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原本化妝品中的防曬成分是屬於「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與「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含藥化妝品)」所規範。
但自108年7月1日起管理條例停用,開始施行新的「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防曬產品的定位也改名為「特定用途化粧品」,相關可以使用的成分與限量也有不少改變,最新防曬成分規範將於109年1月1日開始生效。
先前台灣市場可以使用的防曬成分共有50種,但在最新的管理規範下縮減到只剩下28種,所以整體改變幅度算是相當大,官方資料如下圖所示:
但因為官方表格的呈現並沒有依照防曬種類來編排,有點難以了解,於是自己做點整理之後,方便大家參考認識:
整體來說,這次的刪減是符合目前國際潮流,也把先前較少用的防曬成分全部刪除,整個法規內容也逐漸向歐盟規範靠攏。
如果說之後還有需要微調的話,我個人覺得PABA類以及CAMPHOR類相關物質,因為已經不常使用且有不少替代成分,此外BP-3這成分因為相關風險問題較多,可以再思考如何調整能更符合市場規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