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3|閱讀時間 ‧ 約 11 分鐘

改變一生的【某一天】(中)

    律師和檢察官私下交易

    安太熙凝重地看著被害人洪菊花的就診紀錄,朴美京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安太熙:「我看妳好像費盡艱辛才找到…但這沒辦法作為證據呢!」
    朴美京:「不要繼續讓被害人留下污點,差不多就結案吧!」
    安太熙:「被害人藥物成癮嗎?這又如何?不管怎麼說,她還是受害者。」
    朴美京:「既沒有認罪,也沒有直接證據,甚至不具殺人動機,就連抗精神藥物也是受害者提供,這應該沒什麼轉彎餘地了吧!2012年麻浦婦女一案、2017年棃泰院桑拿事件,妳明知道結果會是如何…就以過失致死8年徒刑做個結束…」
    安太熙笑著嘆氣:「哼哈~朴代表你也真是,他的刑責又不只如此…」
    朴美京:「請你盡快做出決定,因為我十分鐘後打算跟記者見面。」
    安太熙:「強姦再加上臨時起意殺人共17年不上訴…」
    朴美京:「不上訴,過失致死10年,恕我無法做出更多讓步。」
    ** 空氣凍結,律師和檢察官四目冷峻交鋒。
    朴美京:「這可奇怪了,我可是個擅於計算的人。」她從包包裡拿出了名片放在桌上:「以後來我們律師樓一趟吧!律師樓裡檢察官出身的律師們,大多是這樣跟我結緣的。」說完起身轉頭就走。
    安太熙:「10年沒問題…」
    作勢要離開的朴美京笑著轉頭看著安太熙…
    安太熙繼續說:「不提上訴,但要讓金賢秀認罪。」
    朴美京:「我也很喜歡認罪,就像是畫下句號的心情。」說完笑著離開了。安太熙氣惱地要撕毀朴美京的名片,奈何高級裁質的名片是撕不破的,她大力揉搓丟入垃圾桶:「可惡!」
    所謂律師和檢察官的私下交易主要的目的是達成"雙贏"的結果。安太熙檢察官得到被告認罪判刑、正義的旗幟飄揚、勝訴的紀錄保持;而朴美京律師從可能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絕望境地成功搶救了被告,因此更增旺了大律師事務所的名氣,也附加了網羅安太熙檢察官加入律師樓陣營的勝者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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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接受認罪協商的人

    申忠漢十分意外賢秀會同意10年刑期而認罪,雖然被搶了委託案,但他並沒有放棄賢秀,沒有停止尋找反證資料。這次促成認罪協商的重要資料也是他努力掌握到手的,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在找尋真正的兇手,他沒有忘記與賢秀的約定,更重要的是對得起自己的初心。
    一直堅信賢秀是兇手的朴相范組長,對安太熙被說服量刑交易很不認同,他倆針對此事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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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種忠告
    賢秀住的舍房有兩位室友,一個年輕的自殺死亡;一個較年長資深,個性沈靜,沒有派別,不管事,但對賢秀無害。
    長者:「刑量交易?這種情況可不常見,只有在找不到關鍵證據或沒有認罪的狀況下,才會提出這種違法交易。之後若是拒絕,檢方通常會要求判處更重的刑罰,因為看你不順眼。…你可要趁機會上門時好好把握。
    申忠漢趁賢秀移送法院公審時見了面。
    申忠漢:「朴美京律師說的沒錯,要是以模範受刑人的身分乖乖服刑,10年刑期確實能減刑3到4年,等你30幾歲出獄,還能擁有新的人生,這是相當不錯的條件。律師肯定會這麼跟你說啊。因為這案件艱難,肯定會想選擇放棄,不過你想想看…」申忠漢翹起了腳拿細棒搓著:「連過敏都能折磨人一輩子,『前科犯』這個烙印,絕對洗刷不掉,會跟著你一輩子。
    一直無言的賢秀:「那~律師你會怎麼做?」
    申忠漢:「我嗎?嗯~肯定會撫心自問"我有殺人嗎"?"我真的有殺了洪菊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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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的命運
    賢秀聽完申忠漢一席話,心中似乎下了決定,走進法庭一切按程序進行。
    已私下協商好的朴美京律師和安太熙檢察官心照不宣地進行各自主張。當法官最後問賢秀是否真的殺害洪菊花?賢秀回答:「沒有」。一個意外的答案,打亂了接下來的兩方台詞,此時氣氛顯得緊張詭譎。朴美京要求法官再問一次,法官:「被告人,你真的有殺害洪菊花嗎?」全場摒氣凝神,朴美京律師的急切、安太熙檢察官的蓄勢待發、父母的殷殷期盼、朴相范組長守著自己的信念、徐素珍律師的同情與無奈、申忠漢律師眼睛有了神,只有他看到了一絲曙光。賢秀哭著回答:「不,我沒有殺人!」朴美京律師目露凶光地立刻起身,徐素珍律師害怕地看著朴美京;賢秀父母的驚慌失落、朴相范組長則是無法理解的意外、安太熙檢察官一臉『你死定了』的表情、申忠漢律師充滿憐惜的看著賢秀,是欣慰!畫面停在賢秀哭泣的清秀臉龐,著實令觀眾相當心疼!
