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漫威的「復仇者聯盟系列」關係,許多人開始知道所謂的共同宇宙,使得變成近年最紅的討論話題,於是今天這篇文章就來講述這概念的文化演變。
首先,這裡要先說一下,共同宇宙(Shared Universe)旗下作品不代表要許多不同系列混在一起,就算今天只有一個系列也能組成。舉例:地獄怪客故事的共同宇宙,是只有地獄怪客這個主角本人和同系列的配角組成!
那麼,共同宇宙該怎麼定義?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 IP 只要超過一位創作者參與並發展成複數作品,而這些作品寫在同個時間表不會產生矛盾,那麼自然就能算是共同宇宙。
這個意思是,假如今天負責超人連載的團隊讓超人在自己故事死掉了,那麼同樣設定在 DC 宇宙的蝙蝠俠、神力女超人、正義聯盟、閃電俠、綠光戰警、水行俠.....等連載的團隊就不能否定這個事實,並進而發展超人還活著的劇情(除非有講明這故事發生在超人死掉之前或者之後)
另外,雖然共同宇宙很早就有相關創作,但卻是一直到了 70 年代,透過知名的漫畫史學家 Don Markstein 於 CAPA-alpha(漫畫業餘新聞協會)專欄發布相關專題,才開始有正式的定義。
按照 Don Markstein 的定義,共同宇宙要成立的五個條件分別是:
如果 A 和 B 兩個角色碰面,那他們會在同個宇宙之中,而要是之後 B 又和 C 碰面了,依照遞移關係(Transitive relation),A 和 C 也會在同宇宙。 角色之間要在同宇宙的聯繫不能靠真實世界人物來連結,比方說甘迺迪總統分別在 DC 和漫威的故事登場,並遇見兩家出版社的英雄,可這不代表 DC 和漫威的角色活在同宇宙,只是雙方都引用真實人物來影射社會狀況。 角色間的串聯必須跟自己版權所屬地一樣的其他角色才能進行,為此隸屬漫威的驚奇四超人和隸屬於 DC 的超人就算碰面也不會是同宇宙。這代表更不能因為 DC 和漫威都有索爾這個神話人物,就把兩者視為同宇宙。 真實人物出現在娛樂作品中的當下就是虛構人物,比方說登場在超人連載裡的甘迺迪總統,他是 DC 宇宙版本的甘迺迪總統,不能跟現實世界的甘迺迪總統視為同樣人物。 角色們要出現在漫畫裡的同一格圖片中,才能算真的有遇到。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共同宇宙雖然常用 Crossover 和客串來串聯,但不代表著所有 Crossover 和客串就等於同宇宙。就拿過去常合作的 DC 和漫威來說,他們會把蜘蛛人跟蝙蝠俠進行 Crossover 而推出合作故事,但這通常就被視為特殊企劃而非一同打造共同宇宙,為此就不符合上述定義。
還有 2009 年的 Star Trek 電影有出現 R2D2,這個客串只是劇組放好玩的彩蛋,並不代表 Star Trek 就跟 Star Wars 同宇宙。
也因此為了要有效判斷不同作者間的故事,以及到底哪個 Crossover 和客串是否屬於這個共同宇宙能夠承認的正史劇情,官方就制定一個名為 Canon 準則來界定(這部分下次有機會在講)。
