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品味是每個人亟力尋求在身上的標籤之一,透過音樂所帶來的形象塑造自身的想像,漸漸的人會活得越來越像自己的品味,不論音樂還是生活。
「聽團」是近年來急遽發展的詞彙,約莫五年前,聽來讓人覺得是個神祕莫測的領域(至少對我來說),當時我問過很多身邊聽團的朋友,不同的嘴卻都給了我相同的答案—「氣氛」,是現場演出的澎湃氣氛。一群人在同時、同地,彼此陌生卻能共同擁有這時刻,彼此為同道中人且不孤的感覺,一切被承接得剛剛好。
聽獨立樂團的是一種離商業越遠越好、越顯品味卓絕的標籤,每個人都想找到自己的獨特性,如果沾染上商業就顯得太公式化、太俗套。因此當告五人被相信音樂簽下來後,一部份喜歡他們的人,開始嫌惡,視之如戴上一層濾鏡,商業的濾鏡。商業的考量與創作的能量似乎向來是一消一長、相互拮抗的端點。因此有人會說「告五人被相信音樂買下來了」,用「買」來形容自己付諸的喜愛是「被」買走的,而不是自己錯愛了,因為他們愛的可能不僅僅是音樂本身,更多的是音樂延伸出來的形象及標籤。
商業就這麼糟嗎?從資本主義的延伸來看,它確實奴役了近乎全世界的人,又讓每個人成為共犯結構的一員。聽團是一種反叛的情緒底蘊,它反叛、它不那麼商業、它與商業音樂不同。是啊,能靠夢想度日又不靠商業,尊嚴到位、錢也到位,winwin雙贏。好似人們需要的是一種近乎完美的偶像崇拜,女神不能拉屎、公眾人物不能婚外情、獨立樂團自然也是不能商業化。
商業化代表妥協、代表把創作的靈魂與惡魔做交易,當然不能否認,走入商業它勢必不會再一樣了,至少不獨立了,更要接受、面對市場的挑戰,過去獨立樂團自酬金費、創作音樂是為了找到喜歡作品的那群支持者。如今以公司團隊製作,公司需要創作者、創作者需要資金,他們背後多了一群人的勞務付出以及資金挹注,他們要滿足的不再是那群原本喜歡他們的粉絲了,而是要透過俗套的包裝找到公眾的「最大公約數」,讓更多人接受、喜歡並且購買他們的音樂,因為他們的音樂不再是只有理想,還有無數的責任。
我曾看見朋友這樣說:「告五人在這座城市遺失了你,我們卻在這座城市遺失了告五人」,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在迷失的時候我們找到了告五人,而告五人現在得在城市裡找尋更多迷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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