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3|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從ETF閒聊翻譯的重要性

某次去上課上到槓桿反向ETF時 講師就感嘆說 ETF當初就是翻譯翻壞掉 導致業界發展ETF受限 台灣法令把ETF翻成指數股票型基金 很自然法令就會規定ETF需要符合『指數』跟『股票』兩個要件 1.指數:ETF必須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 2.股票:ETF要在證交所交易(跟股票一樣) 但去看ETF原文 Exchange Traded Fund 明顯在國外ETF跟一般共同基金的差別只在於是否在證交所交易
這就造成一個很荒謬的現象 今天投信想要發行一檔XX概念ETF 但市場沒有這個指數 投信就要先弄出對應這個概念的指數 再發行追蹤這個指數的ETF 這除了增加發行ETF成本外 (最終還是台灣投資人買單) 還造成台灣投信想發行一檔非追蹤指數的主動基金 然後可以在證交所交易 就像ARKK這樣 法令上就直接斷絕這個可能性 問題如果投信願意發 投資人也買單 讓市場多些選擇有啥壞處? 畢竟在相同操作策略前提下 (不論是採主動或被動投資策略) ETF流動性就是優於一般共同基金 實在不懂主管機關管這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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