但反觀,如果跨公司合作故事一開始就有講明 Crossover 的雙方是來自不同宇宙,只是因為被某個更強大的實體融合成同宇宙,或者透過穿越裝置來互通有無,那麼就會被雙方算在正史中,畢竟這種設定也跟上述五種定義不衝突。
要是覺得上面 5 點太複雜而記不住,這也是沒關係的,請記得一句話,那就是「不同作者間的作品要寫在同個時間表而不矛盾才能是共同宇宙」。
現在就讓我們看看各大媒體的共同宇宙發展簡史
雖然西元前就有人創作出虛構世界觀了,但要提到文學界的共同宇宙始祖就是《綠野仙蹤》了,因為當原始作者李曼·法蘭克·鮑姆(Lyman Frank Baum)於 1919 年去世後,其他人接手幫忙創造同宇宙的不同故事。
而如果是在世時期就假借他人之手且跟其他系列作品弄成共同宇宙的,那麼就以霍華德·菲利普斯·洛夫克拉夫特打造的《克蘇魯神話》為第一個,因為他跟同行好友組成 Lovecraft Circle 這個創作圈子。
這圈子有什麼特別的?舉個實例,《王者之劍》作者羅伯特·歐文·霍華德就是這圈子的一份子,為此他就有權力去撰寫《克蘇魯神話》的故事,同時把他的《王者之劍》跟自己其他作品與《克蘇魯神話》放在同宇宙中。
當然,霍華德·菲利普斯·洛夫克拉夫特去世後,也是很多人利用《克蘇魯神話》創作故事,但是否同宇宙就看故事設定和粉絲的判斷了。
如果最早透過他人幫忙而造成爭議,使得必須訂立創作規範的共同宇宙,就是小說家拉里·尼文(Larry Niven)透過自身十幾本小說和幾本短篇故事集,藉此集結而成的系列-《已知空間》(Known Space)。
尼文開始有透過別人之手來替世界觀進行擴展的想法,主要是認為由於自己沒有軍事經驗,為此無法寫出人類跟類貓種族 Kzinti 之間的戰爭劇情。而在不久後,著名的情色小說家 Elf Mathieu Sternberg(他也有自己的情色小說共同宇宙)就替《已知空間》的世界撰寫一篇短篇情色小說。
這部分引起了「到底找別人幫忙的界線在哪」其爭議,而讓尼文親自回應,提到幫忙的人都有透過他親自授權,且有一定程度的限制才能創作。
而有些小說作者為了避免創作上的歧見,所以主線就會由自己負責,並請其他幫忙的小說家撰寫短篇,來擴展世界觀其他角度故事。
歷史上第一個超級英雄團體-美國正義協會JSA初次登場封面
漫畫最早的共同宇宙是由 DC 帶出來的,當時他們把旗下最紅的幾個角色聚在一起,於 1940 年推出漫畫歷史上首個超級英雄團隊-美國正義協會(JSA)。而漫威則是在 1961 年才開始勾畫,並以當年推出的驚奇四超人第 1 期漫畫為起點,然後把之前和之後推出的英雄統整起來放進同宇宙中。
而由於漫畫成本便宜,且創作自由度比起其他媒體高,加上複雜的商業原因,所以除了既有的設定外,也弄出許多非正史設定的多元宇宙,比方說蝙蝠俠變成吸血鬼,蜘蛛人成功阻止班伯伯死亡....等平行發展。
當然漫畫的共同宇宙要製作出來也比其他媒體容易許多,是因為除了成本便宜和製作快速之外,最重要的是漫畫版權統一在出版社手中。不過在 90 年代,漫畫界開始倡導作品版權屬於創作者的風潮,卻使得漫畫共同宇宙開始創作不易。
因為這有兩個難處,首先是每個作者都有自己的想法和遠見,他們不想跟其他連載的作者互相配合進度而讓劇情受限制;其次是如果這個作者覺得這家出版社無法再待下去,就會把自己作品賣到別的出版社,而這點更是關鍵原因。
