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芳和永麟是青梅竹馬,或者,「指腹為婚」這個詞更為貼切,也就是說,他們倆從還沒出生,就「被注定」了要成為一對夫妻,只因為兩家人是至交,就想把這個交情延續下去。
但卻沒有人要為他們漫長的夫妻生活,以及人生是否幸福、圓滿來負責任。
華芳二十歲,永麟二十二歲的那年,就舉行了盛大的婚禮。婚後,夫妻倆就先住在永麟家早早就為他們準備好的新家裡,反正距離兩家很近。
因為結婚的關係,華芳中斷了學業,大學肄業的身分也不好找工作,就在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工作,為了配合永麟的時間,她上的是早班,通常回到家是下午四點半,還來先到婆家幫忙打理家務、準備晚餐給公婆吃,再回自己的家,把家裡整理好,準備好晚餐等永麟回家。
就這樣日復一日,一轉眼就過了兩年,永麟畢業了,也順利的考上了前十大的企業,一切都很順利,唯一有一點小遺憾的,應該就是夫妻倆即將分隔兩地。
永麟的新工作距離家裡,光是單程車程就要將近兩個半小時,永麟覺得這樣一來一回太浪費時間,便決定在公司附近租一間小套房,假日才回家。
這件事華芳倒沒什麼意見,永麟說了算,但是,兩家的長輩反對聲浪可就不是普通的大。
永麟是獨子,家裡長輩一向寵得很,他做的決定本來是理所當然投同意票的,但一想到從小就在眼皮子底下長大的小孩就要離開家到外面去住,這同意票就怎麼也投不下去。
華芳家這裡也是,一聽到永麟要離家住,只有假日才會回來,若碰到加班,還有可能不回來,怎麼想都不對。
「好歹我們家華芳也等了他兩年,好不容易等到他畢了業,結果他卻要一個人去住外面,這像話嗎?是打定主意讓我們家華芳守活寡?」華芳的媽沒讀過幾年書,思想也極為傳統,一心認為夫妻倆就是要住在一起,不然就無法維繫感情。華芳的爸也一樣是守舊派,他堅信的夫妻相處之道是,即使吵架也要睡在同一張床上。
在雙方家長都持反對的意見下,永麟和華芳發生了結婚以為第一次的大吵。
最終的結論是,永麟和華芳各自去說服自己的父母,同時,永麟還加了一條附注:日後,雙方的父母都不要干預他們夫妻倆的事。
原因是,他們已經成年。
大吵的第二天,天還沒亮,永麟就拿了行李離開家,華芳送他到門口,但他頭也沒回,連聲再見也沒有的走了。
華芳怔怔的站在門口,若有所思,也若有所失的,就這樣在門口站到陽光露臉。
在光線照到的那側臉,華芳的臉上似乎有一點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