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30|閱讀時間 ‧ 約 15 分鐘

外帶8%內用10%,一國兩制的日本消費稅新制「輕減稅率」即將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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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起,日本的消費稅(*)將從 8%調升為 10%。但你知道嗎?並不是所有的消費稅通通從 8%調成 10%,到底哪些東西維持 8%,哪些東西漲為 10%,保證你看完這篇之後還是霧煞煞!(搞不懂也不用太擔心,因為日本人自己也都霧煞煞,這絕對不是你的錯,而是想出這種「何不食肉糜」政策的官員的錯。)
*消費稅是當消費者購物時,必須要乘以特定比率的稅率,將這筆消費稅繳納國庫。雖然消費稅須由消費者承擔,但實際的作法上,是由業者(店家)先向消費者(顧客)代收消費稅,再由業者替消費者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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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平成走到令和的消費稅

回顧日本消費稅的歷史,日本第一次引進消費稅的時間點,正是平成元年(1989)由時任首相的竹下登引進的。誕生於 1989年4月1日的消費稅,最早只有收 3%。直到平成 9年(1997)時任首相的橋本龍太郎將 3%上調為 5%,是消費稅首次調漲。
當時之所以會將消費稅從 3%上調為 5%,其中一個因素是在消費稅當中新增「地方消費稅」。簡單來說,就是這 5%的消費稅當中的 1%,不是繳給中央國庫而是由地方政府徵收(屬於地方稅)。然而,將消費稅從 3%上調為 5%的時間點,正好是日本泡沫經濟崩壞的時間點,有不少金融機關相繼倒閉,便有人認為消費稅從 3%上調到 5%,正是造成泡沫經濟崩壞後日本經濟長期不振的原因之一。
回不去的消費稅,一路漲漲漲
接著,經過自民黨→民主黨→自民黨兩度政權轉移,再度由安倍晉三擔任首相時,安倍晉三首先在平成 26年(2014)年4月1日,將消費稅從 5%調漲為 8%,「地方消費稅」的部分也從原本的 1%(佔 5%消費稅當中的 20%),變成 1.7%(佔 8%消費稅當中的 21.25%)。
同時,過去商品的標示價格一律標示的是含稅價,當消費稅從 5%上漲為 8%時解除了「售價一定是含稅價」的規定,商家可以自行決定是要標示含稅價或是未含消費稅稅金的「商品原價」。而這個改變,正是為了消費稅接下來還要再增稅預做準備。
然而,原訂要在 2015年10月將消費稅從 8%調到 10%(內含 2.2%的地方消費稅),卻一延再延,先說是要延期到 2017年4月,接著又說要延到 2019年10月才實施,並預告將在 2019年10月新增「輕減稅率」(軽減税率),讓部分商品的消費稅維持在 8%「體察民意」,其他的商品上漲為 10%,而造就了目前這般「一國兩制」,還沒結帳前消費者可能都還搞不清楚自己買了這個多東西到底要付多少錢的窘境。
消費稅從 8%上漲為 10%之路,就這樣從去年(2018)預告將於今年上路,然後消費稅的歷史就跟著年號從平成變成令和了。

「輕減稅率」是什麼?

早在日本推出「輕減稅率」之前,歐洲就有不少國家推出類似制度。簡單來說,所得較低的家庭相對於收入較高的家庭而言,將收入花在民生必需品的比例會比較高(也就是沒有閒錢可以玩樂的意思),為了不要讓所得較低的家庭因為調稅而負擔變重,所以針對生活必需品的課徵較低的稅率,就能達到「針對有錢人課比較高的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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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輕減稅率」的立意雖好,但在執行上有其難度:到底哪些商品要維持 8%消費稅,又有哪些商品適用 10%消費稅,就是一個大哉問。然後日本政府的決定是:
食物(不含酒類)維持 8%,但只限於外帶,內用的話是 10%。
每週發行兩次以上,而且是定期購買的報章雜誌維持 8%,如果不是訂購制、該報章雜誌每週沒有出刊兩次以上(例如:週刊),就維持 10%。
等等,「外帶是 8%但內用是 10%」是什麼意思?假如說我今天在便利商店買了微波食品,然後結帳的時候和店員說我要外帶,店員算我 8%消費稅,然後我結帳完發現店內剛好有位置耶,所以就順手坐了下來吃我的微波食品,難道這個時候店員要衝過來和我說:「先生/小姐,您這樣算內用,要麻煩您補(10%-8%=)2%消費稅喔」這樣嗎?
類似的情況不只會發生在便利商店,像是麥當勞、肯德基、吉野家⋯⋯這種同時有做內用和外帶的餐飲連鎖店,通通都會出問題。到底店員要怎麼要在什麼時間點、怎麼樣界定消費者到底是內用還是外帶,如果是食券機的話要怎麼樣分開算內用和外帶?(大型連鎖集團像松屋那種比較新型的食券機可以辦到內用和外帶分開選,但傳統拉麵店的食券機難道是要內用和外帶分開成兩個不同的按鈕嗎?),消費者是不是真的能在結帳之前搞清楚自己到底要付多少錢,都會造成店家和消費者計算上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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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用和外帶稅率不同該怎麼辦?各家連鎖店出奇招

