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因明是由「結論」(宗)找出正確的理由(因);如果沒有正確
的理由,該「結論」就不被接受。西方邏輯是由已知的大小前提,推
出「結論」。
我們對於判斷一件事物的真偽,可用比較法,找出端倪再作判別.要衡量中選會發布的2020年第15任總統選舉三位候選人宋楚瑜,韓國瑜,和蔡英文等三組候選人的得票數真假,因為投票所亂象視頻可視為有作票的結論,因明為找到支持結論的理由,我們當然不能去問作成報表的中選會,請他們回答,而宜以因明與邏輯兼顧方式求解.像馬自恆博士用統計學[正負相關]理論來證明選票有問題,雖然有用到邏輯與比較手段,但是到底同樣的三黨三組候選人都要相同,了不可得,用到不同候選人(2016蔡英文對朱立倫與蔡英文對韓國瑜的得票),不同級選舉(2018市長選舉民進黨陳其邁對韓國瑜與總統選票民進黨蔡英文對韓國瑜的得票)作比較,因明談不上,但肯定是一種嚴謹的學術研究,其論文經過其他數學博士背書證明確符合[正負相關]統計理論,認為蔡英文[作票]的推論無誤,但是普通學者或一般人都不容易聽明白而相信,例如2004年陳水扁疑作票當選連任,驗票無法翻案,用統計學雖可看出疑似作票,唯至今18年,迄未受到中選會,立法院以及廣大選民的重視.(但驗偽統計可一針見血的比較出確實有作票嫌疑)
個人所用的比較方法,只用到中選會所發布的各投票所得票一覽表,完全在同一次選舉之中,投票所雖然有縣市選區,投票所編號的不同,但是選舉勝負只看最後彙總的一筆[總計]得票數據,哪個縣市先加後加,或哪個投票所排先或排後,完全不影響最後統計的結果,因此為了比較方便,需重排投票所順序,整個投票所排序一律依照[蔡勝韓票]或[蔡勝韓票率]由小到大排列,則對陣雙方選票多寡變化可以一目瞭然.
理論上,任何一群組的投票數值,與其餘群組的投票數值,其總和必為中選會發布的最終公告數值,例如最後一所數值(中選會),與之前N-1所(N為投票所總數)總數值為0,相加仍為同一數值,因此驗偽用第1到 第M所相加開始,作[對照組],從M+1到N所之和為[受驗組](N>M>1),分別按照投票所數算出兩組之每所平均得票值,再加以比較,以每所平均的受驗組減對照組數值,視其得票數,投票數,選舉人,投票率相差多少,如不合邏輯或事理,數理之時,即可判定選票異常.(最多可以組成N-1個算術上[和差問題]算式加以計算)
以2020總統票驗偽統計圖而言,當投票所數到42%時,蔡韓平手,之後蔡賴配選票一路飆高,而韓國瑜選票卻越來越少,投票率卻隱然按照蔡勝票率之升高而升高,表示投票率越高,兩方得票差越大,與通常事理,當選情緊繃時,投票率會提高,雙方票差則會減少,而猶記當年2019年底選情預測,有[雙方得票差距5%以內,投票率按往例有減少之趨勢],而票開出來,卻是得票差距大(264萬票,19%),投票率異常高達74.90%(2016年約67%),再看看驗偽統計結果,投票率少的投票所韓國瑜勝票多;投票率越高的投票所,蔡英文勝票便越高,有違常情,如果是因為暗中[作票],使許多幽靈選票(沒有人去投票,卻在選民名冊上領了票,且投了票)灌到蔡英文票匭裡(或及由票匭裡偷走韓宋的票變成蔡的票),以至於在六都或其他綠營票倉選區裡發生許多選舉人高達1400人以上,甚至高達2000,3000,4000的投票所,但是統計時全國總平均每所選舉人卻僅僅1121人(19311105/17226=1121),許多選區在總數的前半投票所得票率蔡英文落敗或小勝,後半投票所卻莫名其妙的蔡英文勝票突然大量超前,受驗,對照兩組平均票數的比較,能明顯看到蔡方異常增票,韓宋方異常減票,都可證明中選會的[選票一覽表]很可能有暗中不當干預或被動過手腳,甚且兩組相比,有時會有[投票率高.票少,投票率低卻票多]的詭異現象.而投票率高的投票所票多,卻是因蔡英文增票,韓國瑜減票而來,沒有一點點競爭激烈的氛圍,如果是作票的話,造成一方票更多,一方票更少,方法甚多(如預先藏蔡票,開票時偷換韓宋票為蔡票,開票後修改選舉人數等),但是都有可能留下前面所說違反一些邏輯,事理,數理的選票結構,再加上投票所選舉人數可是中選會和各當地選委會事先決定的,例如新北市將選舉人數1645等等事先印在選舉報告表上(留下領票人數和剩餘票數兩欄空白),而不是用手填的,表面上並不違章,但如果事涉作票,也有可能是欲蓋彌彰,自認為中選會李進勇主委宣示的增加投票所是為了壓低選舉數由1500人至1200人以下,因超出太多,想要證明新北市確是事先安排好各所選舉人數如此高(板橋區社後里1132投票所高達4832人,投票率28.31%,又怎麼說?),桃園市的總統選舉平均選舉人高達1434人,難道是投票所增設不夠?還是突然有超出預期的投票數出現,不得不選後公告前加以補救?(例如挪用其他選情清淡的選區選舉人數來用),可見民間質疑增設投票所與票匭改換活動紙箱就是為了作票,確實很有可能.
而造成[作票]猖獗的直接原因是[監票]不力或被干擾,或朝野陣營有暗中交易(一方吃肉,另一方喝湯),以及未在投票前公告各投票所選舉人數及空白選票數,改為在開票後才公告,造成選舉人數與選舉人名冊失真,成為黑箱作業的可能.
根據個人統計,前述[疑似作票]極為普遍,總統票,政黨票,區域立委票都有發生,然而朝野兩大政黨卻都漠然以對,立法委員更是事主,選舉把關更嚴,事關日後仕途與生計難易,似乎都採取無動於衷的態度,使得沉淪已久的台灣選舉改革似乎無法啟動,而期望台灣將來有一個不造假,公平.公正.民主選舉的願望,難道有這麼難實現嗎?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