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比第一份工作地點位於國父紀念館對面,大部分的時間是微波家裡帶的便作為午餐,但有時也在附近覓食。有中午外食經驗的妳可能也知道,吃東西是其一,看(購)物有時候是更撫慰人心的其二。
婚前我媽常對我說:「妳專門喜歡那種只會生灰塵的東西。」就這直白的字面應該可以合理推測我特別喜歡(沒功能的)擺件。二OO二年,在延吉街126巷,有一間很可看的藝品店,那是某次覓食發現的小店,老闆栗小姐聲量中氣十足也非常好客,第一次就順順地被引進店裡摸摸看看,並開始購入一些我媽說的(擅生灰塵)物件。
有天中午再次來到栗小姐的店,看到她正在拆包裹,她說是盞燈,說著說著就拆完並上了電,白瓷小提琴被點亮後非常美,燈雖美卻和我個人(略帶粗獷)的風格不太相符,但還是問了一下價錢,是一千五百元,這價錢對於當年的我而言有點貴,所以又加深了猶豫心,但就在這時,傳來一陣男聲:「我覺得很適合妳,妳該買!」
應聲見著男子臉,有些驚嚇以致胡言亂語:「我才想這個聲音是電視裡的聲音,然後,你是李敖!?」李敖承認他是他,並分享他也很喜歡買小東西(記憶中他應該是說讓生活更有滋味之類的)。然後,我就承諾栗小姐下班來付錢,請她先幫我包好。
然後,那盞燈就此出現在菲比床頭,從婚前直到現在。雖然結婚時曾一度想把它送給一位夢幻型的朋友,因為她把新家、新房裝潢得非常公主,但一想到那位奇妙的勸敗伴,就決定讓這盞與我(以及整個家)風格迥異的小提琴燈常伴左右,並且每看它一次必定重新思考「為何李敖先生覺得這盞燈適合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