面對即將上路的消費稅新制,這些餐飲連鎖店最正確的做法,應該要在菜單上標示「不含消費稅」的「商品原價」,然後依據顧客是要「內用」還是「外帶」,來決定到底是要算他 8%還是 10%消費稅。然而,幾家知名的餐飲連鎖店龍頭擺明這麼做會造成他們作業上的麻煩,而決定要「微調一下」計算方式。

すき家:調整未稅原價,讓加了稅後內用外帶都一樣
例如, 牛丼店三大龍頭吉野家、すき家和松屋,就只有吉野家按部就班的將菜單上的售價改為「不含消費稅的商品原價」。但すき家和松屋決定要調整「內用」和「外帶」的商品原價,讓「內用」和「外帶」的價格分別乘上 8%或 10%的消費稅率之後的「售價」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不管今天消費者選擇要內用還是外帶,消費者要付給店家的錢都一樣,但店家報給中央政府的稅金不一樣。
舉例來說,すき家中碗牛丼一碗是 350日圓。在新制消費稅上路之後,內用一碗中碗牛丼的未稅原價是 319日圓,加上 10%消費稅後剛好是 350日圓;至於外帶一碗中碗牛丼的未稅原價是 325日圓,加上 8%消費稅後剛好也是 350日圓。すき家表示,因為消費者們一直以來都知道すき家的中碗牛丼一碗就是 350日圓,所以採取這樣的做法,而且如此一來,內用一碗中碗牛丼的「未稅原價」還便宜了 6日圓。すき家表示,雖然內用中碗牛丼的「未稅原價」比過去來得便宜,但其他商品的原價會順應新稅制讓原價調漲 10日圓,就能確保すき家整體的收支平衡。

麥當勞和肯德基:避免糾紛,決定內用外帶都一樣
麥當勞和肯德基的做法,也和すき家一樣,採用的是調整未稅商品原價的方式,讓消費者不管是要內用還是外帶,加上消費稅後要給店家的金額都一樣。麥當勞的做法是調降 7成左右的主要商品原價,特別是那種 100日圓左右的飲料或 500日圓銅板價套餐,加了稅金之後都能維持銅板價;其餘 3成商品則在新制消費稅上路之後,調漲商品原價。
事實上,肯達基原本在今年 3月時的計畫是,菜單上印上不含稅金的商品原價,再依據消費者是要內用還是外帶加上 8%或 10%消費稅。但考量到可能會發生消費者在結帳時說要外帶(8%),結果卻在店內吃了起來(內用是 10%),店員如果衝過去收那(10%-8%=)2%的消費稅可能會發生消費糾紛,還有那種可能外帶含稅剛好是 500日圓的午間套餐,內用會因此變成 509日圓,在結帳時這些零頭對於消費者或收銀員來說都很麻煩,才會在今年 7月急轉彎,決定跟進麥當勞做法。

便利商店:採用顧客自主申告制
至於三大便利商店(含其他也有加入日本フランチャイズチェーン協会的便利商店)則採用顧客自主申告制,如果顧客在結帳時說要「內用」,就適用 10%消費稅;如果顧客在結帳時說自己要「外帶」,就適用 8%輕減稅率。
這項規定是依據日本國稅廳的標準,只要在明顯的位置告訴消費者「如果要內用的話請主動提出」,就適用顧客自主申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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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測外帶人潮會變多,提前做準備
除了上述這些苦思到底該怎麼要處理內用和外帶稅率不同的餐飲連鎖店之外,不少餐飲連鎖店從中看見商機,決定要趁機撈一筆。

摩斯漢堡:改善漢堡麵包
摩斯漢堡在今年 7月表示,假如有 2%的消費者因為內用和外帶的稅率不同,而選擇外帶,那他們就有必要適時作出調整。所以,摩斯漢堡改善了漢堡麵包的口感,讓顧客外帶回家過一段時間再享用,麵包也不容易濕掉。

