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緊盯炒房及囤房,去年12月祭出四大房貸限制措施,首度將「
餘屋貸款」納入選擇性信用管制禁令,日前更進一步採取行動,要求國銀列報授信明細,未來不管是公股銀行還是民營銀行,都要列報餘屋貸款的金額、承作件數,且每季至少都必須報送一次。
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這次會針對餘屋貸款採取措施,是因為發現銀行購置住宅貸款及建築貸款成長走高,且不論是自然人或是公司法人都有部分案件貸款成數偏高、貸款利率偏低,以及寬限期過長等現象。
過去央行副總裁陳南光也曾提過,109年本國銀行承作建商餘屋貸款的金額,成長率超過120%。為避免建商大舉獵地、大舉推案,再用貸款向銀行套現,進行養地、囤房等行為,因此必須管制,希望建商能儘速清理餘屋。
102年12月至109年11月建築貸款餘額統計表(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根據內政部最新的統計,全台的新建餘屋(待售)自103年的3.4萬宅,每年約以1萬宅的幅度增加至108年的7.8萬宅,其中又以新北市的1. 7萬占多數。楊金龍表示,目前央行沒有完全掌握全體銀行餘屋貸款到底有多少,因為很多銀行的餘屋貸款,藏在週轉金貸款中。
101年第1季至108第4季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宅數長條圖(圖片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101年第1季至108第4季6直轄市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宅數折線圖(圖片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以往銀行向央行、金管會列報不動產放款的統計,僅需列報土建融案、房貸案,至於
餘屋貸款則未獨立出個別明細,多半以企業戶的房貸列報,但現在央行則要求銀行,特別把餘屋貸款個別獨立出來,且要把餘屋貸款的承作件數、個別金額、總金額、利率訂價這些,都要報送清楚。
此項政策一出,未來恐怕銀行承作餘屋貸款的條件將趨嚴,甚至公股銀行可能為了配合政策,拒絕承接餘屋貸款的案子。再加上去年央行發布,餘屋貸款成數僅能貸到5成,即便針對利率未作限制,未來建商想囤房,恐怕不容易。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四大房貸限制措施
法規內容修正前修正後公司
法人
第1戶購置住宅貸款無6成,無寬限期第2戶以上購置住宅貸款無5成,無寬限期自然人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無6成,無寬限期購置高價住宅貸款規範6成,無寬限期維持不變購地貸款無●6.5成,保留1成動工款
●檢附具體興建計畫餘屋貸款無5成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參考來源:台灣銀行家、商業周刊、工商時報
本文引用來自:房有望?央行緊盯建商囤房 「餘屋貸款」需每季列報
央行緊盯炒房及囤房,去年12月祭出四大房貸限制措施,首度將「餘屋貸款」納入選擇性信用管制禁令,日前更進一步採取行動,要求國銀列報授信明細,未來不管是公股銀行還是民營銀行,都要列報餘屋貸款的金額、承作件數,且每季至少都必須報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