO並沒有因此慢下來
    美國加密貨幣新聞媒體Coindesk,於近日發佈了2018年第一季度的報告,內容有超過420名讀者的問卷調查結果。這份保告橫跨了2017年第四季與2018年第一季,剛好是比特幣重大轉折點之一。
    1. 2017年:中國市場禁止ICO
    2017年9月時,中國政府宣布禁止ICO,交易所也被迫關閉,中國市場的退出並未造成市場巨大損失,反而Q3時出現比特幣最有力的上漲。
    2. 2018年:ICO金額高漲、項目數量減少
    圖片來源:截自coindesk 2018 Q1 季度報告
    18年Q1的ICO已累計63億美元,Telegram是其中最大贏家,17億美元的募資佔整季超過25%。對於全體項目而言,ICO的金額幾乎翻了一倍,平均從1600萬美元升至3100萬美元,募資金額門檻拉高,投資人數量減少。其中值得觀察的另一點是,ICO項目月數量反而均低於去年12月的78個。
    現在,許多人擔心的事,ICO市場會跟著反轉嗎?縱使熊市沒有來到ICO,如果政府開始介入,是否會讓ICO失去最大優勢:無政府監理、募資快速。因此我們不能抱持僥倖心態,我將進一步去分析,如果政府決定介入了,在「監理不禁止」的角度下,去討論ICO的未來。

    先簡單談ICO本質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可以稱之為數位貨幣或代幣的首次發行。
    ICO的主要目的就是募資
    數位代幣的首次發行(ICO)與一般公開發行募資(IPO)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取得者為「使用權」與「所有權」之別。
    一般公司IPO融資(Initial Public Offerings,即「首次公開發行」)取得的是所有權,投資人可以獲得公司的有價證券(股票),投資人就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並是該公司的「所有人」之一。
    ICO則是取得使用權,將前者「股票」換成該區塊鏈公司發展特定項目的「代幣」,投資人可提供對價購買該公司所發行的代幣,看不同個案可能獲得該事業項目的「使用權」。而這個使用權有兩個誘人之處:
    第一,排他性:全世界未持有代幣的人,無法使用該公司所提供的區塊鏈應用服務
    第二、流通性:投資人在取得虛擬代幣後,可轉售該「使用權」來賺取價差,而這樣的流通市場的存在,更大大增加投資人持有ICO虛擬貨幣的意願。

    風起:ICO優勢在於免於政府監理,沒了這項優勢,ICO能持續強大嗎?
    為什麼連豬都能飛?
    過去 ICO的區塊鏈技術本質與所承諾附帶的高報酬吸引了投資人的目光,而發行機構也無須經過政府的審核和複雜的稅務,可以快速地拿到錢,因此ICO仍在持續快速發展中,但是,如果各國政府開始將監理轉向ICO,而這項優勢紅利消失,ICO能否繼續強勢?
    因此有個前提問題是,ICO能夠免於監理的前提為何?

    ICO定性問題
    關於ICO在法律上的定位其實已有許多看法,依據其所發行的加密貨幣性質,主要有二:
    1. 有價證券:根據我國的實務見解,有價證券係指:「表彰具有財產價值之私權的證券,其權利之發生、移轉或行使,需全部或一部由證券為之。因此界定是否為證券交易法規範之「有價證券特性」時,應該看這個東西是否有「表彰一定價值」,且須同時具有「投資性」及「流通性」。」
    2. 區塊鏈工具:發行代幣就是區塊鏈運作的激勵機制或工具之一(utility token),或者稱為功能型Token。
    若認定為前者,則要受到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規範的約束。若認定為後者,就會像現在相較於IPO,產生前免提到的「ICO紅利」。
    我國主管機關目前尚未對於ICO及Token 有表達明確的看法,實際上是否會被認定為有價證券仍應依主管機關之判斷而定,而這個問題,現在世界各國多仍屬於模糊狀態,因此「ICO紅利」仍在持續中,然而,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就此問題表態的國家將越來越多。
    給台灣政府監理方向的建議
    要確立監理方向,政府必須要對ICO及區塊鏈技術有正確的了解,並且需要為ICO的法律性質「定調」。
    為了對於券商公平性、還有投資人的投資保障,我認為應以第一種看法較可採,也就是ICO其實就是一種募資,取得的Token是一種有價證券,而且是對不特定公眾來進行,這時對於投資人的保護就是關注重點,也應該是監理的規範重心。
    我認為,ICO的監理模式不一定要比照 IPO,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近日公布了一份指導方針值得參考,將代幣定義為三大種類:支付代幣、功能代幣、資產代幣;而分成三種不同監理方針,因材施教。
    我認為台灣政府對於ICO的監理主軸應該放在:
    1. 性質分流:功能型與流通行Token應有不同監管密度,後者密度應該高於前者。
    2. 加強資訊揭露,例如開發團隊背景、現行出資方之組成等等。
    3. 揭露資訊的正確性要求,尤其是公開說明的白皮書,需有特定內容事項的要求,且應有第三方(類似證券商角色)的擔保。
    前三點,一方面可讓讓投資人有機會審慎評估,然後投資後果自負。二方面,監理的重點也是要排除根本不具技術含量的假ICO。據統計,現行有高達80%的ICO是由傳銷商二度包裝的假象而已。
    4. 考慮事後財產管理及擔保配套
    對於ICO所募得之虛擬貨幣,其「財產」(幣)所有權歸屬為何?是否考慮引入類似信託或第三方托管,避免發起ICO之團隊擺爛或捲款消失,讓投資ICO的人血本無歸。
    看到這,你或許會有很多疑問,可以私訊我的FB: https://goo.gl/TmwbtT

    結語:一封善意的短信

    以上粗淺建議,不只是針對台灣政府,更是希望幣圈投資人應有自我醒覺,雖然區塊鏈議題仍是世界投資熱門詞,各式場域的應用每天都有新的消息(hTC也跑來了),
    但更重要的事,虛擬貨幣、區塊鏈的應用潛力開始被市場、政府嚴格檢視。
    否則,剛割完比特幣的韭菜,如果永遠不看趨勢、也不理潛在風險端緒,只看幣價(並覺得會噴),下次被割的,仍是同一群呆割韭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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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Coindesk季度報吿】縱觀去年至今年的重點概況與市場變化https://www.blocktempo.com/state-blockchain-q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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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果殼,行動展開份子,也是區塊鏈的信仰、旁觀者|現為律師、Blocktempo 專欄、換日線專欄作家|期許透過筆寫出觀點,看到對話,找到果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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