比方說我已經寫好一個故事安排A跟B作品的角色共演,但突然A作品的作者把人物和劇情帶到別的出版社.那這樣鋪陳和伏筆都沒了,這也是為何現在創作者持有版權的作品之間不會讓彼此去弄成共同宇宙。
而這種狀況,就是發生在第三大美漫出版社-Image 上,他們早期的確仍是有設定出共同宇宙,但隨著每個作者都有自己想要的發展所以就不再互動,甚至 Jim Lee 在 Image 出版社成立的 Wildstorm 工作室還賣給 DC,使得裡面角色從 Image 宇宙的居民變成自己的 Wildstorm 宇宙居民,然後再變成 DC 宇宙的居民。
歷史上第一個 Crossover 電影為 1943 年發行的《科學怪人大戰狼人》
電影方面,他們的共同宇宙起初都是改編自二次元媒體,像「環球經典怪獸系列」就將小說創造出來的人物-德古拉、狼人、隱形人、科學怪人.....等改編成電影,並透過 1943 年發行的原創作品-《科學怪人大戰狼人》才正式確定這些經典怪獸是活在同宇宙。而此系列最早的電影為 1913 年的變身博士海德,可以說是電影史上第一個創作出共同宇宙的品牌。
此外電影由於製作時間比其他媒體還要長,所以在共同宇宙發展上會用多媒體進行來延續熱潮,這點則以星際大戰為首位翹楚。
這不是說在星戰之前的電影都沒推出其他媒體來配套宣傳,但是過去的電影只是把其他媒體當成宣傳媒介而已。比方說,A電影已經下檔了,但當時電視不普及更沒錄影帶,我就把A電影的內容畫成漫畫,這樣民眾在家裡就能隨時看到電影的劇情,或者 A 電影上映前我畫個小篇幅漫畫來當廣告宣傳。
可星際大戰不是,他們每個媒體的故事都有獨特的劇情,像是路克有孩子並率領新絕地教團的成立,或者歐比王以前也有喜愛的女性,安納金有徒弟等,這些都是無法在電影看到,你必須透過卡通、小說、電玩、漫畫和影集才能得知這些設定。
而喬治盧卡斯尊重這些創作者替他構想的宇宙付出,但由於多媒體計畫牽扯到的創作團隊很多很雜,為此就制定了不同等級的 Canon 準則,這樣萬一彼此故事間有矛盾時,就知道哪個作品的設定會比較優先被視為正史(這也留到以後講)。
Star Trek 宇宙也是透過多媒體擴展世界觀的知名作品
另一個比較有名的多媒體共同宇宙品牌就是 Star Trek 系列,他們是以影集起家,並在之後推出電影、小說、漫畫、電玩、動畫來補完世界觀。可要注意的是,非真人演出的作品其劇情通常不被視為正史(卡通則處於曖昧),但是裡面優秀的元素會被引入到正史中。之後在 2009 年推出新版時間軸的電影時,漫畫和小說才被視為有關連的劇情,但官方沒公開承認是正史,也沒有讓電影和影集去提到書本劇情,最多就是不會讓彼此去否定和造成矛盾而已。
The Geek Twins 整理出來的漫威電影版權一覽表
當然也因為電影牽扯到的利益是所有媒體最廣的,為此更有版權分家的情形,就拿漫威破產的那個時代來說,就把角色的電影版權賣給不同電影公司,造成了明明原作是同宇宙卻無法在大銀幕同台的特殊情況。
然而現在漫威透過迪士尼去談合作、買回來或者合併對方公司,所以已經可以在電影上達到跟漫畫一樣的效果,更參考漫畫的模式,把不同系列互相串聯在一起。
MCU可以說是帶動近年來再度流行共同宇宙風潮的品牌
看到這裡可能讓人會覺得有疑問,為何超級英雄不能學星際大戰一樣,讓不同媒體發展在同宇宙,反而分成漫畫、電影、影集、電玩....等宇宙呢?
