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天晴的小說教學】(十七)文筆:這個方法,讓你的故事更生動

【顧天晴的小說教學】(十七)文筆:這個方法,讓你的故事更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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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上一期提到了「演」和「說」的區別。當創作者掌握好兩者在本質上的差異,並且熟知該如何運用兩種不同的表現形式後,通常都會進入到下一個問題:

  該如何「演」得更好?

  這一期,就要針對「演」來細說。



演的秘訣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做總結,我認為演的精髓在於如何寫得更「具體」。

  而假如想更深入地理解這句話,那只需要記得一個觀念──少用「形容詞」,多用「形容」。


  所謂的「形容詞」是這樣的:

  她有著「美麗的」臉龐,「漂亮的」眼睛。

  所謂的「形容」則是這樣:

  她生了一張恰到好處的瓜子臉,眼眸深處宛如藏了一池靜謐的湖水,水暈蕩漾。


  使用過多形容詞的結果,是造成語句都像「浮」在表面,而缺乏了真正深刻的形象感。


  既然說到具體,也要另外說一個描寫上的重點,就是「寫意不寫形」。

  簡單來說,就是雖然要具體,但也不要具體過頭。


  例如:

  她的臉長大約二十二公分,兩眼眼距三公分,鼻子長度六公分。


  ……顯然是一點美感都沒有。


  小說不同於其他媒介的地方就在於,小說給予讀者的個人想像空間非常之大。

  除非像輕小說一樣附上插圖,否則同一句話進入不同的讀者眼中,就會產生出截然不同的角色形象。

  好比《神鵰俠侶》拍了這麼多部,是不是常常有人在評論,究竟是哪一代的楊過、小龍女最有「感覺」?

  所以,千萬別因為描寫過度具體,而剝奪了這種美感。


  至於該用什麼修辭方式來達到具體的美感?坦白說我認為不太重要。

  譬喻、映襯、轉化……一切其實是看寫作者自己的書寫習慣與風格。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在寫作的時候,還會特別想到「我要在這邊使用一個『譬喻』來增加美感」這種事吧?



「具體」的意義


  除了前面的實際應用外,這裡還想談一個寫作上的小觀念。

  前文曾經提到,小說是一種給予讀者非常大想像空間的藝術形式。

  「具體」跟「想像空間」,聽起來是非常矛盾的一對詞語,但我認為,這就是小說的精華所在。

  即便小說有非常大的想像空間,但描寫如果不夠具體,是會讓讀者感到「難以想像」的。

  如果不相信的話,請看以下的案例。


  案例一:

  請想像「人」。

  案例二:

  請想像「周杰倫」。


  很明顯哪個比較容易想像了吧?


  案例一的「人」,會讓讀者衍生出許多問題。比如幾個人?男人還是女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什麼膚色什麼髮色什麼瞳色……

  我敢說,找一百個人來想像,很可能產生出一百一十種不同的「人」。

  但周杰倫就不同了。一樣是周杰倫,有人想到的可能是剛出道時,穿著連帽T的屁孩模樣,也有人想像到的會是近幾年當爸以後的模樣。

  不論如何,「周杰倫」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個模樣,必然不會偏離得太多。


  之所以會希望寫作者能描寫得更加具體,就是希望能透過作者的文字,來幫助讀者構築出故事的畫面,進而「推動」讀者的想像力。

  ……當然,請不要把每個角色都找一個現實人物做比擬,這會讓作品很沒有美感。


  過去評文時我曾說過,我認為最好的文字是寫下六到八分,剩下的部分作為留白,給讀者一些自行想像的空間。

  儘管這個範圍會因為作品的類型略有不同,但總結來說,我認為寫作者都應該要有意識,讓自己的文字往「具體卻有想像空間」的方向靠攏。

  最後是老樣子的工商時間。

  我是顧天晴,一名小說家兼評文人。

  把寫作當成人生,有空就寫,寫到沒空。

  每週日更新小說教學,以及不定期更新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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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在做評文的時候,我很常會提及某某作品只有「說」,而沒有「演」。   我認為,不管是「演」還是「說」,其實都與文筆能力不直接相關,關鍵在於用法不同。   創作者在寫作時必須有所自覺,自己究竟是在「演」還是在「說」,才不會導致自己寫得很開心,但讀者卻看得五味雜陳。
   上一期講到衝突的本質,就是作者替角色塑造出一個左右為難的情境,逼迫劇情必須繼續發展下去。   這段論述雖然可以概念性地詮釋衝突在故事中的地位,但要實際套入故事之中,恐怕還是會讓人覺得無從下手吧?   所以這一期,我想將衝突講得更細一些。
   談及小說,大部分人都會有個共識,那就是「衝突是小說的根本」。   一部作品如果精彩好看,那必然與故事中所展現的衝突有關。可能是劇情上的衝突非常曲折離奇,也可能是角色內在的衝突刻劃非常細膩別緻。   但不論如何,我們不免還是要回頭討論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什麼是衝突?
   上一回提到跟風作品,也就是故事世界觀的「老梗」。    這一次我還是想談老梗,但我想談的是「劇情」上的老梗。   所謂老梗,指的是那些被用到爛掉,幾乎讓讀者有本能反應的橋段。
  不曉得大部分人會不會有種疑惑,為什麼每次只要某個題材大紅,就會突然冒出一大堆類似的作品?    譬如當年《盜墓筆記》很紅的時候,市面上就突然多了一大堆的《OO筆記》、《盜墓OO》。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面向來解讀。一是寫作者,二是出版方。
  說到什麼是好萊塢式電影,有些人會想到的是華麗強烈的聲光特效,也有些人會認為是大眾化題材,例如英雄片。    從故事創作的大方向來看,我認為好萊塢電影最重要的特徵,在於其一致的故事結構,也就是在網路上被講到快爛掉的「三幕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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