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1|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日本地方創生VS台灣地方創生

(本文撰於2021台灣地方創生界某某大會當天) 今天一個朋友私訊說「啊你們日本地方創生搞得怎樣啊?」我心想這題現在我應該是在日台灣人裡面最有資格回答的吧?(自己說w)從民間、社創組織到政府都待過,然後現在繼續進修政策課程,課程裡講師不是現役官僚就是現役公務員,因此我很多觀念都比三年前更清晰。
首先談談日本好了。
預算來源
地方創生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政策執行又分三個層面:中央(霞之關)、廣域自治體(都/道/府/縣)、基礎自治體(市/村/町/特別區),有這三個層面,就有來自這三個地方的預算跟計畫可以拿,當然有些也可以重複拿。
官民協力
台灣我看來是一堆樁腳跟權貴先卡在上面把7成資源拿光,剩下大家寫案子搶破頭(因為我不夠瞭解,這點歡迎大家補充與吐槽)。日本現在以數據來看的話,已經不得不靠民間財閥跟公司一起出錢出力了,所以政府很多案子是積極尋求外包跟民間合作。民間要賺錢,政府也要賺錢,但政府賺錢之外還要考慮到“公共性”,這時候某些事業找民間團體當打手是剛剛好,公家資源大家用,賺了錢大家分。
發包方式
日本依照自治體大小,發包的規模也不太一樣,像東京都特別區,或是像橫濱市那種怪物級的自治體(再度重申橫濱是全國最大基礎自治體,規模是遠甩東京都23區),就會找大企業跟財團合作,但大企業跟財團沒有專門的部門處理,所以大多是落在新創部署(イノベーション),這些部署就會積極尋求民間團體或是小公司合作,由大企業大做頭,同時也捧紅很多小公司。
到規模相對小的城市,中小企業也有機會可以當案子的第一包。
結論: 地方創生除了人口目標以外,有一個地方分權跟共創的概念,要是利益跟資源都集中在某一個階層跟某群人手上,那分權個屁,不了解日本政治跟社會的背景,要看地方創生的案例絕對是一堆不可思議,甚至覺得是神話,但又有幾個人真的願意去了解那些無聊的背景呢?
然後談談台灣。
今天朋友說台灣捧紅了很多地方創生明星,好像他們就可以定義地方創生,也一堆廣告公司跳進來說自己是在做地方創生,在我看來這些事日本也有,但重點就是那些明星跟廣告公司進來之後,是不是真的會做?還是只是做了很厲害很炫的活動以後錢進自己荷包,之後就射後不理,完全不管事後效益。
我說的“真的會做”,也不是說要多厲害,但至少自己的案例做起來,然後去思考永續、長線規劃跟結盟。以我個人合作經驗來說,曾經在台灣有過不好的回憶。某個單位要我去帶工作坊,事前協調的時候,我說這個工作坊做得好,是可以一直延續下去,串起地方資源跟人材的,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規劃一個比較長線的東西。結果對方說他們也是台北的公司接案子才去鄉下做,現在只要馬上可以用的東西,之後結案了他們就離開了。
OK!這種公司他媽的越做越炫然後到處接,有些還到處輔導,我就問除了肥了這些人錢包到底可以給地方留下什麼?
台灣其他單位狀況我不了解啦!我也沒多憤怒(來找我聊的朋友是做產業的他們比較氣),只是覺得這結構長久下去不行啦!日本財大氣粗,光稅收跟很多人材、經驗打得底就比台灣厚很多了,台灣已經夠小了少數人還在那分贓。不過就像我前幾篇文章才寫到的,日本不管怎麼爛到底還是日本,台灣有一天搞得不好我都不知道國號會叫什麼,所以大家想快點把錢放在自己口袋裡的心情我也不是不懂啦!
只是這件事對“地方創生”來說是好是壞又是另一回事了。
地方創生這件事說到底就是政府希望用一個政策來重新定義官民共創、還有民間的利益分配,藉以達到人口目標, 所以真的要追究責任,責任在政府。但政府單位有一個非常要不得的特徵:民間單位事情做壞要自己負責,政府單位事情搞砸卻要全民負責。(這段是教科書裡講的不是我講的)
現在台灣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政黨喜歡拿國政來綁架市政,統獨是個問題,但是你家垃圾幾點收要怎麼分類,托嬰、長照甚至是產業這些對我們來說才是大問題,大的議題要討論沒錯,但是生活周遭的小議題就不用討論了嗎?公民們做好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準備了嗎?國家有在輔導民眾參與公共事務嗎?這題台灣我不知道,日本倒是下了不少預算。(比如猴子都看得懂的市政/財務可視化網站/官民共創窗口)
台灣人就是腹背受敵,偏偏大家又搞不清政治,也沒有足夠的前置知識可以判斷政治人物好壞。
民主最可怕的地方除了把決定權交給無知的人以外,還有就是給你一張選票就騙你說你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各個圈子走了幾圈以後就會發現,這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命運都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也包含那些在檯面上的人。
民間結社的重要性是當務之急,還沒有自覺的人,只能永遠讓領導者主宰自己的命運。不過從古自今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啦!也別太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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