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原來開了600多年的店, 不是著名商標?

圖片來源:便宜坊官網
圖片來源:便宜坊官網
可能台灣大部分的人不知道這間 但很愛吃的人, 尤其愛吃烤鴨的 應該對它不會太陌生 沒錯, 我就是在說北京馳名已久的烤鴨品牌-便宜坊 便宜坊, 讀音同 “遍宜訪” 老便宜坊於明朝永樂14年(公元1416年)設立 現代的便宜坊可追溯自大清咸豐5年(公元1855年) 2013年與高雄河邊餐飲集團合作開在高雄香蕉馬頭 在北京可說是無人不知 無人不曉的品牌 與全聚德、大董齊名 可見其知名度 但這麼有名的品牌, 在台灣申請商標, 卻碰壁了 據新聞的描述 智慧財產局以「便宜坊」三字不具識別性拒絕註冊 業者不服跨海訴訟 智慧財產法院仍以「便宜坊」在台知名度不高 消費者看到這三個字只會聯想到「物美價廉的商店」而判敗訴 最後, 便宜坊以文字+圖形的複合式商標註冊成功
上面這個故事, 很值得討論 首先, 商標的要件是, 識別性 可分為先天識別性與後天 先天識別性包含了, 獨創性、任意性、暗示性 要嘛是非常獨特, 例如AUDI、Google 要嘛是不會聯想到, 例如Apple用在手機跟電腦上 要嘛具備暗示效果, 例如一匙靈 而後天呢, 則包含了描述性與通用性 需透過大量行銷手段讓廣大消費者具備認知 後天識別性才可註冊為商標
便宜坊, 在台灣並沒有透過大量的行銷手法讓消費者認知 而便宜坊這三個字在台灣會讀成”ㄆ一ㄢˊ”宜”ㄈㄤ” 意思如同法院的判定, 是物美價廉的地方/商店 視為描述性的商標 因此不能單純以文字註冊為商標
當然, 在北京人眼中, 這根本是台灣法院刻意行阻礙行為 怎麼可能便宜坊不是廣大消費者有認知的商標 但事實上, 台灣還真的很多消費者不認識他 除非經常往返北京的才比較有認識 因此不被同意可註冊文字商標 只是剛好而已
這確實是個很有趣的案例 並不是說今天你開了很多年 就一定是著名商標 商標權有一定程度的屬地主義 老的消費品牌, 在進行跨國經營時 確實需要認真思考一下這個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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