星巴克:縮短點餐時間,加速出餐率 至於星巴克則評估,未來將有更多民眾選擇外帶而非內用,所以決定改善自家APP,讓消費者可以預先用APP點餐,這樣來到門市就能直接取餐而不需多花時間等待。 大戶屋:趁這個機會來降價 以內用為主的大戶屋則決定趁這次機會調降餐點原價,讓消費稅即使從 8%調到 10%,消費者在店內用餐要付的錢還是和消費稅調漲前一樣。 大戶屋之所以會這麼做,其實和大戶屋今年 4–6月的業績不佳有關(註:大戶屋在今年 3月也有遇上「打工族的恐攻」,在 3/12所有門市暫停歇業一天,進行員工再教育)。大戶屋希望能藉由調降餐點原價的方式,吸引顧客回流,讓業績回到原本的狀態。 外送業者跟著動起來 由於比薩、便當等外送業者也適用輕減稅率(消費稅只要 8%),有越來越多店家開始和Uber Eats或「出前館」等外送業者合作,在日本消費稅新制上路之後,或許能促成外送業者產業發展。 趁消費稅調漲,順勢推行動支付 事實上這一次日本政府有意趁著新制消費稅,來推廣電子錢包、行動支付等的「無現金社會」。 有這個LOGO的店家才適用,同一個系列的連鎖店每家門市的適用情況也不一樣,所以一定要認LOGO。 只要在 2019年10月到 2020年6月期間,在指定店舖內使用信用卡、簽帳金融卡、電子錢包或行動支付付款,就可以獲得最高 5%的點數回饋(如果是連鎖加盟店的話只有 2%回饋)。 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使用非現金式的付款方式還可以獲得至少 2%的紅利點數,就相當於消費稅從 8%漲到 10%多出來的那 2%還是能拿回來,是一個很大的誘因。 圖片來源:内閣府大臣官房政府広報室 所以不少業者都會趁這個機會在自家門市引進電子錢包(例如:SUICA這種類似悠遊卡的交通系電子票券,或像LINE Pay這種QR code掃描付款的電子錢包)或Google Pay、Apple Pay⋯⋯等Pay來Pay去的行動支付系統。 然後就發生 7–11想要搶攻行動支付市場,結果欲速則不達,一上線就被竊盜集團盯上,上線不到一週急喊卡的慘劇。 越看越不懂的輕減稅率怪象大集合 看到這裡,你以為自己已經完全搞懂消費稅什麼時候是 8%,什麼時候算 10%了嗎?接下來的例子保證讓你越想頭越暈: 圖片來源:内閣府大臣官房政府広報室 如果是玩具和糖果一起賣(例如:健達出奇蛋)或是過年過節的福袋裡有糖果,只要總金額低於 1萬日圓以下,食物的價格又佔三分之二以上,那就是食物算 8%,玩具(非食物的部分)算 10%。 使用高級容器包裝起來的甜點:只要容器的價格超過整體三分之一以上,整盒一起算 10%。 啤酒配毛豆:兩個必須要分開賣,啤酒算 10%,毛豆算 8%。 買礦泉水來喝是 8%,但直接生飲自來水是 10%。 味醂和料理酒屬於酒類要算 10%,但如果是酒精濃度低於 1%的「味醂風調味料」就可以算 8%。(覺得和想當年台灣加入WTO時在米酒加鹽是「料理米酒」有異曲同工之妙) 基本上寵物食物算 10%,但如果是人類也可以吃的寵物食物算 8%。 營養飲料上面如果有寫「医薬品」或「医薬部外品」,就不適用 8%輕減稅率。 如果是在棒球場或是電影院的賣店買東西吃,如果是買完之後拿到自己的座位上吃,就適用 8%輕減稅率,如果是在由賣店自己管理的座位區享用,就算內用 10%。 如果是在遊樂園的賣店買東西吃,基本上邊走邊吃適用 8%輕減稅率,如果是在由賣店自己管理的座位區享用,就算內用 10%。(所以我想美食街應該也是如此,點完餐之後拿到大賣場管理的座位區吃,可以算 8%輕減稅率,但如果是在店家自己管理的座位區吃就算內用 10%。這樣還有誰要在店內吃啊,又有哪個店家會想要自己開座位區啊) 參考資料 マック、吉野家、スタバ「軽減税率」をめぐる思惑 消費税の基礎知識:平成と共に歩んだ消費税の歴史、そして令和へ 食べ歩きは8%、ベンチなら10% ややこしい軽減税率 レシートは語る……コンビニ3社の軽減税率3大ポイント 消費税10%の「軽減税率」日本全国でこれから「大パニック」になる 本文同步刊載於【地球圖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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