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論股市與房市相關事件

    房地合一稅(110.4月總統公告 110.7月執行) 現行:依現行房地合一課稅規定,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所得,若不動產持有期間一年內者,課徵45%;超過1年未逾2年,則課徵35%;超過2年未逾10年課徵20%;持有超過10年,課徵15%。 新制:房地合一2.0於110年7月1日實施後,將延長短期交易課徵較高稅率之期間,持有期間兩年內課徵45%稅率;2年以上至5年以內課徵35%稅率;但出售持有滿5年至10年,或超過10年之房地,仍維持原本20%及15%之稅率。
    一、政治改變使得房地產市場結構性改變 因為政府打房,短持有期間的稅率提高25%,依據人類行為,20%的投資房產贏家會思考把部分資金移轉到其他地方賺錢,依照他們的投資房地產的屬性,高殖利率的金融股(富邦、國泰、中信、兆豐、合庫、第一)很符合房地產的投報率計算,他們的職業習慣很像投資股票的贏家,買貴賣更貴(帝寶)、不然就買極便宜,因為他們資金得匯入,導致這期間金融股龍頭水漲船高,產生整個價格區間向上調整的現象。
    二、低利率時代房市購買時機點 民國95-96年股市多頭台灣大盤至9859點,房市97年見高點、110年股市多頭台灣大盤至18034點,之後房市開始一波漲幅,雖其共同的原因都是降息加上QE,資金氾濫所致,但先後時間差可以推論為”早先在股市賺錢的人,部分會把資金移到房市購屋”,因而產生房市跟在股市後面反應,以郭先生為例,他在110年7月10日股市獲利了結,110年7月14日買房,把股市獲利的錢移往房市,可以估計之後房市的漲幅會和股市末升段的漲幅會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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