因為 DC 和漫威已經有 80 年的歷史了,不可能要電影把所有漫畫故事拍出來,更找不出空隙點穿插。再來就是電影拍攝時間長,最快也要花費一年時間製作,成本貴也是個問題,因為漫畫中我不需要花很多錢請小勞勃道尼演東尼客串,我只要用畫的就能把東尼放在任何一個漫威連載之中。
而漫畫一個月、半個月、甚至一個禮拜都能發展劇情,加上每個月又有 40 本連載可以互相配合替同宇宙發展,所以劇情進展之快是電影跟不上的。
為此用「電影為核心」的共同宇宙才能把不同媒體都發展在同一個世界觀上,反觀要是以「漫畫為核心」的共同宇宙就無法做到。
所以漫威電影宇宙才能不同於漫畫宇宙,用多媒體發展在同一個世界觀中,但隨著導演的創意不同,以及與電視部門的不和,為此也不算很成功,就看現在電影和電視部門都在凱文費吉的掌管下,是否能改善這問題了。
《法網遊龍》系列是最大的電視共同宇宙,加上姊妹作品共有 40 部影集在這宇宙裡
由於大多數影集還是在講述真實社會上的一個角落故事,比方說警察影集是討論真實世界的警察文化,家庭喜劇影集是講述一個家庭如何面對生活大小事。所以他們不像超級英雄或者科幻影集有著許多為了配合自己搭建的虛構世界觀而有著獨一無二的設定,反之大部分影集是配合真實世界在演故事。
這點雖導致影集的議題範圍小,可也代表不容易讓設定講死,比方說編劇讓家庭喜劇的主角碰到一些事情要去警察局報案,這時就能安排一個警察影集的主要角色客串,那麼兩者的共同世界觀就能成立。或者今天發生一個跨轄區的案件,A警察影集的主角跑去B警察影集主角的警局合作辦案,那麼這樣又成立一個共同宇宙。
這就好像你我過去沒交集,但可能將來會在同個公司上班,又或者要處理同一件事情時,就讓我們兩人的世界觀開始交疊了。
此外影集的共同宇宙不是看同個製作公司,而是看是否為同個播放平台,就拿華納電視製作但在 NBC 播放的《六人行》來說,跟他們同宇宙的其中一個作品,就是環球電視台製作並在 NBC 播放的《城市俏女郎》(Caroline in the City)。
而如果是同個影集 IP 要發展共同宇宙,那麼會因為創作型態的關係,大多是發展支線劇來擴展世界觀,比方說《法網遊龍》這個最有名的警察兼法律影集,主線是探討殺人案、搶劫案...等一般刑事案件,而為了探討種族仇恨罪和性犯罪,就推出《法網遊龍:特案組》這個支線。
這種方式則讓原作是不同 IP 的作品也用一樣的方式在發展,像是《閃電俠》影集是《綠箭俠》影集的支線劇,雖然他們不是同個系列,但因為在原作是同宇宙,為此才可以這樣弄,進而又推出《明日傳奇》和《蝙蝠女俠》支線劇。
但也有原作是不同世界觀,卻因為同電視台變成同宇宙的,最有名的例子就是《66蝙蝠俠》和李小龍有演出的《青蜂俠》。
如果你對影集共同宇宙有興趣,可以搜尋關鍵字 The Tommy Westphall Universe Hypothesis(湯米‧威斯特法宇宙假說),或者等我下次解說。
《魔法奇兵》影集在第 7 季完結,接著透過後傳漫畫延續,如此張圖片就冠上第 9 季的標誌來象徵是正統續作,目前已經推出到 12 季的漫畫而結束
另外一點要注意,影集也會用多媒體補完世界觀,但大多時後是漫畫,主要用來補完季與季的空白(如第一季和第二季之間)。或者當影集完結或被腰斬,推出解釋角色在結局後的發展其後傳,並冠上季數來表達是正統續篇,比方說A影集在第八季正式完結,那他的後傳漫畫標題會冠上第九季。
卡通的共同宇宙最早是可以推算到 30 年代的米老鼠作品,而唐老鴨宇宙(Donald Duck universe)則為他們的支線,主要集中在擴展唐老鴨家族上,另外兔寶寶/兔巴哥等華納明星所在的樂一通宇宙也晚一些成形,而 50 年代更有史酷比、瑜珈熊...等漢納巴伯拉作品問世並成立了相關共同宇宙。
不過除了早期卡通都是原創 IP 外,60 年代開始的卡通宇宙都是改編美漫,80 年代更是將日系動畫買進來並重新剪輯成同個宇宙,像是把《超時空要塞》、《超時空騎團》、《機甲創世記》三者融合弄成名為《太空堡壘》(Robotech)宇宙。
