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多個月的抗爭會否勝利?本來我會說「不會」,但現在我的看法改變了,因為政府每一步實在是接連的出錯,而且錯得非常離譜。
香港自開埠以來,政府鎮壓動亂,從來不是鐵板一塊,不會一面倒將暴力升級,以暴易暴。耶穌言:「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暴力的止息,是要透過愛、透過關懷了解。「省港大罷工」後華工待遇有改善,「六七暴動」後民意渠道獲開通,這些都是英人贏得民心的管治術。以暴易暴,短期可以壓下去,但時日一久,更大規模的反抗終究要來,強秦滅六國,夠暴力吧,最後秦朝捱得多久?只有十五年。
西方兩場大革命,法國大革命何以演變成血腥恐怖統治?路易十六一家何以全被送上斷頭台?俄國十月革命何以尼古拉二世一家全被槍殺,無一留活口?此俱和其採取高壓手段對待人民有關。大禹治水,用疏導而非對抗堵塞,卒之消災解難。前人智慧棄如敝屣,歷史案例又不熟知,一味迷信暴力,以為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彼是在自殺,知不知道?
當然,站在抗爭者的一方,我十分樂意看見港共的自毀,警隊的自毀。所謂「自毀」,不是林鄭及一眾高官被暗殺,前線警員殉職那麼簡單,而是「禍必及妻兒」,一個家庭一個家庭的遇害。孟子曰:「不推恩無以保妻子」,試想想,多名烈士殉港、新屋嶺輪姦、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舊仇未報,復添上荃灣少年被開槍謀殺兼被控暴動罪,最新更有援引《緊急法》為《禁蒙面法》立法,血氣方剛的勇武前線會善罷甘休嗎?
為《禁蒙面法》立法基本上是荒誕的,提出這條「屎橋」的人,要麼弱智,要麼想害死中共及其傀儡。敢問,立了法,抗爭者就不蒙面嗎?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和理非」不是仍然站出來遊行嗎?立《禁蒙面法》是達不到預期效果的。而一旦立法,直接結果是令官民、警民關係進一步惡化,觀乎過去幾次已有魔警落單被圍毆,而坊間一般反應並非一面倒的譴責抗爭者,打警、殺警就不被接受?未必。
警方修訂使用武力指引,將警棍、橡膠彈、布袋彈及水炮車列為「低殺傷力武器」,警員面對「致命武力攻擊」時可使用槍械。有前線警員大言不慚:「你地繼續出黎,我收工陀埋支炮,一槍一件。」催淚彈槍、布袋彈槍乃至左輪手槍,需不需要換彈?換彈的數分鐘,彼敢保證不會出現搶槍?水炮車需不需要重新注水?注水時必定可避免受襲?有武裝是好,但正因為有武裝,弱點容易暴露。full gear 速龍陣前跣低,看得少麼?有槍有炮不是大撚哂,遇上一群亳不畏死的如狼似虎的狂攻,槍炮也救不了。不明乎此而當差,可悲可悲,隨時送命。
一班無知智障的毅進仔,搭配時刻想中共及其傀儡早點丟失香港的壞鬼智囊,還有連 like 和嬲嬲都分不清楚的「梁」薄廢老,這群人會贏?太可笑吧!
本來,六月九日百萬人大遊行後即時撤回、六一二未有對群眾開槍、七二一警黑沒有合作、新屋嶺沒有輪姦虐打、八三一太子站沒有打死人......問題是很容易解決的。可惜一切都不能返轉頭了。
援引《緊急法》為《禁蒙面法》立法,即管去早,2016 年梁天琦參加新東補選,在論壇上說:「幾年前烏克蘭就係通過禁蒙面法,知唔知最後變成點呀,烏克蘭最後衍生出一場革命,你要做,做啦,我同你玩到底!」
革命來臨時,就是這群妖孽魔怪遭受報應之時,繼續錯下去吧!有排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