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9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論選票驗偽統計分析的必要性

    選罷法以中央選委會為最終審定選票結果的法定機關,其所公布的得票數均被認定為真正,任何人都不得懷疑,除非有法定事由,如候選人敗選而票數與勝選人相差微小(如3%,0.3%之類),可以向法院提出選舉無效請求驗票之訴,但因驗票須動員眾多律師會計師或學者專家將整個投票過程檢驗一遍,如選舉人名冊上所列選舉人之真偽,領票身分證明印章內容指印等是否有異常,票數是否正確,有效選票數目與無效票是否吻合報表,不但耗時甚久,若敗訴時龐大動輒數以億元計的訴訟費用,不是一般人能負擔得起,而縱使驗票確實查出一些不合法的錯漏事證,法院仍可能以些許瑕疵不影響整個選舉結果為由判決敗訴(請參照2018丁守中與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驗票官司過程),所以現在幾乎沒有人會相信司法驗票可能翻盤.
    回歸到中央選委會,如果是公正的機關大家可以相信,但是行政院長蘇貞昌推薦自家人當主任委員,在立法院還要推推嚷嚷最後靠完全執政立委多數優勢強硬闖關上任,而新主委李進勇靠著監察院糾正前中選會辦理2018台北市長選舉的違失案為由,率先拋出兩項不知所云的政策,一是宣布增加投開票所數目至17226個,二是規劃未來每一投票所選舉人數要訂在1200人以下,但2020大選過後,證明增加投開票所並沒有將每一所選舉人數控制在1200人以下,反而失控到有高到有許多超過1500,1600,1700,1800,甚至2400人的投票所出現,而且選舉人數恰好成為執政黨尋求連任的蔡英文選票多寡的重要參數,有些選區只要選舉人數高,蔡英文得票必高,也有些選區選舉人數少的投票所反而蔡英文大勝,其中關鍵是選舉人數不是選民自發性地想到哪個投票所投票就可以去哪個投票所,而是中選會領導下的各地方選委會事先編造好選舉名冊,按照每個投票所的選民數在選前一天備好100%選民數的空白選票,等到投完開完票才會公布每個投票所有多少個選舉人,和每個候選人各得票多少,投票率多少,空白票剩下多少,因此李主委的全國投開票紀錄已經自證他背棄職責,讓各投票所參差不等的選舉人數與特定候選人掛鈎,違背當初他自己非要增加投票所將選舉人數控制好的宣言,疑涉有瀆職之嫌.
    既然司法救濟不可行,我們只能先相信所有的投票選民都是真實的,票數也是正確的,那麼如何發現前述選舉人數與特定候選人得票成正相關或負相關呢?我們不必去管原始投票文件與選票真偽如何,只要將中選會公布的選舉結果報告表拿出來統計分析一下,相信只要高中程度,稍稍學習EXCEL電腦軟體,按照簡單的步驟去做,也就所謂的選票驗偽統計分析,就可以輕易證明.而民間提告中選會瀆職,雖有很多視頻顯出投票所亂象,但瀆職受益人是當今總統,檢調機關只能忍著不辦,或是鐵了心要拖到總統任期滿再說.要是現在開始檢察官或調查局人員也能夠親身加入驗偽統計,當能很快釐清蔡英文總統的超高得票8,170,231票是不是受之無愧,還是真有貓膩存在.
    以下就以台北市中正區與萬華區為例子,說明驗偽統計分析作為釐清作票與否的強大功能:
    2020台北市中正區總統選票標準驗偽統計分析
    2020台北市中正區總統選票標準驗偽統計分析
    2020台北市萬華區總統選票標準驗偽統計分析
    中正區分成蔡大勝所組與其他組兩組,兩組平均每所選舉人數只差3人,但前者蔡每所勝109票,後者只勝1票,兩人有異常增減票情形;而萬華區蔡大勝所平均每所選舉人數1201人,每所勝241票,投票率75.30%,其他所平均韓贏24票,選舉人數1100,投票率75.57%,投票率與選舉人(及選票)呈負相關,完全不合理.想想看,何以蔡英文大勝的投票所恰恰選舉人數1201人,比起其他52所每所平均異常增加101人,投票數多出73票,偏偏蔡英文異常增加173票,而韓國瑜卻異常減少103票,這不就是民間質疑蔡英文作票173票(52所共8,996票),韓國瑜被偷走103票(52所共5,356票)的明確寫照嗎?而驗偽統計還有其他許多選區不同樣的分組分析實例,有機會再續談.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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