90 年代可以說是美國卡通的新盛世時期,更多原創作品推出之餘,即便是改編自美漫的作品,聲勢和部分設定甚至超越原作。如《蝙蝠俠動畫系列》就把急凍人從搞笑角色變成深度悲情人物,也創造了哈莉奎茵,而這兩個設定還回流到漫畫。此外,福斯推出了《辛普森家族》開啟成人卡通市場,使得整個文化變得更多元,也在往後跟《蓋酷家庭》聯動時,確立了福斯成人卡通宇宙的設定。
值得注意的是,當米老鼠宇宙正式成立時,華特迪士尼特別說到米奇和米妮已經結了婚,只是在「演戲時」的角色剛好設定成兩人未婚。這主要用意是解釋漫畫與卡通的劇情矛盾,簡單來說漫畫講述了米奇的私生活,卡通則是米奇擔任演員演出的作品,所以米奇的家人都只在漫畫登場也是這個原因,至於迪士尼宇宙中最有錢的史高治,他的漫畫與卡通故事並沒有這樣分別。
玩具的故事劇情都是靠卡通和漫畫去推動,為此第一個確立的玩具共同宇宙,是漫威在 1987 年替孩之寶推出的四期短篇連載《特種部隊和變形金剛》( GI Joe and the Transformers)。不過如果撇開嚴謹的設定,1983 年至 1987 年的四部孩之寶卡通-變形金剛、特種部隊、Inhumanoids 和 Jem 可能被暗示為同宇宙,因為他們有著共同的記者角色 Hector Ramirez。
孩之寶的共同宇宙後來都是斷斷續續的發生,主要是因為漫畫版權一直換了好幾家出版社,所以劇情無法有效延續下去,一換出版社就重啟,而且大多時候也只有特種部隊和變形金剛兩個品牌是以特別企畫的方式在互動。
直到 2005 年和 2008 年時,IDW 出版社分別拿到變形金剛和特種部隊的漫畫版權,才能在 2016 年透過《革命》大事件,跟美版微星小超人、宇宙騎士羅母、行動戰士(Action Man)、神龍特攻隊(M.A.S.K.)、魔光戰士(Visionaries)等人物融合成同宇宙,不過這個共同宇宙目前看似取消了。
早期的電玩通常都只有簡單的背景故事,且系列都由同一個團隊製作,為此雖然有架構出世界觀,但並非是不同團隊一起製作的共同宇宙。再者創造電玩的早期盛世是不太使用共同宇宙設定,且作品本身大都是獨立架構的日本,所以電玩界的 Crossover 通常都為融合各種原作並在額外架構融合世界觀的特殊企劃,比方說像是《超級機器人大戰》系列作品。
不過如果真要說有明顯設定的話,應該就是《快打旋風》,因為裡面的人物和劇情,都分別出現在《街頭快打》(Final Fight)、《摔跤霸王》(Saturday Night Slam Masters)和《私立正義學園》等三個作品。
《上尉密令》可以說是相當早期電玩文化中最紅的作品之一
而《快打旋風》和《街頭快打》角色-凱,是第 39 代武神流傳人,這個設定可能讓另外兩個作品也因此放入到快打旋風宇宙。比方說《上尉密令》的忍者角色也是武神流傳人,劇情更提到《街頭快打》的事件是發生在一個世紀前,為此從這兩點可以推斷《上尉密令》發生在快打旋風宇宙的未來時間點。
但《快打旋風 3》的人物-「焔悠鉈」說他能用一個硬幣通關《上尉密令》,雖然這台詞可能只是好玩而與劇情無關的彩蛋,但也有可能代表《上尉密令》是快打旋風世界的電玩,加上由於官方也沒明確表示,為此就無法判斷《上尉密令》這作品是否真的是跟《快打旋風》同宇宙。
是空這角色為凱的師傅,也就是武神流第 38 代傳人,他的故事設定、裝扮和技巧都跟卡普空另一個電玩《出擊飛龍》類似,尤其是說到要成立另一個忍者流派這點更引人往這方向聯想,不過同樣的卡普空官方也沒明講,所以到底只是好玩的致敬,或者真的是在鋪陳,這點也同樣令人無法知道清楚的答案。
不過卡普空的美漫界盟友,也就是日裔美國人成立的 Udon 出版社,正試圖把卡普空旗下作品變成共同宇宙,目前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年輕的威利博士有客串到快打旋風的反派組織,進行相關的機器人實驗與研究,還提到保護傘公司的生化兵器是非常過時的產物,更讓《魔域幽靈》與《快打旋風》有正式的劇情互動。
以上就是共同宇宙目前的發展史和概念解說,希望大家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