    憤怒的朴美京律師退出了這場官司。賢秀感覺自己要被放棄了,無助地哭著,他不懂,為什麼要他承認自己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說實話反而犯了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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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忠漢和女記者的對話
    女記者:「金賢秀這顏值,隨便拍都是海報…」得意的將錄像給申律師看,申律師不屑地推開…
    申忠漢:「…單憑隨波逐流式的獨家新聞和專題,能從中撈到什麼消息?拜託你找找其他途徑,別人遺漏未發現到的精髓。」
    女記者:「別人說"Yes"時,大膽說"No"的勇氣,我當然知道這是什麼,但通常都是白費力氣,徒勞無功而已!」
    申忠漢:「歌德曾說過這樣的話:『人生是二選一。想做卻做不了;能做卻不去做。』
    女記者:「我不想聽你的大道理,難道前輩就盡責去做了嗎?實地調查、取證、尋找目擊者、以及疑兇,你有試圖去做過什麼嗎?」
    申忠漢:「以上那些我有哪一個是沒有做的,妳倒是說說看,我特意去現場拍照…,話說回來,我早已不是他的律師…」說完生氣走人。
    女記者:「性格真怪,發什麼脾氣!」
    由此可見,申忠漢對自己被人換掉,而無力幫賢秀很是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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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天使發怒
    回到看守所的賢秀,馬上被暴力威脅和勒索買烟,甚至向父母要錢支付買烟錢。看到這裡,觀眾會覺得賢秀太過懦弱,任人欺壓而不反抗。但試想一個生活單純的學生,面對全看守所裡的凶狠大人,他不知如何反抗,這也難免。還好有都志泰這座靠山…
    賢秀拿著錢向都志泰買烟的異常行為,引起都志泰的關注,他派人暗中追蹤,立即知道了以朴斗植為首的那幫人在威逼賢秀,決定出手保護。當然,以暴制暴是監獄裡的一貫做法。接下來,都志泰覺得要開始教賢秀在獄中的生存之道與技能。他叫手下把朴斗植壓到賢秀面前,要他向賢秀道歉,不道歉就打,直到道歉為止。這時獄警聞聲而至,看到都志泰便明白情況,隨即將朴斗植關進懲戒室。此刻賢秀終於看到了什麼叫做—"力量大的權力大",他看著都志泰,心裡感到害怕多過於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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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美京與徐素珍
    朴美京看著報紙上...兇嫌拒絕認罪的報導,若有所思…
    徐素珍:「您不是要退出這場官司嗎?」
    朴美京:「就此退出,未免有失體面…,就當是做宣傳,我給妳五千萬的執行費。接下來就交給徐律師妳來負責。」
    徐素珍:「您要我負責嗎?」
    朴美京:「反正大勢已去,即使不能勝訴也無所謂。直到終審結束至少要三個月,這段時間充分達到我們所要的目的,順便可以累積妳的實戰經驗,何樂而不為?」
    徐素珍:「那個…」
    朴美京:「怎麼了?妳沒自信做到嗎?」
    徐素珍:「那倒不是…」
    朴美京:「正所謂世事難料,官司這種事在摸索中還能得到意外的結果呢!」
    徐素珍呆坐著還沒回過神…
    朴美京:「妳做什麼?出去做事吧!」
    徐素珍立即起身向朴美京深深鞠躬:「我會努力做好的。」
    朴美京:「好」
    對徐素珍律師來講,第一次出征就能負責這麼一件社會矚目的大案子,對朴美京律師心懷感恩。對自己的實力沒有自信的她,決定找申忠漢律師做共同辯護。徐素珍律師提議申請陪審團參與審判,兩人達成共識並積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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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生死契約
    申律師親至看守所讓賢秀簽名,完成委託程序…
    申忠漢從對面拉起賢秀的手:「你的手怎麼了?」
    賢秀答:「不小心受傷了。」
    申律師:「是不是很難適應…」眼神充滿憐憫。
    賢秀無語揺著頭…
    申律師拿出委任合約來給賢秀簽名:「簽名吧!從現在起我就是你的辯護人。」
    賢秀訝異地抬起頭:「你要為我辯護嗎?」眼神裡有著依賴。
    申律師:「對…簽這裡…」賢秀沒有猶豫地簽下了名字。申律師繼續說:「會以國民參與的審判形式開庭。」
    賢秀問:「這個官司要多久才能打完?」
    申律師:「快的話一個月,慢的話兩個月左右…」
    在獄裡度日如年的賢秀欲言又止,說不出話來。
    申律師:「賢秀,從現在起我會再去找線索,所以你也不要放棄。這是一場持久戰,哪怕只有一絲希望也要握緊,絕對不能放棄,放棄的那一刻你就完了,明白嗎?」
    賢秀點了點頭,兩人彼此信任地對望,申律師拍著賢秀的手,遞出了鼓勵。
    申忠漢律師盡心地尋找、搜集有利人證和事證,就連在國科搜的前妻也協助了現場採證以及彙整有利疑點,感覺正義開始向良善一方靠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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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襯衫與白襯衫
    賢秀再一次被傳喚出庭公審,都志泰親自送來一件白襯衫,但賢秀母親已為他準備好了,賢秀向都志泰道謝後跟著獄警離開,都志泰露出了一抹笑意。到了法庭前,申律師看到賢秀穿的藍色襯衫,趕緊要他換下…
    申律師:「這件襯衫是怎麼回事?」
    賢秀問:「怎麼了嗎?」
    申律師嘆了口氣:「你把衣服脫掉和我換…」並請獄警幫忙:「可以請你幫他解開扣子嗎?」(因為賢秀雙手是拷著的)
    賢秀不解:「這件是我媽幫我準備的。」
    申律師:「藍色是囚服顏色…你在做什麼?怎麼還不脫…」轉頭拜託獄警:「請你寛容一下…」獄警解開手拷,兩人換了襯衫。
    此時觀眾似乎記起了都志泰送給金賢秀那件被婉拒的"白襯衫"。
    申律師幫賢秀打了領帶:「讓我看看…」又覺得不合適:「這個不太好,還是拿掉…」拿掉領帶,解開第一個扣子:「這樣好一點」然後堅定的看著賢秀:「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賢秀答:「好」
    申律師:「那就好」
    申忠漢律師像個父親似的,在即刻開庭前,手忙腳亂地幫賢秀換上適當的衣裝,觀眾也被緊張的氣氛所感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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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上檢方和被告辯護人,雙方各自陳述。一個殘酷地訴之以理;另一個在國民面前訴之以情。檢方提出的證據件件有力,十分難以辯駁,加上國科搜人員以證人出席確認分析都直指賢秀,讓人們幾乎相信賢秀就是兇手;而辯方則對所有證據的合理性提出質疑,申律師致力將被告當時吃下受害人給的毒品而造成"心神喪失”而失去記憶的狀態,由陪審團心證。……憤怒的檢方提出到現場驗證,以讓失憶的賢秀能想起案發當時,並由陪審團表決通過,遂執行。三小時候到達命案現場,這對賢秀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儘管申律師在旁鼓勵也無法平息他內心的惶恐,眼前每一個景物都刺激著他的心臟。警方由朴相范組長主導模擬情節,刻意和誇張的動作,讓命案現場氣氛驚悚駭人…,最終賢秀精神崩潰而倒地不起。
    (中)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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